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细介绍 |
梅州蕉华产业转移工业园通用标准厂房项目(一期)EPC总承包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梅州蕉华产业转移工业园通用标准厂房项目(一期)EPC总承包由梅州市发展和改革局以梅市发改审批函〔2017〕314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除省产业园基础设施建设和产业集聚发展启动资金3000万元外,不足部分自筹解决,招标人为梅州蕉华产业转移工业园投资开发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工程建设地点:梅州市蕉华工业园北坑办事处北坑岗(205国道东)。
2.2 建设规模及内容:总建筑面积53850m2(其中:4栋楼高5层面积共44600m2的厂房、1栋楼高5层面积共2500m2的综合楼、1栋楼高5层面积3750m2的办公楼、1栋楼高6层面积3000m2的宿舍楼)、厂内道路、绿化、亮化、供排水工程及其它配套设施等。
2.3 招标范围: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即完成本工程的勘察、设计、施工等。
2.4工期要求:勘察、设计周期为 60日历天,施工工期为13个月。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必须具备下列条件的独立法人或相应资质的联合体:
①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类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行业类建筑乙级资质或工程设计专业类建筑工程乙级资质;
②投标人须具备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乙级或以上资质;
③投标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以上)资质,并持有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3.2本工程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必须由工程设计综合类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行业类建筑乙级资质或工程设计专业类建筑工程乙级资质的企业作为牵头人,联合体成员均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且不超过2家;联合体必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成员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3.3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
①设计项目负责人:须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
②勘察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注册土木(岩土)工程师执业资格;
③施工项目负责人:拟派施工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省外企业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同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建安B证),且至开标时间止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管理工作;
注:建造师的专业及等级标准按《注册建造师执业管理办法(试行)》及《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试行)》;注册建造师包括延续注册成功的注册临时建造师。
3.4投标人报名前须按照《梅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启用梅州市建筑市场诚信管理平台>的通知》的要求到梅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理企业和人员信息登记;
根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取消省外建筑企业和人员进粤信息备案有关工作的通知》粤建市〔2015〕52号的要求,省外企业已按要求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录入相关信息,并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3.5信誉要求:
①自2017年6月1日至本项目开标时间止(以处罚或通报日期为准),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因违反法律法规等行为,被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行政处罚或行政处分或不良行为通报。上述不良行为信息未注明公布期限的按《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细化广东省建筑市场各方主体不良行为信息公布期限的意见》(粤建法[2013]54号)执行;
②投标人应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的规定》,提供企业所在地或项目所在地人民检察院开具的有效期内关于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施工项目负责人、勘察项目负责人、设计项目负责人的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文件(对联合体成员投标的,应对联合体成员各方均进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
4. 资格审查要求和评标办法
4.1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4.2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5. 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投标报名方式:来人报名。
5.2请有兴趣的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则由牵头人)企业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及拟担任的项目负责人(勘察项目负责人、设计项目负责人、施工项目负责人)凭本人二代身份证原件亲自持5.2.1至5.2.14要求提供的报名资料,于2018 年1月8日至2018 年1月12日上午 9时30分至11 时30分,下午14时00分至16 时00分,到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广州市天润路333号)进行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份1000元,售后不退。报名时须提供以下资料:
5.2.1建设工程投标申请表原件(格式详见附件一)(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须盖章);
5.2.2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须出具);
5.2.3企业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身份证复印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出具);
5.2.4投标人代表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身份证复印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出具);
5.2.5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联合体投标的,须提供联合体各成员相关资料);
5.2.6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复印件;
5.2.7拟派施工项目负责人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省外企业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建安B证)、身份证及近三个月的社会保险缴纳证明材料复印件;
5.2.8拟派设计项目负责人的一级注册建筑师证、身份证及近三个月的社会保险缴纳证明材料复印件;
5.2.9拟派勘察项目负责人的注册土木(岩土)工程师执业资格证、身份证及近三个月的社会保险缴纳证明材料复印件;
5.2.10联合体协议书复印件(格式二)(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须盖章);
5.2.11省外建筑企业提供已按要求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录入相关信息的相关证明文件的复印件;(如有)
5.2.12开户许可证复印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提供);
5.2.13投标人已在梅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梅州市建筑市场诚信管理平台》办理企业和拟派项目负责人的人员信息登记的截图(以《梅州市建筑市场诚信管理平台》社会公布的信息为准,投标报名时,工作人员将现场进入社会公布的《梅州市建筑市场诚信管理平台》进行查询,如查询结果跟投标人提供的网页截图不一致,招标人不予接受报名)。
5.2.14企业所在地或项目所在地人民检察院开具的有效期内关于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施工项目负责人、勘察项目负责人、设计项目负责人的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文件(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须出具,原件附入投标文件正本中);
上述5.2.1至5.2.14的相关资料装钉成册(加有封面,注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投标人名称、单位地址、单位电话、传真机号码、联系人、联系人移动电话、电子邮箱地址、邮政编码)并每页加盖联合体牵头人单位公章,提供一式二份(一正本、一副本)报名。报名时,以上资料除5.2.11、5.2.13、国家规定可通过二维码验证的及企业法人身份证外,其余复印件资料均需提供原件核验后退回。不按要求提交资料或提交资料不全或不按要求提交原件核对或核对不一致的,或不符合招标公告要求的,招标人不予接受报名。
5.3投标人(联合体所有成员)在报名前须到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IC卡。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8年2018年2月6日10:00时,提交到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广州市天润路333号)。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同时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举行开标评标会,联合体牵头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应准时参加(身份证原件备查)。
7. 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民营经济报上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本公告在各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的文本为准。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梅州蕉华产业转移工业园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办公地点:梅州市蕉岭县华侨农场狗麻岗圩镇27号大院一楼
联系人: 钟先生
联系电话: 0753-7667638
招标代理机构:广州建成工程咨询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中路318号22层
梅州办公地址:梅州市梅江区华南大道17号(财贸学校)二楼
联系人: 吴工
联系电话:0753-2382138
信息来源: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http://www.gdzbtb.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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