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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市翡丽湾小学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 发布时间:2017-12-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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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人:shen-xf1

项目概况

项目地点 广西  南宁市 工程类别 监理&项目管理总承包
工程规模 13890   平方米 工程投资 9080.00 万元
报名截至 2017-12-20
详细介绍 南宁市翡丽湾小学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南宁市翡丽湾小学工程总承包工程已由 南宁市邕宁区发展和改革局以邕发改【2017】166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南宁市邕宁区教育局  ,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资金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采购、?施工、?竣工验收(或试运行)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五象新区龙岗商务区那照路南面、马岭路西面地段  
建设规模:新建一所30个教学班的公立小学,学生人数1350人。新建学校的用地面积约20917.89平方米(约为31.38亩),总建筑面积约13890.67平方米,其中教学及教学辅助用房面积为9105.75平方米,行政办公用房和生活服务用房建筑面积为4764.48平方米,门卫室建筑面积为20.44平方米。
合同估算价:  项目总投资估算约9080万元         
计划工期:本项目总工期(指自签订总承包合同之日起到工程交付业主使用之日期间的工期,包括设计工期、施工工期、验收工期、办理相关手续的工期等)为 310天(日历天)。其中,房屋建筑工程的施工工期压缩时,宜组织专家论证,且在工程量清单中增设提前竣工(赶工补偿)费项目清单。项目建设工期预计从 2018 年 1 月至 2018 年 11 月。
2.2招标范围:各建筑单体的建筑工程、装饰工程、给排水工程、消防工程、电气工程、智能化系统、室外体育运动场(包括200米塑胶环形跑道、足球场、篮球场、排球场等)、场地平整、道路工程、室外地坪绿化、围墙、挡土墙、大门及土石方工程等相关配套设施的设计(设计阶段包括总平设计、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绿色建筑设计)、施工、教育装备配备(包括采购和安装调试)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及整体移交、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程的总承包。
2.3本项目 □要求 ?不要求采用装配式技术。
2.4 本项目 □要求 ?不要求采用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同时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和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履约能力。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要求其联合体中施工单位)须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市场诚信卡管理暂行办法》(桂建管﹝2013﹞17号)和《关于加强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日常维护管理的通知》(桂建管﹝2014﹞25号)的规定,已办理诚信库入库手续并处于有效状态。
3.2主要负责人员要求:
3.2.1项目总负责人:具有二级及以上注册建筑师或二级及以上注册结构工程师或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专业)执业资格,同时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
3.2.2项目设计负责人:具有二级及以上注册建筑师证书和中级及以上职称。
3.2.3 项目经理:具有建筑工程专业的二级注册建造师证书和中级及以上职称,具备有效的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本项目不接受有在建、已中标未开工或已列为其他项目中标候选人第一名的建造师作为项目经理(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市场诚信卡管理暂行办法》第十六条第一款除外)。
3.2.4项目施工专职安全员:具备有效的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和专职安全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
3.3 业绩要求:要求从 2014 年 10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日期止,有类似学校项目的业绩,类似项目指:承担过造价在9000万元及以上学校工程的施工业绩(含EPC业绩)或相同建筑面积规模及以上学校工程的设计业绩。(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并以中标通知书或合同时间为准)。
3.4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4.1本项目接受由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  施工 单位作为牵头人组成的工程总承包的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由 1  家设计单位和 1  家施工单位组成,联合体各方均应符合“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条件,其中施工单位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4.2联合体各方应当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其中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各方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但联合体其他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
3.4.3组成联合体进行投标的设计或施工单位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参与同一标段的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与同一标段的投标。
3.4.4联合体各方应分别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联合体协议书分工职责范围内的履约能力。
3.4.5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企业按照联合体协议书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企业确定联合体资质等级。
3.5 各投标人可就本招标项目的所有标段进行投标,并允许中标所有标段。但投标人应就不同标段派出不同的项目经理和项目施工专职安全员,否则同一项目经理或项目施工专职安全员所参与其它标段作否决投标处理(符合桂建管﹝2013﹞17号和桂建管﹝2014﹞25号文除外)。
3.6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要求其联合体中施工单位)信息以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为准。
4. 投标报名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12月 14 日9时00分 至 2017年12月 20 日17时00分(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由潜在投标人的专职投标员凭本人的“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卡号及密码或南宁市专职投标员身份识别卡卡号、姓名及密码或企业CA 锁登陆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平(http://www.nnggzy.net/gxnnhy) 进行网上报名。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通过网上报名者,请于2017年12月 14 日9时00分 至 2017年12月 20 日17时00分(不少于5个工作日),由潜在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要求其联合体中施工单位)的专职投标员持“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和南宁市专职投标员身份识别卡凭网上支付凭证到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宁市良庆区玉洞大道33号(青少年活动中心旁)市民中心9楼)发售招标文件窗口领取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操作指南详见《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统一发售招标文件管理办法》及门户网站办事指南)。
5.2招标文件(不含技术资料)每套售价 250 元,售后不退。
5.3 技术资料押金0元。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8 年 1 月 5 日 9 时 30 分,地点为南宁市良庆区玉洞大道33号(青少年活动中心旁)市民中心9楼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具体详见9楼电子显示屏场地安排)。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3 投标文件必须由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要求其联合体中施工单位)专职投标员本人递交,并持专职投标员本人、拟投入的项目经理和专职施工安全员的“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刷卡通过验证,否则招标人不予受理。
7. 评标方式
综合评估法
8. 预付款和进度款支付方式
预付款支付比例或金额:本项目工程预付款为合同价的10% ,签订合同并备案及进场施工后由承包人申请。
进度款支付方式:合同内按工程计量周期内完成工程量的 80% ,合同外按工程计量周期完成工程量的 60% 。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om.cn、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www.nnggzy.net、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www.gxzfcg.gov.cn、南宁政府采购网www.purchase.gov.cn、广西壮族自治区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ztb.gxi.gov.cn、发布。
10. 交易服务单位
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11. 监督部门及电话
南宁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监督管理办公室(监督电话:0771-5532910)
12.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南宁市邕宁区教育局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德元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南宁市邕宁区和美巷15号    
地    址:南宁市金湖北路58-2号金庆盛酒店七楼
邮    编:                            
邮    编:530000                
联 系 人:杨道云                 
联 系 人:周工、玉工               
电    话:0771-3488129            
电    话:0771-5533823         
传    真:                            
传    真:0771-5533823          

信息来源:广西壮族自治区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ztb.gxi.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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