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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药采芝林梅州中药产业化生产服务基地项目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

  • 发布时间:2018-0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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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人:shen-xf1

项目概况

项目地点 广东  梅州 工程类别 监理&项目管理总承包
工程规模 37000   平方米 工程投资 0.00 万元
报名截至 2018-01-15
详细介绍 广药采芝林梅州中药产业化生产服务基地项目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

根据备案项目编号:2017-441400-27-03-009155,梅州广药采芝林药业有限公司现对广药采芝林梅州中药产业化生产服务基地项目进行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一、工程名称:广药采芝林梅州中药产业化生产服务基地项目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
二、招标单位:梅州广药采芝林药业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先生   电话:020-81713782
项目建设管理单位:广州市房实建设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彭工   联系电话:020-83383274
招标代理机构:广州市广州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潘工  联系电话:020-37608020  
招标监督机构:广东梅州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
监管电话:0753-2486063
三、建设地点:梅州市高新区的广州(梅州)产业转移工业园
四、项目概况:
1、建设规模:采芝林梅州中药产业化生产服务基地项目使用土地约130亩,总建筑面积37000平方米的集现代中药仓储、现代中药饮片生产于一体的综合性生产服务基地,其中包括中药饮片生产中心21000平方米,中药材资源储存中心10000平方米,中药饮片检验研发技术中心6000平方米。总投资约9000万元。
2、计划工期:广药采芝林梅州中药产业化生产服务基地项目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①设计工期:中标人应在合同签订后30个日内完成初步设计及概算,初步设计审查批准后40个日内完成施工图设计及预算,施工图设计文件经审查发现问题后15个工作日内完成补充、修改;②勘察工期:合同签订后,承包人收到发包人发出具备进场条件的的通知起计35日内提交勘察成果文件;③、施工总工期:480个日历天;开工日期以总监理工程师发出的开工令或进场通知为准。
五、标段划分及各标段招标内容和招标控制价:
项目编号:              
1、本工程划分为1个标段。
2、招标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
(1)工程勘察工作:完成本项目所需的所有勘察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岩土工程勘察、工程测量、工程物探(含管线探测)以及前期现状摸查工作等。
(2)工程设计工作:在招标人提供的方案设计基础上,完成后续所有专业设计工作,包括但不限于方案优化、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以及绿色建筑设计、绿色建筑咨询、设计概预算编制、外电、外水等专项设计、设计变更、竣工图编制等。
(3)工程施工:按照招标文件及合同约定的范围和招标人批复的施工图进行施工总承包,包括但不限于包工、包料、包设备、包质量、包安全生产、包文明施工、包工期、包承包范围内工程验收通过、包移交、包结算、包资料整理、包施工总承包管理和现场整体组织、包专业协调及配合、包保修等。
(4)其他:
报批报建:负责办理从设计阶段到竣工验收阶段的所有报批报建工作,招标人予以协助。
最终以招标文件(含招标答疑、澄清文件)、经审定的设计图纸、经审定的施工图预算内容及设计施工总承包合同为准且包括发包人发出的与本工程有关的一切文件。招标人有权对实施项目的施工内容在立项原则范围内进行调整,承包人不得有异议。
4、招标控制价
招标控制价(含勘察费、设计费、建安工程费):人民币8734.496万元;
其中:勘察费招标控制价为72万元;
设计费招标控制价为188.496万元;
建安工程费招标控制价为8474万元。
六、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七、公告发布时间、报名及发售招标文件时间:
1、公告发布日期:从   年   月   日   时    分至   年  月   日 时   分。
注:发布招标公告的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
报名及发售招标文件开始日期(含本日):   年   月    日
报名及发售招标文件截止日期(含本日):    年   月    日
报名时间:上午9:30-11:30,下午14:00—16:00。(节假日除外)
注:报名时间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日。从发售招标文件之日起开始计算备标时间。如报名参加投标的申请人过少不足以形成充分竞争时,招标人在确认正式投标人之前,招标人可以发出补充公告,适当延长报名时间。
2、投标报名登记、递交投标文件、项目负责人签到及开标时间:请登录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服务指南”专栏中的“交易活动安排”,输入项目编号即可查询(投标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招标答疑中的相关信息,截标后,开标时间因故推迟的,相关评标信息仍以原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信息为准。)
3、如报名参加投标的申请人数量过少不足以形成充分竞争时,招标人在确认正式投标人之前,可以发出补充公告,适当延长报名时间。
八、招标文件获取及办理投标登记手续:
地点: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号)。
2、办理投标登记手续:办理投标登记手续时必须同时递交企业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仅限于非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报名活动时提供)、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委托人有效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广州建设工程投标报名申请表(一式两份)(联合体投标的需共同由联合体主办方签署及盖章,一式两份,应使用标准格式,详见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www.gzggzy.cn,该表中项目负责人、安全员须为投标人广州市房建和市政企业库在册人员);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投标的需提交,详见附件3)方能进行投标登记。
3、投标担保 20 万元,投标担保须在开标前完成缴纳。
4、投标报名费为100元,由交易中心收取。
5、招标文件费500元/套,在办理投标登记手续时缴纳。
九、投标人合格条件:
1、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2、投标人(联合体各成员)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内;
3、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承担施工任务的一方)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投标人同时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以下资质
4.1工程勘察资质: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甲级资质、工程测量丙级资质]。
4.2工程设计资质: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设计资质,或建筑行业工程设计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甲级资质。
4.3施工资质: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以上资质。
