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伊莱克斯大道西延线(107国道-湘江大道)工程设计项目招标公告

  • 发布时间:2016-08-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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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人:shen-xf1

项目概况

项目地点 湖南  长沙 工程类别 市政&公路
工程规模 1800   米 工程投资 9800.00 万元
报名截至 2016-09-19
详细介绍 伊莱克斯大道西延线(107国道-湘江大道)工程设计项目招标公告

伊莱克斯大道西延线(107国道-湘江大道)工程设计项目已由长发改[2016]290号文核准建设,招标人为长沙城投机场迁建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设计单位参加投标。
一、工程概况:
1、项目名称:伊莱克斯大道西延线(107国道-湘江大道)工程设计项目
2、项目概况:本路段为城市主干道,路幅宽度46m,绿线56m,全长约1.8Km,跨铁路桥一座,工程投资估算约 9800 万元(最终以可研批复的投资估算为准);
3、项目地点:长沙市天心区,东起107国道,穿越京广线,西至湘江大道。
4、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5、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1个标段。
6、招标范围:伊莱克斯大道西延线(107国道-湘江大道)工程项目的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概算文件编制及相关后续设计服务工作(包括各阶段的报批、施工及设备材料采购招标配合服务、施工现场配合服务等)。设计内容包括道路、排水、管线综合、交通设施、绿化、路灯等设计。
7、设计工期要求:总设计工期为 45 个工作日, 25 个工作日内完成初步设计文件; 20 个工作日内完成施工图设计文件及配合施工图审查。
各阶段设计进度应满足业主建设进度要求,具体实施中再根据业主批准计划落实。总的进度要求以满足业主要求为原则,招标人保留工期调整的权利,工期调整后投标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增加费用。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申请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处于有效期内。
2、投标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道路工程、桥梁工程)设计甲级资质;承担过一个及以上入围业绩。
3、本项目入围业绩为:投标人近3年(以投标截止时间前36个月内为有效)承担过一个以上(含一个)单项合同道路长度大于或等于1000米的城市主干道(含)以上等级的市政工程设计业绩。入围业绩证明材料提供中标通知书(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的初步设计批复(或初步设计审批技术性文件)和合同为准;时间以初步设计批复(或初步设计审批技术性文件)的时间为准。
4、拟任项目设计负责人具有市政道路相关专业或公路与桥梁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职称;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6、拟任本次投标的项目设计负责人和授权委托代理人必须是投标人在职人员(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近半年连续3个月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社保证明,如投标人为事业单位,则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近半年连续3个月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社保证明或相应的编制管理部门出具的在编证明),不允许任何形式的资质挂靠。
7、湖南省外设计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具有《省外工程建设中介服务企业入湘登记证》(处于有效期内)。
8、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未处于被市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禁止参与投标期限内。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设计补偿:
投标人自行承担所有准备及参与投标的有关费用。招标人不给予任何设计补偿,对未中标投标申请人不作任何解释说明。
四、招标文件及其他资料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 8 月 18 日起登录长沙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监管网(www.csjszbb.com)、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www.csggzy.gov.cn)下载招标文件、图纸及其他资料。
五、投标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贰万元整(¥20000.00元);
2、投标保证金交纳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含)前到账,以银行到账为准,在开标时予以查验。
3、投标保证金交纳方式:银行转账、银行电汇、银行汇票或网银转账,从投标人基本账户一次性足额提交到如下投标保证金托管专户:
户  名: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专户
开户行:建设银行长沙潇湘支行
帐  号:投标人获取本项目(标段)投标保证金账户
4、请投标人登录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www.csggzy.gov.cn)查阅本项目招标公告,并在下方点击“获取投标保证金账号”按钮,获取项目(标段)《投标保证金子账号信息单》(可下载和打印),该信息单中注明的投标保证金子账号为投标人提交相应项目投标保证金的唯一账号,请注意保密。
5、投标保证金应以投标人自身名义提交,其名称应与投标单位的名称一致,不得以分支机构等其他名义提交。联合体投标的,其投标保证金由牵头人递交。
6、投标人在提交投标保证金时,应按照获取的《投标保证金账号信息单》中账号信息准确填写银行账单,投标人可通过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投标保证金”栏目,查询本单位投标保证金到账和退还情况。
7、项目本次招标出现招标失败(流标或废标)情况的,投标保证金将即时退还至原交纳账户。重新组织招标采购时,投标人应当重新获取投标保证金账号,并按新账号交纳投标保证金。
8、因投标人原因,未按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将被拒绝,招标人依法当众认定并宣布其投标无效。
六、招标答疑:
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和相关资料有任何疑问,应在2016年 8 月 22 日17:00时前将疑问上传至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的答疑专区对应项目中,逾时不予受理,投标人的疑问不得透露单位和个人信息,不得出现投标单位名称。
答疑文件及招标文件的修改或澄清将于投标截止时间15天前在长沙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监管网、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上发布,敬请关注,恕不另行通知,如有遗漏招标人概不负责。当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文件为准。
七、投标文件的递交及开标:
1、开标时间和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 9  月  19  日9:00时(北京时间)
2、开标及投标地点: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长沙市岳麓区岳华路279号(岳华路与府中路交汇处)】,具体开标室见二楼开标区大屏幕。
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4、开标时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携带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及其身份证原件或授权委托人携带授权委托书原件(须由法定代表人亲笔签名)(格式详见第四章投标文件的组成及格式附件4)、本人身份证原件、《投标承诺书》原件、资格后审资料原件及投标文件参加。
5、开标验证时要求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出具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人出具授权委托书原件、本人身份证原件及《投标承诺书》原件交由行政监督部门和监委验证。
八、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九、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十、公告发布:
本公告发布于以下网站:
1、《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
2、《长沙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监管网》
3、《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
 
信息来源: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http://www.bidding.hunan.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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