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细介绍 |
沁水县郑村镇采煤沉陷区治理搬迁安置二期工程勘察、设计重新招标公告
实施地:晋城市所属行业:房屋建筑业
立项文号:沁发改发【2017】195号招标方案核准号:
开标时间:2018-01-05标书发售时间:2017-12-12至2017-12-18
1、招标条件
沁水县郑村镇采煤沉陷区治理搬迁安置二期工程,已由沁水县发展和改革局沁发改发【2017】195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沁水县郑村镇人民政府,资金来源:该项目属采矿权主体存在,除国家、省、市、县、企业按照有关政策规定给予补贴外,不足部分自筹解决,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编号:SXRC2017G024
2.2工程概况:该项目总建筑面积52000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47000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5000平方米),设计总户数396户(搬迁安置户388户)。建筑内容为新建10+1层住宅楼10栋,同时配套硬化、绿化以及给排水、供暖、供水、供电、供气等基础设施工程;
2.3建设地点:沁水县郑村镇肖庄村;
2.4估算投资:15224.1万元
2.5勘察周期:20日历天。
设计周期:45日历天(初步设计15日历天,施工图设计30日历天)
2.6标段划分及招标范围:
本项目分为二个标段:
一标段:岩土工程勘察及后续服务。岩土勘察应满足国家及行业有关质量及安全技术规范、规程、标准;同时勘察成果文件均应达到国家及行业现行施工工程勘察文件编制深度规定,勘察报告达到《建筑工程勘察编制深度规定》。
二标段:本项目的初步设计及施工图设计。投标人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完成本项目设计,达到建筑施工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包括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及施工期间后续服务)。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有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并拥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3.2、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财产被冻结、接管、破产状态、且财务状况良好;
3.3、一标段: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综合资质或岩土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拟派勘察项目负责人应具有注册岩土工程师执业资格,具有同类型工程勘察业绩。
二标段:投标人具有有效的住房与城乡建设部颁发的丙级及以上建筑工程设计资质证书;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应持有一级建筑(或结构)工程师资格并具有与本招标工程类似设计业绩。
3.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投标;
3.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4、投标报名要求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7 年 12月12日至 2017 年
12月18日,每日上午8:00时至12:00时,下午15:00时至18:00时(北京时间,周六、日除外),在沁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现场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文件费每套300元,售后不退。
4.2报名及投标时须携带以下资料的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两套: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2)税务登记证副本;(3)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若①②③项三证合一的只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4)企业资质证书副本;(5)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受托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6)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7)公告发布后项目所在地或企业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或网上查询结果告知函彩印件(查企业、法定代表人、受托人);(8)近三年同类型业绩证明材料(以中标通知书或合同为准,同类型业绩是指不小于本项目规模50%的勘察、设计业绩)。
4.3报名及投标时,投标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须持本人身份证亲自到场,否则不予接受报名。
5、资格审查方式
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只有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单位才能进入评标程序。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山西招投标网》、《晋城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发布。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18年1月5日15时00分
递交地点:沁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7.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招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招标单位:沁水县郑村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机构:锐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赵云峰
联系电话:0356-7090001(现场报名电话)、18035603540
邮 编:048026
信息来源:山西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sxbid.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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