5、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设计负责人、专职安全员要求:
5.1对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要求:项目负责人(兼施工负责人,下同)的人员为:建筑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项目负责人持有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或能够提供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证书信息的打印页。
注:建造师的专业及等级标准按《注册建造师执业管理办法(试行)》及《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试行)》;注册建造师包括延续注册成功的注册临时建造师。
5.2对投标人拟派项目设计负责人的要求:设计负责人须具备有效的且注册于投标人本单位的一级建筑师注册证书,设计负责人与项目负责人不能为同一人。
5.3 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承担施工任务的一方)拟派的专职安全人员须具有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或能够提供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证书信息的打印页,项目负责人和安全员不为同一人。
6、投标人业绩要求:
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承担施工任务的单位)自2015年1月1日至今至少已完成过一项质量合格的类似工程业绩(类似业绩是指中标金额大于或等于9000万元的房屋建筑施工总承包工程)。
注:(1)需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免招标的相关证明、施工合同、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证明复印件,原件备查。
(2)金额以中标通知书为准,中标通知书上没有金额或免招标的,以工程合同(不含补充合同)为准,完成时间以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证明时间为准。
7、投标人已按照招标公告附件2的内容签署盖章的投标申请人声明。
8、关于联合体投标:
允许联合体投标,但只接受最多由3家单位(即一家勘察单位、一家设计单位、一家施工单位)组成的联合体,且须以承担施工任务的一方为主办方,并签定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协议书应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
注:1)参加联合体的各成员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联合体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
2)投标人拟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设计负责人必须是联合体中对应分工成员的正式员工;以上2项人员不得重复兼任,且必须为投标人正式员工。
3)联合体的资格条件按联合体任务分工进行评审,其中施工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专职安全员、项目负责人以承接施工任务的主办方为准;工程设计资质及设计负责人以承担设计任务的成员单位为准;勘察资质以承接勘察任务的成员单位为准。
9、资格审查前,投标人(含联合体各方)在广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建立了企业诚信档案及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设计负责人、专职安全员须是各企业诚信档案中的在册人员。
10、投标人须提交由广州市或其辖下各区人民检察院或投标单位工商注册所在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证明投标人(联合体各成员)及其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设计负责人在公告发布之日前两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申请查询流程详见招标公告附件1。
注:未在招标公告第九条单列的资审合格条件,不作为资审不合格的依据。
十、资格审查方式:
1、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本项目为非电子评标,投标人需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纸质投标文件及电子光盘,如纸质投标文件与电子光盘内容不符,以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为准。
2、若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不足3名或通过有效性审查的投标人不足3名时则招标失败。招标人分析招标失败原因,修正招标方案,报有关管理部门核准后,重新组织招标。
十一、招标人因两次或多次招标失败,需申请改变招标方式或不招标的,应按《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省第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通过2003.4.2)的第四十条规定执行。
十二、资格审查结果及中标结果将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公示,公开接受投标人的监督。
十三、其他事项
1、前期服务机构: /
2、投标时是否需要提交设计模型:否。
3、本次投标不设投标经济补偿。
十四、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及招标内容有异议的,向招标人书面提出。
异议受理部门:梅州广药采芝林药业有限公司
异议受理电话:020-81713039     联系人:罗先生
地        址:广州市荔湾区塞坝路12号自编4号、5号
十五、本公告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和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民营经济报等法定媒体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本公告在其他法定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的文本为准。
十六、招标人须将招标文件(招标公告)报招投标监管机构备案后,方可发布。
十七、其他说明:
1、投标人须如实对拟委派项目负责人及安全员的任职情况作出声明。声明内容见附件2《投标申请人声明》第六条的规定。如投标人声明陈述与事实不符,经查实,招标人将对其公开通报,投标人须承担由此带来的法律责任。
2、关于异议及投诉。
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除第一中标候选人或者中标人以外的其他投标人存在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情形且在评标过程中未被发现的,视为对中标结果没有造成实质性影响,招标人可以依法继续开展招标活动。投标人的违法行为由行政监督部门依法处理。
3、各投标单位递交投标资料参与投标,均视为接受及认同招标合同及招标人制发的各项相关建设管理办法。如中标人不按合同履约及未遵守招标人制发的各项相关建设管理办法,招标人有权依据相关管理办法要求中标人承担相应责任,中标人应无条件接受。
4、中标人不得向他人转让中标项目,也不得将中标项目肢解后分别向他人转让。中标人按照合同约定或者经招标人同意,可以将中标项目的部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给他人完成。接受分包的人应当具备相应的资格条件,并不得再次分包。中标人应当就分包项目向招标人负责,接受分包的人就分包项目承担连带责任。
5、合同签订后一个月内,招标人对项目拟派人员进行投标资料核对,如发现存在与投标时不符的情况,按照招标人制发的相关管理办法进行处罚。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招标人将不定期进行人员履约抽查。
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信息来源: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http://www.gdzbtb.gov.cn)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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