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细介绍 |
芜湖县市政设计单位库公开征集公告
项目编号:WH12GC2016SZ1436
一、项目名称:芜湖县市政设计单位库(本项目采用公开征集随机抽取法)
二、招标人、主管部门及行政监督部门:芜湖县城乡规划建设委员会(以下简称县住建委)
三、招标内容和收费标准
1、招标内容:对芜湖县市政设计单位库公开征集入库。单个芜湖县政府性投资建设工程市政设计单位将在入库单位中随机抽取。若有效投标单位数量为3家,则3家全部入库;若有效投标单位数量为4家及以上,采用抽取方式确定3家中标单位;若有效投标单位数量少于3家则本次招标流标。
2、服务有效期为从协议库正式启用之日起2年。
3、收费标准:按照国家发展和计划委员会、建设部修订颁布的《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的45%执行。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资质要求: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行业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的独立法人。
2、投标人信用等级要求:无。
3、投标人类似业绩要求:无。
4、项目负责人资质要求:工程类高级工程师
5、项目经理类似业绩要求:无。
6、项目经理信用等级要求:无。
7、本项目禁止挂靠投标,一经发现,立即取消投标资格,并列入不良记录名单。
8、本项目外地投标单位中标后须根据芜市建[2010]164号文,一个月内在芜湖市范围注册子公司。
9、拟派执业人员须提交投标截止之日前半年内连续三个月社保证明。拟派执业人员不少于3人,中级以上职称。
五、招标资料的下载
1、报名时间:2016年08月24日9:00时至2016年08月30日17:00时。
2、报名方式:凡有意参加征集者,请于报名时间内登录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招投标系统进行报名,下载附件。
3、报名费:本项目暂不收取。
六、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随机抽取)时间:2016年09月 18日14:30时。
开标地点: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详见开标区电子显示屏)。
七、保证金及开户信息
1、所有投标人均需提交足额投标保证金。
2、投标保证金的到帐截止时间为开标日前1个工作日上午10时。
3、投标保证金必须从投标人基本帐户汇入到下述指定帐户,未到达指定账户的投标恕不接受。
4、投标保证金不得从其他账户汇出,否则拒绝其投标行为。
本项目须缴纳金额:人民币贰万元整。
开户单位: 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徽商银行芜湖新市口支行
账号: 1101801021000587877073157
八、随机抽取程序
(一)见证人查验保证金到账情况
(二)原件交验。随机抽取现场投标人需提交确认函、授权书,缺一件拒绝其参加随机抽取。确认函、授权书必须按附件中规定格式填写,依法签章。
(三)抽取中标单位。若有效投标单位数量为3家,则全部入库;若有效投标单位数量为4家及以上,采用抽取方式确定3家中标单位;若有效投标单位数量少于3家则项目流标。
九、投标保证金退付程序:摇号确定的候选单位保证金暂不退,其他未入选单位直接退付至该投标人汇入的基本帐户。
十、履约保证金:
(一)提交:履约保证金金额为 人民币壹拾万元整 。中标人在项目中标后,须在5个工作日内将履约保证金汇入履约保证金专户(开户单位: 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户银行:徽商银行芜湖新市口支行;账号:1101801021000587877)。
中标人所提交的该项目投标保证金自动转作履约保证金,不足部分需补齐差额。中标人凭银行转账凭证换取履约保证金收据,领取中标通知书。
(二)退付:服务期满后,入库单位提出书面退付申请,经主管部门书面同意,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确认后,直接退付中标人。
十一、入库管理
1、主管部门将被抽取的入库单位名单及服务内容、使用方法、服务周期、收费标准等交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发放中标通知书等建库手续。
2、入库单位应自觉遵守国家和省、市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接受行政监督部门、主管部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和服务库使用单位的监督管理。
3、入库单位须对入库登记信息的合法性、真实性和有效性负责。入库单位信息出现变更时应及时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信息变更手续。因企业入库登记信息遗漏、错误或企业信息变更不及时、不准确等原因造成的后果,由入库单位自行承担。
4、政府性投资建设项目市政设计的任务安排,由使用单位从系统中随机抽取产生中标单位(下文中“中标单位”均指服务期内被使用单位抽取产生的中标单位),结果推送给监督部门,然后由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打印中标通知书。中标单位接受具体项目任务后,项目业主单位应及时与中标单位签订合同,中标单位按照委托合同完成任务。中标单位接到通知后24小时内到达现场与业主商签合同。
若使用单位要求重新抽取,应在三日内以书面形式向主管部门提出重新抽取的申请,经主管部门同意后方可重新进行抽取。
若中标单位因故无法履约,应在三日内以书面形式向主管部门提出放弃中标资格的申请, 经主管部门同意后方可放弃中标资格。
5、对入库单位实行动态管理。入库单位在服务有效期内,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经调查核实后,取消其服务资格,清理出服务库,并扣除履约保证金。
(1)服务期内因自身原因,主动申请退库的;
(2)因自身原因,三次放弃中标资格的;
(3)7个工作日内因自身原因不与项目使用单位签订服务合同的;
(4)在合同履约过程中给使用单位造成损失的;
(5)违反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受到行政处罚的,
(6)入库单位履约保证金被扣完的。
6、对因清理出库后服务库企业数不能满足抽取需要的,主管部门通过公开招标或公开征集的方式增补入库企业。确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服务库使用期限的,主管部门明确延长的使用期限后,抄告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对服务库的使用期限作出相应调整。
7、中标单位若出现质量问题,主管部门视情况决定是否扣除部分履约保证金及扣除金额;主管部门作出扣除履约保证金的决定后,书面抄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负责从其履约保证金中进行扣除。入库单位履约保证金被扣完的,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应书面将情况报告市主管部门,主管部门作出清除出库的处理决定后,抄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根据处理决定将企业清除出库。
8、入库单位违反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受到行政处罚的,行政监督部门将处罚决定抄告主管部门,主管部门依照相关规定作出处理决定后,抄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根据处罚结果及时将该单位清除出库。中标单位若中途毁约、出现严重质量问题、无故拖延时间及其他违反法律法规和约定情形的,行政监督部门将该单位纳入黑名单,两年内不得在芜湖市行政区域内从事政府性投资项目市政工程设计工作。
9、其他入库管理事项按《关于印发<关于加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库管理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执行(见附件3)。
十二、其他未尽事宜,在合同中约定。
十三、注册事项。本项目只接受芜湖市投标企业会员库已审核通过的会员报名,会员通过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招投标交易系统报名,未入库的潜在投标人请及时办理入库手续(具体详见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的市住建委、市交通局、市水务局、市信息办、市招标办《关于开展芜湖市投标企业(供应商)登记入库的通知》)(中心管办【2014】19号文)。因未及时办理入库手续导致无法报名的,责任自负。
十四、招标代理机构及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新芜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濮工
联系电话:13705536731
传真:0553-8825200
十五、招标人联系方式
联系人:徐工
联系电话:18155393806
十六、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联系方式
保证金窗口联系电话:0553-3970671 咨询电话:0553-3121801(技术咨询)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新芜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信息来源: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www.whzbb.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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