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细介绍 |
龙门县公共卫生综合服务大楼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EPC)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龙门县公共卫生综合服务大楼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EPC)已由龙门县发展和改革局以《关于龙门县公共卫生综合服务大楼建设项目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龙发改〔2016〕149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已确定,招标人为龙门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经龙委纪〔2015〕42号文批准,采用EPC方式进行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EPC)进行公开招标。
工程编号: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一)项目名称:龙门县公共卫生综合服务大楼建设项目总承包(EPC)
(二)招 标 人:龙门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三)项目地点:龙门县龙城街道花围村周田村小组
(四)项目规模:本项目占地面积3336.35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建设1栋5层的公共卫生综合服务大楼,占地面积756平方米,建筑面积3600平方米;绿化工程、道路等配套工程。
(五)项目总投资约1603万元,其中,建筑工程费用1310.66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173.6万元,预备费用118.74万元。
(六)招标范围:龙门县公共卫生综合服务大楼建设项目总承包,中标人须根据招标人需求对本工程的勘察、测量、设计、采购、施工(含竣工试验)、试运行等阶段实行全过程服务。并承包工程的质量、安全、进度、成本进行全面管理。
(七)工期要求:210日历天(其中勘察工期15日历天,设计工期15日历天(合同签订之日起算),施工工期180日历天(开工令规定日起算))。
(八)质量要求:勘察设计要求严格按照国家有关的规程、规范、标准进行勘察设计,满足招标人的使用要求。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为合格。
(九)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为同时具备下列条件的独立法人或相应资质的联合体(如为联合体,主办方须为施工企业,组成联合体的成员数量不得多于3家):
(一)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工程专业丙级及以上资质;
(二)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或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和工程测量)丙级及以上资质;
(三)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的施工企业,同时还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四)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工程师或以上职称;
(五)设计负责人须具有二级注册结构师或二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
(六)勘察负责人须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资格;
(七)施工现场配备的最基本的管理班子人员必须要有:施工负责人为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1人(省外企业须为一级注册建造师);安全员1人;质量检查员1人;施工员1人;
(八)投标人近3年无行贿犯罪记录(以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院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为准,自开具日期两个月内的为有效);
(九)投标企业(联合体各成员方)应在惠州市建筑业信用信息平台办理并通过信用信息录入,拟派驻本工程的设计负责人、勘察负责人及施工现场最基本的管理班子人员必须是惠州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平台录入的对应岗位人员。
四、报名方式
本工程采用网上报名的方式,具体的操作流程见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发布的《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工程交易平台操作指南》。具备上述报名条件的投标人可在《招标日程安排表》确定的报名开始时间起至报名结束时间内按以上操作规程进行本工程的投标报名。
五、投标保证金
(一)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26万元(按本工程总造价的2%确定,最高不超过80万元)。投标人在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打印缴纳投标保证金通知书,并应按照《招标日程安排表》确定的保证金到帐截止时间前将投标保证金从投标人注册地的基本账户转账到投标保证金缴纳通知书中指定的子账号。非投标人或非投标人基本账户缴纳的投标保证金无效。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投标保证金由联合体牵头人缴纳。
(二)严禁投标人采用EFT系统(广东金融结算系统)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如果采用此方式导致网上报名系统无法识别投标保证金缴纳信息,视为未按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由此造成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责任。
(三)中标企业的投标保证金,将在工程交易费缴交后三个工作日内通过网上银行退还至原汇款账号(含银行同期存款利息并扣除转账手续费);未中标企业的投标保证金,将在确定中标单位并按规定公示结束后三个工作日内通过网上银行退还至原汇款账号(含银行同期存款利息并扣除转账手续费)。
六、获取招标文件、图纸的方式
通过网上报名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招标日程安排表》确定的获取(发售)招标文件开始时间至获取(发售)招标文件结束时间期间内从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下载招标文件等资料。
七、答疑时间、递交投标文件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一)通过网上报名的潜在投标人存在疑问的,应按照《招标日程安排表》确定的投标人提出问题截止时间前进行网上询疑。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应在《招标日程安排表》中招标人网上澄清截止时间对投标人提出疑问予以网上发布答疑。
(二)网上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投标人应在《招标日程安排表》确定的网上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通过网上招标投标系统提交投标文件。
(三)现场递交报名资料审查时间和地点:投标人应在《招标日程安排表》规定的现场递交资料开始时间起至现场递交资料结束时间内,将下述要求的报名资料递交到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龙门分中心服务大厅建设工程交易部窗口,然后进行报名资格审查。报名资格审查即对报名资料进行符合性审查(以是否满足报名资料内容为准),通过报名资格审查的投标申请人即成为正式投标人。
1、投标报名回执表(从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工程交易平台打印,格式不得更改);
2、营业执照副本(若是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
3、资质证书副本(若是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
4、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联合体主办方提供);
5、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投标时须提供,格式见本公告附件1);
6、法定代表人证明书(若是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如法定代表人委托他人办理,需同时提供法人授权委托证明书(若是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被授权委托代理人为同一人的授权委托证明书);
7、交易员有效身份证(若是联合体投标,投标代表应为主办方交易员);
8、项目总负责人职称证书;
9、拟派项目勘察负责人、设计负责人的注册证书(复印件须加盖执业章);
10、施工负责人建造师注册证书(复印件须加盖执业章)、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
11、质量检查员、施工员提供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岗位证,安全员提供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
12、投标企业需提供企业所在地或工程所在地检察院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若是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
13、投标人(若是联合体,则指联合体各方)应在惠州市建筑业信用信息平台办理并通过信用信息录入,拟派驻本工程的设计负责人、勘察负责人及施工现场最基本的管理班子人员必须是惠州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平台录入的对应岗位人员(网页截图打印件);
以上报名资料均用A4纸张进行复印装订一式三份(正本一份、副本二份,逐页加盖公章,并在每册首页的右上角加盖正本或副本章),其中投标报名表三份均须原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法人授权委托证明书、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正本须原件,报名资料复印件每一页均须加盖资料拥有方公章,并同时提交所有资料原件核查。(资料原件无法提供者,投标无效。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不需要提供原件,但须提交清晰可扫二维码的复印件,供查询)。
八、其他事项
(一)按照惠州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惠州市发展改革局、惠州市监察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的补充通知》(惠市规建〔2010〕7号)文件规定,凡存在重复报名、报名后不提交投标保证金以及不递交投标书的行为,将予以严肃处理并记入企业不良行为记录。
(二)本次招标活动及与本次招标活动相关的所有文件所适用的法律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三)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四)本招标公告的解释权和修订权归招标人所有。
(五)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民营经济报上发布。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龙门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联系人:刘先生
电话:0752-7780378
招标代理单位:广东粤能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黄小姐
电话:0752-5572560
龙门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电话:0752-7988079
信息来源: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http://www.gdzbtb.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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