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细介绍 |
象屿三号片区供水工程设计项目(二次招标)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南平水务发展有限公司(招标人)的编号为 福晖建招【2017】第053号 (招标编号)的象屿三号片区供水工程设计项目(二次招标)(招标项目名称)已由 南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南发改审批〔2017〕189号文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南平水务发展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多渠道筹措解决(资金来源),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 福建晖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决定对该项目的 设计 进行公开招标,选定设计单位。
2.项目概况
2.1.项目名称: 象屿三号片区供水工程设计项目 ;
2.2.建设地点: 南平市延平区 ;
2.3.工程建设规模:本项目建设内容为:1.1万吨/d加压泵站一座、1000T高位水池一座、500T高位水池一座、配套管网12km。
2.4.项目造价:约人民币3000万元。
2.5.招标类型: 施工图设计及后续设计服务 ;
2.6.招标范围和内容
2.6.1. 招标范围: 方案设计、概算、施工图设计及后续设计服务。
2.6.2. 内容:上述象屿三号片区供水工程设计。
2.7.计划开工日期及建设周期:本工程计划于 2018 年 3 月开工,工程建设周期 12 个月。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市政行业(给水工程、排水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类甲级资质;
3.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投标人拟派出担任本招标项目的设计负责人应具备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执业资格或具备给排水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且为本单位正式在岗职工;
3.4.投标人其他主要设计人员要求、以及资格审查的其他条件要求的具体内容见招标文件;
3.5.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的方式: 资格后审。
3.6.根据闽检会(2004)10号文“禁止或限制有行贿纪录的单位或个人进入建筑市场”的要求,投标人中标后需向招标代理单位提供《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告知函中须体现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及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
4.获取招标文件
4.1.本招标项目 采用 电子招投标,其执行的文件为:南平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工作联席会议关于印发《南平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运行暂行管理规定》的通知(南发改法规〔2017〕1号)。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 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南平版) 打开。
4.2采用电子招投标的,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登录南平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www.npggzy.gov.cn)利用已经激活并审核通过的CA证书采取无记名方式从网上下载电子招标文件或通过网站公告中获取,招标人不另行出售纸质招标文件。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 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南平版) 打开。
4.3招标人不提供书面招标文件,只提供电子招标文件。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前通过网上银行在南平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的网上支付平台进行支付(电子交易平台使用费),才能参与投标。
4.4 招标人不接受除技术文件之外的书面投标文件,投标人必须网上提交投标文件,同时提交一份备用电子投标文件(.nNPTF格式)(光盘,用信封密封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投标人是否投标以网上递交的投标文件为准。评标委员会只对网上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特殊情况下:投标人网络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由于系统出现故障,无法正常解密及导入评标系统的,将启用该投标人备用电子版投标文件(光盘)进行评标,请投标人在递交备用电子版投标文件(光盘)前认真检查备用电子版投标文件(光盘)的完整性。若启用电子版投标文件(光盘)进行评标,则投标人是否投标以电子版投标文件(光盘)为准,评委会评审时以该投标人备用电子投标文件(光盘)里面的内容为准。
5.评标办法
5.1.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 记名投票法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一天17:00前 ;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①从投标人的企业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汇达招标公告中招标代理指定的投标保证金账户 ,注明“象屿三号供水设计”字样 ;②或按闽建筑〔2014〕33号文《关于实施建筑业龙头企业年度投标保证金制度的通知》规定交存年度投标保证金,已缴交年度投标保证金的企业,凭交易中心开具的“年度投标保证金收讫证明书”可参与本项目的投标,投标时不需要按项目交存投标保证金(原件备查);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 壹万元整 。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北京时间 2018年01 月25 日 9时00分前通过网络上传至南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平台。投标截止时间后,网上投标系统无法接受投标文件;网上投标操作见帮助文档中投标单位操作手册。若有疑问,可向交易平台咨询。联系电话:0512-58173200、400-850-3300、0599-8317118
7.2.投标截止时间后,网上投标系统拒绝接受投标文件。
7.3.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拟派出担任设计项目负责人必须持须持本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国家注册市政设计工程师执业证书》或高级工程师原件及复印件、个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投标保证金凭证复印件各一份,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到场验证登记。如设计项目负责人因故不能出席的,可以由该投标单位技术负责人代替〔须持单位资质证书、个人身份证和“设计单位技术负责人证明书(均须原件)(其格式见《通用本》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中规定的格式)”到场验证登记〕
7.4.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拟派出担任设计项目负责人(或设计单位技术负责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未按7.3款要求到场核验登记或不符合招标文件投标须知第18条规定的包封、密封要求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费用
8.1.招标人公布设计项目的工程设计收费计费额(即招标时的设计费计费基数)为 3000 万元,估算的工程设计收费最高限价为 62.28万元,其工程设计收费基准价、浮动幅度值和计算办法见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5项。最终设计费的结算价以有权部门审定后的工程招标控制价为计费基数,按实调整设计费,但招标文件约定的设计费浮动幅度不变。
9.联系方式
招标人:南平水务发展有限公司 ;
地址:南平市八一路73号延水大厦,
邮编:353000 ;
电话:15959926529;联系人:康工。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晖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南平市八一路73号延水大厦六楼,
邮 编:353000
电 话:0599-8314703
联系人:小刘
监督部门名称:南平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电话: 0599-8723008
投标保证金银行帐号:
账户名称:南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帐 号:13910101040020542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南平市延平支行
交易中心名称:南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 址:南平市延平区亿发商贸城七号楼二层
信息来源:福建招标与采购网(http://www.fjbid.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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