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细介绍 |
南京南部新城会展中心(中芬合作交流中心)项目
编号: ANB170007-01FG
(重新公告)
1. 招标条件
南京智慧新城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建设项目南京南部新城会展中心(中芬合作交流中心)项目工程设计已经立项部门批准建设(立项批文号:宁南管委[2017]40号)。工程所需资金来源国有非政府性资金:265600.00万元,现已落实。本工程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法选择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南京智慧新城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受招标人委托(或招标人)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2. 项目概述与招标范围
2.1 标段名称:工程设计
2.2 工程地点:南部新城地区
2.3 工程类型: 特大型工程
2.4 建设内容及规模: 规划建设总占地面积约6.67万㎡,总建筑面积约19.6万㎡,项目总投资约为26.56亿元,工程造价约为15.3亿元
2.5 设计合同估算价:3600.00万元(工程计费额按15300.00万元)
2.6 设计及相关服务范围:
设计范围包括:本项目概念设计方案由芬兰PES事务所承担并通过了南京市城乡规划委员会的审议。在此概念方案设计基础上,由芬兰PES建筑设计事务所与本次招标产生的国内总体设计单位合作完成总体设计。总体设计单位完成方案阶段的技术配合、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含概算,不含建筑专业且负责初步设计出图、报审)、专项设计、招标图、施工图设计、提供设计技术交底、解决施工中的设计技术问题,参加调试及验收、参与绿建相关机电设备选型、建立BIM模型,并开展BIM辅助设计等内容,成果文件满足相关部门审批要求以及竣工验收等设计及相关服务。具体见《设计任务书》。
其它阶段相关服务的范围包括:无
2.7 设计服务期:1825日历天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资质等级及范围:无
3.2 项目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无
3.3 本次招标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3.4 本次招标是否接受黄牌警示单位投标:否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公告发布期间投标申请人可在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CA锁后直接登录网 站 (http://ggzy.njzwfw.gov.cn/njggzy/)完成投标,并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到指定地点购买招标文件。
4.2本公告发布之日即为指定地点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自2018年2月2日至2018年2月9日,上午9:00分至11:30分,下午14:00分至17:00分(节假日除外,来前请致电),在南京市大明路599号2号楼215房间购买招标文件。
4.3招标文件每份售价人民币叁佰元整(¥300元),售后不退。
5. 资格审查办法
5.1本项目资格审查方法:资格后审。
5.2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方法按照有关法律法规文件的规定执行。
5.3资格审查必要条件:
(1)投标人履约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装订在资格后审申请文件内,原件供评委现场核验)
(2)企业资质要求: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准和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或建筑行业甲级及以上资质;(提供设计资质证书原件,原件供评委现场核验;复印件装订在资格后审申请文件内)
(3)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取得一级注册建筑师且执业资格满10年及以上、高级及以上职称;(提供执业和职称证书原件,原件供评委现场核验;复印件装订在资格后审申请文件内)
(4)信誉要求:
1)申请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提供承诺书原件装订在资格后审申请文件内)
2)申请人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违法违规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提供承诺书原件装订在资格后审申请文件内)
3)申请人及项目负责人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证明材料,以检察机关查询记录为准。(提供申请人及项目负责人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打印件装订在资格后审申请文件内,资格后审申请文件内缺少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的资格审查不予通过。)资格审查当天招标人登陆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进行复核,有行贿犯罪记录的,资格审查不予通过。
5.4资格审查可选条件:
(1)企业业绩要求:
近五年(2012年12月1日起)内承担过单项合同总建筑面积在7.5万平方米及以上的公共建筑(公共建筑是指供人们进行各种公共活动的建筑。一般包括办公建筑、商业建筑、旅游建筑、科教文卫建筑、通信建筑、交通运输类建筑等)工程设计。(时间和面积以设计合同为准,需提供设计合同和中标通知书原件。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能反映出相关数据;若无法反映项目特征,需附相关证明材料,否则视为未提供。复印件装订在资格后审申请文件内,合同、中标通知书及相关证明材料原件供评委现场核验)
5.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投标单位提供的证明材料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与资格后审申请文件、投标文件一起递交招标人,投标截止后招标人不再接受任何资料。
6. 评标方法
(1)本次设计公开招标采用综合评分法。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纸质文件现场递交,详见招标文件要求。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监管网 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本公告发布日期从 2018年2月2日15时20分到 2018年2月9日15时20分为止
9. 其他
①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项目的资格审查申请;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申请人,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资格审查申请;不同申请人拥有同一个共同控制人或共同控股股东的,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资格审查。
②申请人违反前款规定的,相关申请人资格审查均不合格。
③本工程中标人在合同签订时须同时提供中标价10%的履约保函,否则视为中标人放弃中标,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同时招标人提供等额的支付款担保。
④设计项目负责人须携带并递交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参加开标会议,若未能到场参加开标会或到场提供不了上述原件的,视为自动放弃投标,招标人拒收其投标文件;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须携带并递交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参加开标会议,若未能到场参加开标会或到场提供不了上述原件的,视为自动放弃投标,招标人拒收其投标文件。
⑤投标人递交纸质投标文件的同时,应递交与纸质投标文件一致的电子文本(U盘或光盘)贰份。
⑥资格审查申请人必须与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系统内登记的信息一致,否则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⑦请投标人携带好本企业的相关资料先办理企业信息登记手续。各类企业请到江东中路265号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西大门总服务台办理信息登记并领取加密锁,所需材料及办理流程详见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ggzy.njzwfw.gov.cn/njggzy)中《办事指南--新会员入网办事指南》,联系电话:025-68505679。
⑧本项目未中标人无补偿方案。
⑨在网上公告规定时间内申请人须按照上述要求办理登记流程,否则后果自负。
10.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南京智慧新城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
地 址:南京市大明路599号
地 址:
邮 编:210000
邮 编:
联 系 人:车璐、杨云
联 系 人:
电 话:025-52617719、52609769
信息来源: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http://www.jszb.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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