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鄞州区姜山镇明辉路连接工程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 发布时间:2018-0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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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人:shen-xf1

项目概况

项目地点 浙江  宁波 工程类别 市政&公路
工程规模 535   米 工程投资 0.00 万元
报名截至 2018-02-08
详细介绍 鄞州区姜山镇明辉路连接工程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YZ-GCZB-2018024 (发布时间:2018-01-19)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鄞州区姜山镇明辉路连接工程勘察设计已由鄞州区发展和改革局以鄞发改投[2017]116号批准建设,项目招标人为宁波市鄞州区姜山镇人民政府,招标代理人为浙江凯翔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建设资金自筹解决。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项目已具备下列条件:
■经审批部门同意的项目建议书或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经审批部门核准或备案的项目确认书。
□具有土地管理部门颁发的土地使用证。
□具有规划管理部门确定的项目建设地点、规划控制条件和用地红线图。
2. 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宁波市鄞州区姜山镇内。
项目规模:本次建设路段起于已建明辉路K0+706.327处,终点止于文山路交叉口K1+241.959,路线全长535.6m,设计速度为60km/h的城市主干路。
项目总投资:其中建安估算造价约3054万元。
设计概算:具体以初步设计批复的设计概算为准。
勘察设计周期:60日历天,其中勘察、方案设计(含深化)10日历天;初步设计(含扩初、概算)20日历天;施工图设计30日历天。施工现场配合服务从工程开工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
标段划分:1个标段。
招标类型及范围:鄞州区姜山镇明辉路连接工程勘察设计的实施性方案设计招标,包括勘察、方案设计(含深化)、初步设计(含扩初、概算)、施工图设计、施工配合服务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
3.2 投标人资质等级:
3.2.1投标人须同时具备①市政行业(道路工程、桥梁工程 )专业甲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行业设计甲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②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甲级及以上资质(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或具备上述①②资质的联合体。
3.3主设计师资格要求:道桥类专业工程师及以上(须提供社保机构出具的投标人为其缴纳的2017年10月至2017年12月连续三个月的社保证明)。
3.4勘察负责人资格要求: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
3.5潜在投标人数量要求:资格后审。
3.5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牵头人应是具备市政行业(道路工程、桥梁工程)专业甲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行业设计甲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且承担设计任务的单位。
3.6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各方)及其拟派主设计师、勘察负责人须在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以下简称“系统”)登记信息的,其相关内容已经该系统审核通过。
其它要求:
(1)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各方)在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以下简称“系统”)中须具有 C级及以上信用等级(以开标之日所在季度的企业勘察设计信用评价等级为准)。
(2)企业注册在浙江省行政区域以外的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各方)已通过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的备案登记,须具备“外省工程勘察设计企业进浙承接业务备案证书”且截至开标当日仍在有效期内。
(3)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各方)及拟派的项目主设计师、勘察负责人不得有正在宁波市鄞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曝光台公示或被鄞州区外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取消其投标资格且在处罚期内的不良行为记录。
(4)投标人(指联合体各方)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主设计师、拟派勘察负责人经宁波大市范围内检察院查询近五年(2013年1月1日至今)无行贿犯罪记录。投标人应在投标人应在 2018年 2 月5日 16 时之前,将招标文件最后一页《查询申请函》填写完整并盖章(附投标人组织机构代码证(五证合一单位无需提供)、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拟派主设计师身份证、拟派勘察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交至(或快递至)招标代理人(徐新宇收,13165920207),逾期未提交视为自动放弃,拒绝其本次投标;递交的查询申请函中拟派主设计师、拟派勘察负责人与投标文件中不一致的其投标被否决。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鄞州分网(http://220.191.214.173:8080/)”注册成功后,请于投标保证金截止时间前(以下载成功时间为准)下载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
4.2投标人必须在鄞州区工程建设电子交易平台( http://220.191.214.173:8080/index)中下载项目对应的招标文件等附件。未下载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不予受理。(备注:投标人可根据“鄞州区工程建设电子交易平台系统”中的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下方的“招标文件下载记录”来确认招标文件是否下载成功)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4.4如有补充的招标文件请关注本网站,自行下载,不另行提供纸质版补充文件。
(具体操作流程详见办事指南中的《3.0建设工程电子交易平台企业信息库操作手册》和《建设工程电子交易平台操作手册—投标人》。
5. 投标保证金
5.1 金   额:人民币贰万元整(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提交)形式:银行电汇或网银(公对公转账形式)直接一次性缴入以下指定账户:
<保证金收退银行窗口不办理任何形式的现场缴付>由投标人在“鄞州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进入各自建设工程交易系统中的“业务管理—费用管理”选择需缴纳项目,点击“缴纳”获取保证金缴纳说明书,根据缴纳说明书所述事宜进行缴纳;
5.2 提交截止时间 2018 年 2 月 8 日 16:00  时(北京时间,以资金到账时间为准),退还时间详见示范文本“投标人须知”第3.6.3条款。
6. 投标文件的提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8年 2 月 9 日 9 时 00 分,地点为宁波市鄞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鄞州中心区四明东路588号,百盛商务楼东边,鄞投大厦内),(具体受理场所详见当日公告栏)。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 招标公告发布
7.1 时间:2018年 1  月 19  日起
7.2 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在宁波市鄞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www.bidding.gov.cn)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宁波市鄞州区姜山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人:浙江凯翔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鄞州区钱湖北路958号奥丽赛大厦714六楼
联系人:徐新宇
联系电话:0574-83033198、13165920207
传真:0574-83033196
 
信息来源:宁波市鄞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www.ggjy.nbyz.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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