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详情 Projects details

南雄市省定贫困村社会主义新农村示范村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

  • 发布时间:2018-01-05
  • 阅读次数:458
  • 关注人次:1
  • 发布人:shen-xf1

项目概况

项目地点 广东  南雄市 工程类别 监理&项目管理总承包
工程规模 0    工程投资 0.00 万元
报名截至 2018-01-10
详细介绍 南雄市省定贫困村社会主义新农村示范村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

一、工程概况
1.项目业主(建设单位):南雄市城市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2.招标人:南雄市城市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3.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4.项目批准部门及批准文号:南雄市发展和改革局(项目信息备案项目编号:雄发改项[2017]102号)。
5.招标项目名称:南雄市省定贫困村社会主义新农村示范村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
6.招标项目范围:本工程所涉及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1)、(2)和(3):
(1)勘察部分:项目建设内容的相关地质勘查、工程勘察(包括初步勘察、详细勘察)(具体要求详见南雄市省定贫困村社会主义新农村示范村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2)设计部分:确保项目顺利实施的报建、施工等所需的设计文件(具体要求详见南雄市省定贫困村社会主义新农村示范村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3)施工部分:施工图设计文件中的所有建安工程等施工(含二年养护期)。
7.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村容村貌绿化美化工程,新建密闭垃圾屋,硬化村道,硬化巷道,新建宣传栏,村口标识,新建公共厕所,铺设供水管道,新建高位水池,铺设污水主管道,新建污水处理站等。
8.项目资金来源:政府财政资金。
9.项目实施地点:上坪村、龙泾村、响联村等65个省定贫困行政村。
10. 项目实施期限:勘察、设计、施工要求在2018年12月1日前完成。
11.项目投资估算:本次招标共约133741.40万元,其中勘察费约人民币894万元,设计费约人民币2983万元,建安工程费约人民币115459.74万元,预备费14404.66万元。
二、投标人须知
1.本工程采用网上报名和资格后审方式招标。
2.投标人资格要求:
标段编号:01
标段名称: 南雄市省定贫困村社会主义新农村示范村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
2.1参加投标的投标人可以是单一独立法人或由不超过三家独立法人组成的联合体,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申请,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联合体进行本项目的投标。联合体必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成员各方的分工。单一独立法人必须至少同时具备以下①~④要求,组成联合体投标的,联合后必须至少具备以下①~④要求:
①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或以上资质,并获得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②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二级或以上资质,并获得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③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须具备园林绿化类工程经营范围的有效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④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须同时具备以下资质:
1)工程勘察综合甲级或工程勘察(岩土工程)专业甲级资质。
2)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或同时具备以下资质:a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甲级资质或者工程设计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甲级资质;b工程设计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甲级资质;c工程设计建筑行业乙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乙级以上资质。
2.2拟委派担任本工程的项目经理必须是执业专业为“市政公用工程”的一级注册建造师,且具备相应岗位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
注:本项目不接受有在建、已中标未开工或已列为其他项目第一中标候选人的建造师作为项目经理投标,经查实有以上情形的,招标人有权没收其投标保证金,并按相关法律法规处理。
2.3投标人拟委派担任本工程的勘察负责人必须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资格证书。
2.4投标人拟委派担任本工程的设计负责人必须具有市政或建筑或园林类专业中级或以上职称。
2.5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施工单位业绩要求:2014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承接过金额1亿元及以上省定贫困村/省级新农村示范施工项目的业绩。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合同或中标通知书(若合同或中标通知书未体现金额,须提供招标公告或中标公示网址截图等证明材料)。
3.参加本工程投标的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其授权委托人(组织联合体时指联合体的牵头人)、拟委派担任本工程的项目经理、勘察负责人、设计负责人必须准时参加本工程开标会。若由于投标人原因,其法定代表人或者其授权委托人(组织联合体时指联合体的牵头人)和拟委派担任本工程的项目经理、勘察负责人、设计负责人未能准时参加开标会的,或未能当场出示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的,作自动放弃投标权处理。
4.在规定的截标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的或经评审有效的投标人不足3家时,重新组织招标。
5.本招标公告内容可同时在以下网址或报纸查询:①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http://www.gdzbtb.gov.cn)、②韶关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ttp://www.sgjyzx.com)、③广东建设报。
三、报名须知
1.本项目在建设工程网上交易系统中实行网上报名电子投标方式招标,不再设投标人实名报名环节。首次参与建设工程网上交易系统的投标人在网上报名前,必须持企业相关资料到韶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事大厅申领企业CA、办理企业入库事宜(详情请查阅韶关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 http://www.sgjyzx.com/ 【通知公告】《建设工程交易系统投标人办理CA及企业入库公告》,以及【办事指南】/【资料下载】项中下载《韶关建设工程投标人网上注册及申请变更操作指南》)。
2.投标人在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截止报名时间可登录韶关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ttp://www.sgjyzx.com/)进行报名。
3.投标保证金:
标段编号: 01
3.1南雄市省定贫困村社会主义新农村示范村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 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80万元,缴纳投标保证金截止时间:开标前24小时。
3.2投标保证金的有关说明:
3.2.1投标人在报名后并在缴交投标保证金截止时间前(以资金到达所获取的银行子账号时间为准)于系统中申请缴交投标保证金,并打印缴纳投标保证金通知书,从投标人注册的基本账户将投标保证金金额转账到投标保证金缴纳通知书中指定的投标保证金子账号。非投标人注册的基本账户缴纳投标保证金无效。
3.2.2 未中标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退还,按法定的评标结果、中标结果公示结束或异议处理结束后三天内分批退还至原转出银行帐号;中标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系统在收到招标人与中标投标人所签合同后三天内退还原转出银行帐号。
3.2.3组成联合体投标时,由联合体牵头人缴纳投标保证金。
3.3、温馨提醒:投标人请勿采用EFT系统(electronic funds transfer system即电子支付又称电子资金转账系统)方式缴纳投标保证,如果采用此方式导致网上报名系统无法识别投标保证金缴纳信息,视为未按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由此造成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责任。
4、获取招标文件等资料的方式:已经在建设工程网上交易系统中报名的投标人可直接在系统中获取招标文件等资料。
5、各投标人必须在规定的上传电子版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以完整上传完电子版投标文件的时间为准)上传电子版投标文件,逾期系统会拒绝上传;并在规定的递交纸质投标文件时间内递交纸质投标文件,逾期未送达或纸质招标文件未按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成功上传电子版并且招标人受理了纸质投标文件方为投标有效。

信息来源: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http://www.gdzbtb.gov.cn)
附件  

我要留言


打印】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