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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SCN-A3-2地块办公、商业园区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EPC)招标公告

  • 发布时间:2018-03-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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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人:shen-xf1

项目概况

项目地点 广东  广州市 工程类别 监理&项目管理总承包
工程规模 174700   平方米 工程投资 96000.00 万元
报名截至 2018-03-12
详细介绍 ZSCN-A3-2地块办公、商业园区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EPC)招标公告

经过投资备案证(备案项目编号2017-440116-72-03-011439) 批准,广州市启科产业园开发有限公司现决定对ZSCN-A3-2地块办公、商业园区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EPC)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一、工程名称:ZSCN-A3-2地块办公、商业园区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EPC)
二、招标单位:广州市启科产业园开发有限公司
联系人:陈工       联系电话:020-32112889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邓工       联系电话:13922768406
招标监督机构:广州开发区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办公室
监督电话:020-82110307
三、建设地点:广州市黄埔区中新广州知识城南起步区九龙大道以东(地形图号:48-66-01,52-66-17)
四、项目概况:项目占地面积为64245平方米,项目总建筑面积约17.47万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约12.84万平方米,地下面积约4.63万平方米。项目估算价约人民币9.6亿元。
五、标段划分及各标段招标内容、规模和招标控制价:
1、本工程设为一个标段。
2、招标内容:负责本项目勘察、设计与施工工作,包括但不限于以下:
2.1勘察部分 :
完成本项目规划红线图范围内所需的所有勘察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地质、测量、钻探、详勘工作、水文地质及地下综合管线勘察等勘察工作。按相关要求包工、包料、包安全、包水电,包通过建设等主管部门组织的勘察报告审查,包配合规划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土建施工现场的跟踪技术服务,包验收以及其他相关的技术支持和服务。
2.2设计部分:
本项目全过程全专业设计,包括但不限于:负责项目的方案设计、深化方案设计、修建性详细规划设计及报批、单体报建图设计和报建通编制、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编制工程概算、现场技术指导、服务与监督、竣工图签审及竣工通编制。范围主要包括:
(1)负责规划用地红线范围内所有建筑、结构、给排水、强电(含永久供电等)、弱电(含智能化等)、通风、空调、消防、燃气、幕墙、人防、卫生、环保、水土保持、安全、建筑节能和绿色建筑、建筑智能化、信息管理网络化、道路(含规划市政道路接驳及小区道路)、市政管网接驳(包括但不限于燃气、通讯、永久用电及市政给排水等)、景观、室外广场、基坑支护及边坡支护等工程专业设计。
(2)配合发包人办理项目的建筑方案报建(修建性详细规划报建)、初步设计审查备案、深基坑审查(如有)、各专业报建、施工图报建、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竣工图备案等各专项报批报建和验收工作,发包人予以配合。
(3)负责项目涉及的临时围墙、临时道路、施工用水用电、临时排水、建设单位的驻地办公场所设计(临时板房、景观绿化等)等所有临时设施的设计工作。
(4)BIM技术在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施工阶段的应用;负责配合沙盘模型制作、三维动画、效果图制作等。
(5)完成本项目招标范围内工程概算等造价文件的编制工作及相关配合报审工作,还包括各阶段方案比选、技术造型比选等的投资分析;根据甲方要求提供项目的成本指标数据。
(6)负责根据建设要求组织各项专家评审并承担专家费等会务费用。
(7)设计单位除应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和要求向业主提交设计成果文件外,还应承担工程施工过程直至竣工验收前的设计服务等工作,保证设计变更满足施工进度要求,并按业主要求准备汇报材料(最终以签订合同内容为准)。
(8)竣工图纸审核盖章。
2.3施工部分:
按照招标文件及合同约定的范围和招标人批复的施工图进行施工总承包,包括但不限于包工、包料、包设备、协助报建、包质量、包安全生产、包文明施工、包工期、包承包范围内工程验收通过、包移交、包结算、包资料整理、包施工总承包管理和现场整体组织、包专业协调及配合、包保修等,包括但不限于:
(1) 土建工程:桩基础、地基与基础工程,主体结构,屋面工程,门窗工程,墙体工程,装修装饰工程,楼地面工程(含散水、台阶等)及室外场地、环境景观、园路及市政道路接驳、围墙等。
(2) 安装工程:电气工程(包括高低压变配电工程、动力配电工程、照明工程等)、给排水工程、消防工程、弱电工程、通风空调设备采购与安装工程、电梯采购与安装工程、燃气工程、市政管网接驳(包括但不限于燃气、通讯、永久用电及市政给排水等)等。
(3)专业工程(供电、智能化、幕墙等)深化设计。
(4)白蚁防治施工:负责向政府部门报批报建并保证验收通过。
(5)防雷设施检测、消防检测
(6)发包人及监理人的临时办公场所及设施。
(7)直至工程竣工验收,完成并配合相关部门结(决)算审计、工程保修等工作和协助办理施工报建阶段、竣工验收阶段的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和竣工验收资料归档等工作。
(8)全力协助办理施工阶段各项行政部门开工前置手续直至领取施工许可证,包括但不限于环评审批、卫生学预评价、水土保持审批、施工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登记、建设工程安全监督登记、缴交劳动保证金手续(若有)、施工合同备案手续、施工许可手续等,除由发包人缴交的行政管理费用外,费用已包含在投标报价下浮率中,在施工图预(结)算中不单独列项计费。
