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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城小学北校区扩建项目

  • 发布时间:2017-12-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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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人:shen-xf1

项目概况

项目地点 江苏  南京市 工程类别 建筑设计
工程规模 19736   平方米 工程投资 25985.00 万元
报名截至 2017-12-19
详细介绍 新城小学北校区扩建项目

招标人南京市建邺区教育局的建设项目新城小学北校区扩建项目已经主管部门批准建设(立项批文号:建发改【2017】54号),工程所需资金来源是财政性资金:约17085万元,现已落实。对本工程投标申请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法选择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一、江苏宏禹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二、工程概况:
1、项目名称:新城小学北校区扩建项目设计;
2、项目地点:建邺区嵩山路与怡康街交汇处;
3、合同估算价:约200万元
4、工程规模:项目总投资25985.3万元。总用地面积约12193.5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19736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为11036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为8300平方米。包括新建教学楼、综合楼、体育馆、食堂、报告厅、地下车库以及室内装修、室外景观、基坑支护、幕墙等。建筑层数为地下一层,层高4.2m;地上四层,建筑总高度16.8m。
5、招标内容:
(1)设计内容包括新建教学楼、综合楼、体育馆、食堂、报告厅、过街通道、地下车库以及室内装修、室外景观、基坑支护、幕墙等;
(2)阶段成果包括初步设计、概算、施工图设计以及后期工程服务,同时应满足规划等有关部门的审查、审批要求;
(3)设计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建筑、结构(含基坑支护方案)、机电、人防、室外总体设计,红线范围内的市政配套综合管网设计及可能有的红线外与各项市政管线接口设计、交通、人防、消防、节能、景观、幕墙设计、装饰、泛光照明设计、智能化设计、钢结构及网架等设计以及相关的分项深化设计。
6、设计周期:50日历天
7、设计质量:合格,符合国家及行业现行设计规范要求
三、投标申请人资格条件:
1、申请人资质等级及范围: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含)及以上设计资质
2、项目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具有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
3、投标申请人的单位名称必须与企业资质证书上的单位名称一致。
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资格后审合格条件:
1、投标人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原件备查);
2、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承诺书原件);
3、投标人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承诺书原件);
4、投标人资质等级及范围: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含)及以上设计资质。(提供有效期内的资质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原件备查);
5、项目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具有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提供有效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原件备查);
6、资格后审申请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承诺书原件);
7、提供2017年6月至2017年11月投标人为项目负责人连续缴纳的由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养老保险缴纳单据凭证(须明确缴费月份、个人姓名、缴费单位,且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事业单位提供事业单位人事编制证明)。如相关单位项目负责人不需要缴纳社保,须社保机构出具加盖公章的说明文件,由投标人自行添加至投标文件中,否则将作为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提供社保证明原件);
8、投标人没有违反法律、法规行为,依法被取消投标资格且期限未满的;投标人无因招投标活动中有违法违规和不良行为,被有关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公示且公示期限未满的(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承诺书原件);
9、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承诺书原件)。
注:以上所涉及到的须提供原件核查的证明材料,复印件须编入资格后审申请文件中。投标单位提供的证明材料原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与资格后审申请文件、投标文件一起递交招标人,投标截止后招标人不再接受任何资料。
五、获取招标文件的方法:
1、投标申请人的授权委托人可持《单位介绍信》及本人身份证原件到指定地点购买招标文件。
2、本公告发布之日即为指定地点领取招标文件的时间:自2017年12月13日至2017年 12月19日,上午9:00分至11:30分,下午14:00分至16:30分(节假日除外),在江苏宏禹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南京市六合区葛关路815号)购买招标文件。
3、招标文件费用:500元/份,售后不退。
六、评标方法:综合评估法
本次招标的评标方法采用综合评估法,评分取值为百分制。
注:
1、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应附以上评分细则中涉及的全部资料的复印件,并提供原件核查,未提供原件不得分。原件须列明清单,单独装袋提交,无需密封,公证件不视同原件。   
2、评标委员会成员按照上述评分细则进行评审、打分,技术部分由评委各自独立打分,打分的平均值即为该投标人该项的得分(当评标委员会组成人员为5人及以上时,去掉一个最高分、一个最低分后计算平均值),最后根据各投标人的总分汇总进行排名,推荐三名中标候选人。若综合得分相同,以投标报价低者优先中标。若投标报价仍一致时,以设计方案得分高者优先中标。
3、本工程评标办法中技术标采用暗标(编制要求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方案”“方案设计”不得出现可识别投标人身份的任何字符和徽标(包括文字、符号、图案、标识、标志、人员姓名、企业名称、投标人独享的企业标准或编号等),相关人员姓名应以职务或职称代替,必须用白色封面装订。技术部分中的方案设计按A3规格装订成册(设计方案及效果图采用A3纸彩打,单独封装)) 。
4、项目负责人和项目组成员不可兼得。
5、企业业绩与项目负责人业绩不可以兼得。
6、投标人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必须真实可靠,招标人将对业绩的真实性及相关工程的实施情况进行调查,如发现投标人弄虚作假,则取消其投标资格,并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汇报。
七、其他
1、潜在投标人的单位名称必须与企业资质证书上的单位名称一致;
2、投标人的委托代理人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达开标现场参加开标会,并递交上述原件接受核查;若相关人员未能到场参加开标会议或到场但未递交上述原件的,视为投标人自动放弃投标;
3、投标人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4、投标人应承担其编制投标文件与递交投标文件所涉及的一切费用。不管投标结果如何,招标人对上述费用不负任何责任;
5、根据相关文件规定,参加本次设计投标的单位将不得参加施工阶段的投标;
6、投标人须按招标文件要求,在提交纸质投标文件的同时提交投标文件电子版光盘一份。
八、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投标人,招标人将不接受其参加投标:
1、有违反法律、法规行为,依法被取消投标资格且期限未满的;
2、招投标活动中有违法违规和不良行为,被有关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公示且公示期限未满的。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南京市建邺区教育局
招标人地址:南京市建邺区江东中路269号新城大厦南楼1116室
招标人联系人:程主任
招标人联系电话:025-51085557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宏禹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南京市六合区葛关路815号
代理机构联系人:朱工
代理机构联系电话:15951661938
                                  
信息来源: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http://www.jszb.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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