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细介绍 |
凭祥市高级中学教学综合楼、学生宿舍楼建设项目总承包(广建咨询(南招)2017-0077)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凭祥市高级中学教学综合楼、学生宿舍楼建设项目工程已由凭祥市发展和改革局以凭发改字【2015】51号文核准立项,招标人(项目业主)为凭祥市教育局,建设资金来自中央预算资金、自治区专项补助资金和地方配套 ,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采购、施工、 竣工验收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凭祥市高级中学内
建设规模:建设一栋框架结构教学综合楼,建筑面积为6161平方米;建设一栋框架结构学生宿舍楼,建筑面积5020平方米。
合同估算价:约为2400万元。
计划工期:本项目总工期(指自签订总承包合同之日起到工程交付业主使用之日期间的工期,包括设计工期、采购工期、施工工期、验收工期、办理相关手续的工期为 600 天(日历天)。项目建设工期预计从 2018 年 1 月至2019 年 8 月。
招标范围: 对本建设规模描述范围的建设项目进行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及相关服务。包括但不限以下内容:
①建设红线范围内的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及后续配套设计服务全过程);
②经审图备案通过的施工图纸范围内的房屋工程及其相关辅助设施建设工程(含三通一平、设备采购及安装)施工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同时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具备工程设计建筑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和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 叁级及以上资质【备注:招标人应当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对企业资质等级许可的相关规定以及招标项目特点,合理设置企业资质等级,不得提高资质等级要求】,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履约能力。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要求其联合体中施工单位)须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市场诚信卡管理暂行办法》(桂建管﹝2013﹞17号)和《关于加强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日常维护管理的通知》(桂建管﹝2014﹞25号)的规定,已办理诚信库入库手续并处于有效状态。
3.2主要负责人员要求:
3.2.1项目总负责人(联合体投标的由牵头人派出):具有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含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有建设工程类中级及以上职称。
3.2.2项目设计负责人:须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且为建设工程类中级及以上职称或具备一级注册结构师执业资格且为建设工程类中级及以上职称。
3.2.3项目经理:具有建筑工程专业的贰级以上(含贰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本项目不接受有在建、已中标未开工或已列为其他项目中标候选人第一名的建造师作为项目经理(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市场诚信卡管理暂行办法》第十六条第一款除外)。
3.2.4 项目施工专职安全员:具备有效的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和专职安全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人数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办法》(建质〔2008〕91号)的规定不少于1人。。
3.3 业绩要求:□无要求√有要求,要求从 2014 年 10 月 01 日至投标截止日期止,完成过质量合格的类似业绩,类似工程指:单项合同价达人民币2000万元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主要性质为综合楼(办公楼、教学楼、展览馆、购物商场等商业、文艺事业公共服务性质场所))(联合体任意一方)。。
3.4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4.1本项目接受由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施工 单位作为牵头人组成的工程总承包的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由 1 家设计单位和 1 家施工单位组成,联合体各方均应符合“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条件,其中施工单位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4.2联合体各方应当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其中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各方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但联合体其他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
3.4.3组成联合体进行投标的设计或施工单位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参与同一标段的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与同一标段的投标。
3.4.4联合体各方应分别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联合体协议书分工职责范围内的履约能力。
3.4.5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企业按照联合体协议书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企业确定联合体资质等级。
3.5 本项目 □要求 √不要求采用装配式技术。
3.6 本项目 □要求 √不要求采用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
3.7 各投标人可就本招标项目的所有标段进行投标,并允许中标所有标段。但投标人应就不同标段派出不同的项目经理和项目施工专职安全员,否则同一项目经理或项目施工专职安全员所参与其它标段作否决投标处理(符合桂建管﹝2013﹞17号和桂建管﹝2014﹞25号文除外)。
3.8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要求其联合体中施工单位)信息以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为准。
3.9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等9部门《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规定,投标人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以评标阶段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的结果为准)。
4. 投标报名
现场报名。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12月18日至20177年12月22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至12时,下午15时至17时(北京时间,下同),由潜在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要求其联合体中施工单位)的专职投标员出示本人的“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在崇左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广西崇左市城南新区石景林路东段崇左市政务服务中心综合楼3楼)进行现场报名。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通过现场报名者,请于2017年12月18日至20177年12月22日(不少于5个工作日),每日上午9时至12时,下午15时至17时,由潜在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要求其联合体中施工单位)的专职投标员出示本人的“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在崇左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广西崇左市城南新区石景林路东段崇左市政务服务中心综合楼3楼)购买招标文件。
5.2 招标文件(不含技术资料)每套售价250元,售后不退。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8年1 月11 日10时00分,地点为崇左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广西崇左市城南新区石景林路东段崇左市政务服务中心综合楼5楼)。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3 投标文件必须由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要求其联合体中施工单位)专职投标员本人递交,并持专职投标员本人、拟投入的项目经理和专职施工安全员的“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刷卡通过验证,否则招标人不予受理。
7.评标方式
综合评估法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om.cn)、广西壮族自治区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ztb.gxi.gov.cn)、崇左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www.czjyzx.gov.cn)发布。
9. 交易服务单位
崇左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10. 监督部门及电话
凭祥市建筑工程招标投标站
电话:0771-8536932
11.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凭祥市教育局
招标代理机构:广州建成工程咨询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凭祥市北大路63号
地址:广西南宁市青秀区民族大道125号展厦景湾A座1602室
联 系 人:黄老师
联 系 人:刘阳、许秋妍
电 话:0771-8520572
电 话:0771-5715361
传 真:
传 真:0771-5715362
信息来源:广西壮族自治区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ztb.gxi.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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