(9) 完成本项目招标范围内工程施工图预算(含设计变更)等造价文件的编制工作及相关配合报审工作;根据甲方要求提供项目的成本指标数据。
(10) 全力配合组织竣工验收及备案手续,包括消防验收、规划验收、环保验收、防雷验收等分部分项工程验收、各项专业验收及涉及施工单位的验收手续及证明,按要求整理工程竣工验收资料并移交办理《建设工程档案验收合格证》,相关费用已包含在投标报价下浮率中,在施工图预(结)算中不单独列项计费。
(11) 负责施工管理配合服务,对由发包人另行发包的其他工程提供配合服务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光伏建设等的配合工作,相关费用已包含在投标报价下浮率中,在施工图预(结)算中不单独列项计费。发包人另行发包的其他工程详见合同附件6《采购合约规划》,《采购合约规划》中除明确由非总承包单位承包的工程项目外其余所有的项目均属承包人的承包范围。
(12) 负责协调施工过程中的相关职能部门及周边居民,包括且不限于:街道居委、公安派出所、交通部门、质安监、建管、城管等。
最终以招标文件、设计图纸、工程量清单内容及合同为准。
3、招标规模:同“项目概况”。
4、招标控制价为:人民币96000万元。其中勘察费为 76.5万元,设计费为 1600万元,工程费用为94323.5万元(第一期为56170 万元,第二期为 38153.5万元)。
六、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七、公告发布、报名及递交资格审查申请文件时间:
公告发布日期(含本日):2018年 3  月 7 日至 2018年 3 月 11日
注:招标公告发布时间不得少于5日。
报名开始日期(含本日):2018 年  3 月  12 日
报名截止日期(含本日):2018 年  3 月  16 日
报名时间:上午:9:30——12:00,下午:14:00——16:00。
注:报名时间自招标公告截止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日。
如报名参加投标的申请人数量过少不足以形成充分竞争时,招标人在确认正式投标人之前,可以发出补充公告,适当延长报名时间。   
八、报名及递交资格审查申请文件地点:
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黄埔交易部(黄埔区水西路32号四楼(汇丽国际D栋写字楼四楼))
九、投标人合格条件:
1、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2、投标人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按国家法律经营。
3、投标人均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企业资质证书。
4、投标人(或联合体主办方)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5、投标人同时具有承接本项目所需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以下资质:
5.1工程勘察资质: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甲级资质。
5.2工程设计资质:工程设计综合甲级,或建筑行业甲级资质证书,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甲级资质,或建筑事务所资质。
5.3工程施工资质: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或以上资质。
注:①资质标准按照建市[2014]159号文颁布的新版《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市[2015]154号)以及《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简化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部分指标的通知》(建市[2016]226号)执行。
6、主要负责人资格要求:
6.1投标人拟承担本工程项目负责人(兼施工负责人,下同)为: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
6.2投标人拟承担本工程设计负责人为:一级注册建筑师。
注:(1)建造师的专业及等级标准按《注册建造师执业管理办法(试行)》及《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试行)》;注册建造师包括延续注册成功的注册临时建造师。项目负责人在任职期间不得担任专职安全员,项目专职安全员在任职期间也不得担任项目负责人。
7、项目负责人持有项目负责人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或能够提供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证书信息的打印页。
8、投标人(或联合体主办方)专职安全员须具有在有效期内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或能够提供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证书信息的打印页;项目负责人和安全员不为同一人。
9、投标人自2015年 1月 1日至今完成过质量合格的类似工程业绩(类似工程施工业绩是指中标金额大于或等于人民币60000万元的建筑工程施工业绩)。
注:①业绩取自广州市房建和市政企业库。
(1)金额以中标通知书为准,中标通知书上没有金额或免招标的,以施工合同(不含补充合同)为准。
(2)完成时间以竣工验收报告为准。
(3)库内业绩上传件不符合上述要求的或登记的工程资质内容与施工合同等业绩证明资料不相符的,该项业绩不予认定。
10、投标人已按照附件三的内容签署盖章的投标申请人声明。
11、关于联合体投标:
11.1允许联合体投标,但最多由3家单位(即一家勘察单位、一家设计单位(可自行聘用境外设计顾问)、一家施工单位)组成的联合体,且应以承担施工任务的一方为主办方,并签订联合体协议。联合体协议应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
11.2投标人拟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设计负责人必须是联合体中对应分工成员的正式员工;以上2项人员不得重复兼任。
11.3联合体的资格条件按联合体任务分工进行评审,其中:施工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专职安全员、项目负责人、施工类似工程业绩以承接施工任务的主办方为准;工程设计资质及设计负责人以承接设计任务的成员单位为准;工程勘察资质以承接勘察任务的成员单位为准。
11.4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12、资格审查前,投标人(含联合体成员)须在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建立企业诚信档案及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须是本企业诚信档案中的在册人员。
