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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庚建筑古建维修改造工程室外项目(设计)招标公告

  • 发布时间:2016-08-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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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人:shen-xf1

项目概况

项目地点 福建  厦门 工程类别 风景园林设计
工程规模 0    工程投资 750.00 万元
报名截至 2016-08-26
详细介绍 嘉庚建筑古建维修改造工程室外项目(设计)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集美大学的编号为天和[厦]招(设)字2016-149号的嘉庚建筑古建维修改造工程室外项目(设计)已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集美大学, 建设资金来自 部分财政,部分自筹,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厦门天和项目管理投资咨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决定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选定设计单位。
2. 项目概况
2.1. 项目名称:嘉庚建筑古建维修改造工程室外项目(设计);
2.2. 建设地点:集美大学内;
2.3. 工程建设规模:本项目分为两个标段:其中标段一包含嘉庚建筑航海俱乐部室外工程、嘉庚建筑科学馆园区道路及景观改造工程;标段二包含嘉庚建筑福东楼室外工程、嘉庚建筑允恭楼群室外工程、嘉庚建筑尚忠楼群南侧道路及景观改造工程;
2.4. 投资总额:标段一:人民币   374.5万元。其中,工程费用限额:人民币  374.5 万元,具体为嘉庚建筑航海俱乐部室外工程148.4万元、嘉庚建筑科学馆园区道路及景观改造工程226.1万;标段二:人民币  383.85万元。其中,工程费用限额:人民币 383.85 万元,具体为嘉庚建筑福东楼室外工程136万、嘉庚建筑允恭楼群室外工程163.4万、嘉庚建筑尚忠楼群南侧道路及景观改造工程84.45万。
2.5.招标范围和内容
2.5.1.招标范围:各标段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含设计概算)、施工图设计、后续设计服务等。
2.5.2.内容:嘉庚建筑古建维修改造工程室外项目及相关配套设施的设计,具体详见设计任务书。
2.6. 计划开工日期及建设周期:待定。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注:若投标人的资质为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则须满足《工程设计资质标准》中与本项目相对应的设计类型对人员配置的要求);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投标人拟派出担任本招标项目的设计负责人应具备有效的 风景园林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或一级国家注册建筑师执业证书;
3.4. 投标人及其拟派出担任本设计项目负责人均应具备/项类似项目设计业绩(本条仅适用于大型工程设计项目)。类似工程业绩是指(下同):自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的前三年内(以施工图审查合格日期为准,不含发布招标公告当日)完成设计的并经施工图审查合格的/(投资额、设计专业内容等);
3.5. 投标人其他主要设计人员要求、以及资格审查的其他条件要求的具体内容见招标文件;
3.6.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
4. 获取招标文件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8月22日至2016年8月26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8 时30分至12 时30分,下午14时30分至 17 时 30 分(北京时间,下同),到 厦门天和项目管理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厦门市湖里区高崎南五路222号航空商务广场2号楼11层1118招标部)购买招标文件(含资格审查文件);
4.2. 招标文件(含资格审查文件)每份售价 200 元,售后不退。招标项目的设计有关资料每份售价100元。
5. 评标办法
5.1.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记名投票法 。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投标保证金须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到达指定账户,有关银行单据复印件或接收投标保证金单位开具的收款证明复印件应放入资格审查申请文件中;
6.2.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  采用年度投标保证金、银行保函或者现金三者之一的形式提交;
6.3.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每个标段贰仟元整。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若采用资格预审的,递交的投标文件指的是资格审查文件,商务文件和技术文件递交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2016 年9月13日9时30分,提交地点为厦门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集美分中心(厦门市集美区诚毅大街一号之1三楼);
7.2. 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拟派出担任设计项目负责人必须持身份证原件到场验证登记。如设计项目负责人因故不能出席的,可以由该投标单位技术负责人代替〔须持单位资质证书、个人身份证和“设计单位技术负责人证明书(均须原件)(其格式见《通用本》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中规定的格式)”到场验证登记〕。
7.3. 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拟派出担任设计项目负责人(或设计单位技术负责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未按7.2款要求到场核验登记或不符合招标文件投标须知第18条规定的包封、密封要求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 费用
8.1. 招标人公布设计项目的工程设计收费计费额(即招标时的设计费计费基数)为标段一:  374.5万元,估算的工程设计收费金额为 11.46万元;标段二:  383.85万元,估算的工程设计收费金额为 11.73万元。其工程设计收费基准价、浮动幅度值和计算办法见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5项。
8.2. 招标人只要求中标人承担方案阶段优化设计而不再承担后续设计和服务的,其设计费为  /   万元(全过程设计费总额的 /  %)。
8.3. 招标内容包含勘察的,招标人公布的工程勘察收费的上下浮动幅度值、勘察费计算办法等见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5项(本款仅适用于发包内容包含勘察的项目)。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集美大学;
联系地址:厦门市集美区银江路185号;
联系人:刘工;
联系电话:18059230595;
邮政编码:361026。   
招标代理机构:厦门天和项目管理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厦门市湖里区高崎南五路222号之3(航空商务广场2号楼)第10、11层;
联系人:程慧;
联系电话:0592-5138719 ;
传真:0592-5138787-19;
邮政编码:361012。
投标保证金银行帐号:
开户银行:厦门银行杏林支行
帐户名称:厦门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集美分中心
帐    号: 8391020111018519
缴交时间:投标保证金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须到达指定账户
交易中心名称:厦门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集美分中心
地址:厦门市集美区诚毅大街一号之1三楼   

信息来源: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http://www.fjdpc.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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