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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实地块排洪渠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EPC)

  • 发布时间:2018-0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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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人:shen-xf1

项目概况

项目地点 广东  清远市 工程类别 市政&公路
工程规模 770   米 工程投资 0.00 万元
报名截至 2018-01-26
详细介绍 长实地块排洪渠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EPC)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实地块排洪渠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EPC)已由清远市发展和改革局以《关于长实地块排洪渠建设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清发改行审[2017]152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市财政统筹解决,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清远市代建项目管理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EPC)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清远市清城区洲心街道站前路西侧。
2.2 项目概况、建设规模:开挖施工钢筋混凝土排洪渠B×H=5000×2000,长约0.77km。
2.3计划工期:计划总工期为360日历天。
2.4招标范围:按上级主管部门批复的建设范围,完成本项目的勘察、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及概算编制、施工图设计、施工及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质量保修工作。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资质:
3.1.1承担本工程勘察任务的单位具备工程勘察综合资质或工程勘察(岩土工程)专业资质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岩土工程(岩土工程勘察)专业资质甲级资质。
3.1.2承担本工程设计任务的单位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设计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设计甲级资质。
3.1.3承担本工程施工任务的单位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或以上)资质。
3.1.4承担本工程施工任务的单位有效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1.5投标人委派至本项目的最低人员配备要求:
1、项目经理须满足以下要求:
(1)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该注册建造师所在单位为广东省外企业时,需为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或者注册一级建筑师资格或者具备市政公用工程高级(或以上)技术职称;
(2)自2013年 1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日至少担任过一项质量合格的市政公用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或设计或施工)工程的项目经理(或设计负责人或施工负责人)。项目经理业绩须同时提供设计施工总承包(或设计或施工)合同和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如上述资料无法体现项目经理姓名还需提供中标通知书)。
2、拟担任本工程的施工负责人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该注册建造师所在单位为广东省外企业时,需为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或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系统考核合格信息打印页。
3、专职安全员须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明(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或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系统考核合格信息打印页),项目经理和安全员不为同一人;施工负责人和安全员不为同一人。
4、设计负责人须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①具备大专或以上学历、且具备市政工程类(含相近专业)中级技术职称,并从事工程设计实践10年或以上;
②具备市政工程类(含相近专业)高级或以上技术职称;
注: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如满足施工负责人或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可同时兼任(即项目经理可同时兼任两项负责人,也可以只兼任其中一项负责人)。
5、勘察负责人::须具备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资格。
3.1.6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为牵头单位)自2013年 1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日完成过至少一项质量合格的类似工程业绩【类似工程业绩指中标金额大于(或等于)2500万元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或设计施工总承包)业绩】。工程业绩须同时提供施工(或设计施工总承包)合同和工程竣工验收报告;
3.1.7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投标人组成联合体,应以承接本工程施工任务的单位为牵头方,并签定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应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最多接受三家单位组成联合体。
3.2 其他资格要求(如是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以下3.2.1至3.2.4项资料):
3.2.1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效的营业执照。
3.2.2提交由检察机关出具的投标人、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在招标公告发布日前三年内无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原件(联合体投标的,除项目经理由所在单位出具外,其余资料牵头方和联合体成员均需出具),若企业成立不足三年的,按成立日期算起。
3.2.3投标人须在清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办理《清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行业企业诚信档案》,且信用等级不得为D级(如为联合体,联合体各方均需满足要求);本项目所需资质须已录入该档案。拟担任本工程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勘察负责人、设计负责人、专职安全员为该档案在册人员。(注:1.如为联合体投标,且项目经理没有同时兼任施工负责人和设计负责人时,拟担任本工程的施工负责人、专职安全员为负责施工任务单位的诚信档案在册人员;勘察负责人、设计负责人分别为负责勘察、设计任务单位的诚信档案在册人员;项目经理为所在单位的诚信档案在册人员; 2. 如为联合体投标,且项目经理同时兼任施工负责人和设计负责人时,拟担任本工程的专职安全员为负责施工任务单位的诚信档案在册人员;勘察负责人为负责勘察任务单位的诚信档案在册人员;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或设计负责人)为所在单位的诚信档案在册人员;2.企业诚信评价等级以投标截止时间前24小时内在清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官网最新公布的诚信等级为准,该网站没有公布的投标人诚信等级以投标人诚信档案记录的最新诚信等级为准。)
3.2.4 投标人按规定的格式及内容要求签署了《投标申请人声明》。
3.2.5投标文件中有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如投标文件为委托代理人签署应同时附上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授权书(联合体投标的,只需联合体牵头人按要求提交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发布招标公告、招标文件获取、投标人提问、开标等时间安排:
详见附件:招投标日程安排表(清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
注:发布招标公告的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止。
4.2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实行网上报名,非电子投标方式(递交纸质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登录清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办理网上投标登记手续。
投标人应遵循以下程序完成网上投标登记手续:(1)登录清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网上交易服务大厅”完成投标人的相关信息录入。
(2)投标人进行本项目网上投标登记时,必须登记录入一名固定投标人员信息【该人员需已在清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了信息录入,信息录入有关事项详见清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的《关于企业固定投标人员信息录入的通知》(清公共资源函[2016]27号)】,该固定投标员信息需与在规定的时间内到达开标室参与签到的固定投标员信息一致,否则视为无效标。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和地点:
详见附件:招投标日程安排表(清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
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招标答疑中的相关信息。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开标时间因故推迟的,相关评标信息仍以原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信息为准。
5.2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需提交《清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招投标平台投标回执》,招标文件制作费500元,投标委托人即固定投标员须凭身份证到清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确定的开标室签到,否则招标人不予接受其递交的投标文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清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和《广东建设报》、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等法定媒体上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清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本公告在其他法定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在清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的文本为准。
7. 补充说明
7.1招标公告网上发布时,同时发布招标文件、招标控制价。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计算编制投标文件时间,编制投标文件的时间不得少于20天。
如招标人需发布补充公告的,以最后发布的补充公告的时间起计算编制投标文件时间,并需在招标答疑中明确说明。
7.2资格审查结果及中标结果将在清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公示,公开接受投标人的监督。
7.3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人不足3名或通过否决性条款审查的投标人不足3名时为招标失败,招标人分析招标失败原因,修正招标方案,报有关管理部门核准后,重新组织招标。
招标人因两次或多次招标失败,需申请改变招标方式或不招标的,应按《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省第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通过2003.4.2)的第四十条规定执行。
7.4本工程根据国家和省、市有关计价规范设置招标控制价。
7.5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及招标内容有异议的,向招标人书面提出。
异议受理部门:清远市代建项目管理局  
异议受理电话:0763-3389029
地        址:清远市新城二号区北江二路建设大厦B座二楼。
8.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清远市代建项目管理局        
招标代理机构:广州金良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陈工                        
联 系 人:潘小姐                      
电    话:0763-3389029               
电    话:0763-3334080                
传    真:                            
传    真:0763-3334080                
电子邮件:            /                
电子邮件:973785840@qq.com

信息来源: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http://www.gdzbtb.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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