13、本工程不接受被列入我区不良记录名单(有效期内)的单位或个人(指项目负责人)投标,不良记录具体名单以资格审查时广州市黄埔区、开发区门户网站的广州开发区建设局网页“建筑活动不良行为记录”栏目(网址:http://www.hp.gov.cn/hp/jzhdblxwjl/list.shtml)公布名单(处于通报有效期内)为准。
注:1、资格审查时,电子资审系统将对投标人的企业资质、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的资格、投标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专职安全员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是否符合要求提供辅助审查结果,最终以资格审查委员会审查的结果为准。对联合体企业暂不提供辅助审查结果,由资格审查委员会进行审查。     2、未在招标公告第九条单列的资审合格条件,不作为资审不合格的依据。
十、正式投标人的确定方式:
1、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多于等于 3 名时,取全部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为正式投标人。
2、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不足 3 名时为招标失败。招标人分析招标失败原因,修正招标方案,报有关管理部门核准后,重新组织招标。
3、对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投标申请人,正式投标人确定方式:不得同时在同一招标项目中参与投标,否则全部取消投标资格。
十一、招标人因两次或多次招标失败,需申请改变招标方式或不招标的,应按《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省第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通过2003.4.2)的第四十条规定执行。
十二、接受报名及资格审查。
十三、本工程实行全过程限额设计施工,限额投资。概(预)算金额不得超过招标控制价。工程变更须经过招标人审定后方可实施。
十四、投标申请人报名时应按《投标申请人报名须提交的书面资料及其他取自广州市房建和市政企业库内资料一览表》中报名提交资料形式的要求提交资料(一式二份,一份正本,一份副本,若正本与副本有不一致,以正本为准)。企业库记录的该部分上传件将被视为投标申请人递交资格审查资料的一部分。资审委员会对该部分的审查将以投标报名截止时在广州市房建和市政企业库内的上传件为依据。若招标人延长投标报名时间,以延长报名截止时在广州市房建和市政企业库内的上传件为依据,且投标人应及时维护相关上传件,确保各项上传件在有效期内。
《投标申请人报名须提交的书面资料及其他取自广州市房建和市政企业库登记的信息一览表》中没有要求提交的资料,不作为资审不合格的依据。本项目采用择优方式确定正式投标人,择优所用资料在《投标申请人报名须提交的书面资料及其他取自交易中心企业库登记的信息一览表》标明为“择优资料”,投标申请人如不提交这部分资料,不被认定为资审不合格,但将影响投标申请人的择优结果。
十五、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及招标内容有异议的,向招标人书面提出。
异议受理部门:广州市启科产业园开发有限公司;
电话:020-32112889;
地址:广州黄埔区九龙大道腾飞园腾飞二街11号B4栋。
十六、投标申请人须在开标前提交由公司、企业住所地所属检察院或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检察院(对有关单位或个人申请涉及外国国籍人士的个人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则由广东省人民检察院受理查询)于该项目招标期间(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到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期)出具的《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证明投标人(联合体各成员)及其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设计负责人在近10年内(单位营业期限不满10年的即按单位营业执照成立日期起查询)无行贿犯罪记录。
十七、本公告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网址:http://www.gzzb.gd.cn)、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网址:http://www.gdzbtb.gov.c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址:http://www.cebpubservice.com/)和 《广东建设报》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本公告在各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的文本为准。
十八、其它
1、招标人须将招标文件(招标公告)报招投标监管机构备案后,方可发布。
2、投标人须保证其提供的资格审查申请资料及投标资料的真实性,招标人有权在招标的任何阶段进行调查和核实,一旦发现虚假,将上报建设管理部门及相关部门严肃查处。
3、本项目的前期服务机构:无。
4、特别提示:投标人在本项目招标人的工程项目中存在下列行为的,将被拒绝半年内参与我单位后续工程投标,并报请行政主管部门处理(注:拒绝投标时限由招标人视严重程度确定,最低三个月起,自招标人发出通知之日起计):
1)将中标工程转包或者违法分包的。
2)在中标工程中不执行质量、安全生产相关规定的,造成质量或安全事故的。
3)存在围标或串标情形的。
4)存在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情形的。
5)设计方案经评委评定雷同或极度相似的。
5、本项目设计方案设置投标补偿,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广州市启科产业园开发有限公司
广东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信息来源: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http://www.gdzbtb.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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