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细介绍 |
“花土F区”项目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第二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花土F区”项目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第二次)(项目名称)已由成都市温江区发展和改革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温发改投资[2015]11号、温发改投资[2015]87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成都九联投资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业主自筹(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成都九联投资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为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成都市温江区发展和改革局(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温发改招标【2015】7号)的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招标人选择(本招标项目在省发展改革委指定比选网站上的项目编号为PF20150424017)的招标代理机构是晨越建设项目管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温江区涌泉街办花土社区;
2.2建设规模:净用地面积:54682.91㎡,总规划建筑面积:262917.13㎡,计入容积率的建筑面积180586.50㎡。
2.3质量要求:勘察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现行的勘察相关标准、规范的规定,并满足设计要求;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现行的设计相关标准、规范的规定,并满足施工要求;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工程施工质量达到国家合格验收标准,且达到成都市温江区整体综合验收标准。
2.4招标范围:本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及整体移交、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具体工作内容详见本次招标文件、报价清单及初设图。
2.5计划总工期:600日历天。
2.6标段划分:本项目为1个标段。
2.7本项目须认真履行温江区砂石资源管理要求,在严格执行成都市温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砂石资源管理实施意见(试行)》(温府办发[2017]2号文)的通知要求,项目在实施过程中从地下开采的砂石必须交由宏图华信统一管理,并与成都宏图华信投资有限公司签订《政府投资项目地下砂石接管协议》。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
3.1.1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1.2须为:
(1)勘察资质: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的单位;
(2)设计资质: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甲级及以上资质 ;
(3)施工资质: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
3.1.3信誉要求: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未处于四川省行政区域内有关行政处罚期间;
3.1.4企业注册地不在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省外企业须提供在有效期内的《四川省入川从事勘察设计活动验证登记证》或《四川省省外建筑企业入川承揽业务验证登记证》或带二维码的《四川省省外施工、监理企业入川承揽业务信息录入证》。
3.1.5所有投标人应具有针对本标段的《成都市建设领域市场主体单位信用记录(评价)网络登记表》、(如投标人为联合体,则联合体所有成员均应具有)、《成都市建设领域从业人员信用记录(评价)网络登记表》(如投标人为联合体,则联合体所有成员均应具有)。
3.1.6拟派往本项目的项目总负责人为本项目施工负责人;
拟派勘察负责人: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证书,(须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若为联合体投标的,应注册在联合体中的勘察单位人员);
拟派设计负责人: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证书,(须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若为联合体投标的,应注册在联合体中的建筑工程设计单位人员);
拟派施工负责人: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证书(须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若为联合体投标的,应注册在牵头单位人员,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证(园林绿化工程除外)。
3.1.7财务要求:不提供。
3.1.8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勘察资质单位:近3年已完成或正在施工或新承接的项目共不少于3个类似工程业绩。
类似工程业绩是指:
2014年1月1日至今已完或在建或新承接的工程投资额6亿及以上或单项合同建筑规模10万平方米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勘察业绩(若为联合体投标的,由勘察单位提供);
设计资质单位:近3年已完成或正在施工或新承接的项目共不少于3个类似工程业绩。
类似工程业绩是指:
2014年1月1日至今已完或在建或新承接的工程投资额6亿及以上或单项合同建筑规模10万平方米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设计业绩(若为联合体投标的,由建筑工程设计资质成员单位提供);施工资质单位:近3年已完成或正在施工或新承接的项目共不少于1个类似工程业绩。
类似工程业绩是指: 2014年1月1日至今单项合同的建筑面积在10万平米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总承包业绩(若为联合体投标的,由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单位提供);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应满足下列要求:须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的单位作为联合体牵头人。联合体成员家数须不超过 3家。
联合体需符合有关联合体投标的规定和要求,并提交了联合体协议,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3.3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可中标的标段数量为1(具体数量)个。
3.4入围条件:投标人在招标公告中的发售招标文件(或投标报名)首日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的60日信用综合评价得分低于60分的(联合体投标的,按照组成联合体各投标人所属专业分类得分的最低分作为联合体得分),一律不能成为合格投标人。投标人在招标公告中的发售招标文件(或投标报名)首日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的60日信用综合评价得分(发布在成都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公示平台,以下同)排名须为前350(含)名;联合体投标的,按照组成联合体各投标人所属专业分类排名的最低名次作为联合体排名。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3月2日上午9:00时至2018年3月6日下午17:00(北京时间,下同),使用CA数字证书在成都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云平台(www.cdggzy.com)(以下简称“电子交易云平台”)进行在线投标报名。投标人为联合体时,先由牵头人使用CA数字证书在线报名并添加联合体成员单位后,各联合体成员单位使用CA数字证书在线进行确认。获得“网络投标报名回执”,并从电子交易云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等资料。招标文件下载的时限以上述约定的时限为准,逾期将不能下载。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150.00元,售后不退。通过电子交易云平台投标报名系统网络下载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支付购买招标文件的费用。
4.3招标人不提供邮购招标文件服务。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8年3月27日10时00分,地点为成都市温江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本项目开标室(成都市温江区锦绣大道南段43号天府智谷C座3楼,联系电话:028-82740599)。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四川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www.spprec.com)、《成都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温江分中心》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成都九联投资有限公司
地 址:成都市温江区海科路东段88号商会大厦11楼
联 系 人:邓女士
电 话:028-82631977
招标代理机构:晨越建设项目管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成都市高新区天府大道北段1480号拉德方斯大厦东九楼
联 系 人:张先生
电 话:(028)85110626
信息来源:四川建设网(http://www.sccin.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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