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细介绍 |
广州市增城区挂绿小学扩建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
根据增发改投[2018]13号、增国土规划函[2018]2号批准,并且本工程具有相应资金证明,广州市增城区人民政府荔城街道办事处现对广州市增城区挂绿小学扩建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一、工程名称:广州市增城区挂绿小学扩建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
二、招标单位:广州市增城区人民政府荔城街道办事处
联系人:徐工
联系电话: 020-82612422
招标代理机构:广州建筑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陆工
联系电话: 020-82627566
招标监督机构:广州市增城区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
投诉电话:020-32821156
三、建设地点:广州市增城区荔城街开园北路挂绿小学地块内,及挂绿小学地块东侧的项目用地。
四、项目概况:本项目新增建筑面积8977平方米,包括:一栋8627平方米的教学综合楼(地上面积8205平方米,地下面积422平方米),一间120平方米的体育器材室,一间200平方米的配电房,30平方米的门卫。同时,配置运动场及相关配套设施。
五、标段划分及各标段招标内容、规模和招标控制价:
1、项目编号:JG2018-1488
1、本工程划分为1个标段。
2、招标内容、规模:本项目新增建筑面积8977平方米,包括:一栋8627平方米的教学综合楼(地上面积8205平方米,地下面积422平方米,屋面玻璃钢架雨棚单跨最大跨度38米),一间120平方米的体育器材室,一间200平方米的配电房,30平方米的门卫。同时,配置运动场及相关配套设施。建设内容主要包括教学综合楼、体育器材室、配电房、门卫、运动场及配套设施(包括校门、升旗台、桥、围墙、教职工停车位、绿化工程、道路广场等)。
完成本项目勘察、设计、施工至工程竣工验收(包括:建筑工程(含建筑装修装饰工程)、机电安装工程、弱电工程、室外及配套工程、临时用水用电工程、永久用水用电工程等)及移交的“交钥匙”工程总承包,配合业主办理报建、报批、结(决)算审计等工作;完成工程保修等工作,以及按设计任务书和设计指导手册的要求,具体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事项:
1)协助业主办理工程前期的报建、报批工作;
2)根据委托人和设计任务书以及设计指导手册要求,负责勘察、设计(含绿色建筑二星标准评价设计认证)、施工、编制项目概算、预算及相应的报建审批工作;
3)负责项目设计施工全过程工程建设管理,直至工程竣工验收、项目移交的“交钥匙”工程总承包,配合业主办理结(决)算审计等工作,完成工程保修等工作;
4)本工程项目水、电、路、气、通讯等与现有市政基础设施的接驳;
5)项目范围内场地平整及地上附着物清运;
6)现场五通一平(道路、供电、给水、排水、通讯、场地平整)。
3、招标控制价:¥4193.41万元,包括建安工程费¥3779.43万元、工程勘察费¥38.17万元、工程设计费¥157.22万元(含绿色建筑二星标准评价设计认证费30万元)、场地准备和临时设施费¥18.90万元(含临水、临电接入费、入场便道等前期费用)、基本预备费¥199.69万元。
六、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七、公告发布、报名及递交报名申请文件时间:
公告发布日期(含本日): 2018年3月9日至2018年4月8日9时30分
递交投标文件及报名开始日期:2018年4月8日9时30分
递交投标文件及报名截止日期:2018年4月8日10时30分
开标时间:2018年4月8日10时30分
如报名参加投标的申请人数量过少(少于3个投标申请人)不足以形成充分竞争时,招标人在确认正式投标人之前,可以发出补充公告,适当延长报名时间。
八、投标报名、接收投标文件、开标地点:
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增城交易部(增城区荔城街增城大道2号金河湾3栋108)指定开标室,可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进行查询。
注:投标人应在递交投标文件和投标报名截止时间前,凭以下资料到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增城交易部办理投标报名登记手续并同时递交投标文件。
1.投标人须凭以下资料办理投标报名手续:①广州建设工程投标报名申请表(联合体投标的需共同签署及盖章,一式两份,应使用标准格式,详见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gzzb.gd.cn);②公告附件一要求提交的资料。
2.投标担保:30万元,投标担保须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并完成投标登记手续后至开标前完成缴纳,由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代收。投标担保须由主体单位基本户转出,投标担保缴纳情况以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查询为准。缴费的操作详见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布的《投标人基本账户保证金操作指引》
3.若出现以下情况,招标人将拒绝接收投标文件:未按第八条第1点要求递交资料的;《广州建设工程投标报名申请表》填写的拟报名的人员信息不能被使用而造成投标信息无法录入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服务系统的或与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服务系统登记信息不一致的,视为未成功办理投标报名登记手续。
九、投标人合格条件:
1、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2、投标人(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按国家法律经营。
3、投标人(施工单位)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投标人同时具有承接本项目所需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以下资质:
①建筑工程二级(或以上)施工总承包资质;
②建筑行业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乙级或以上工程设计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建筑设计事务所资质。
如投标人不具备工程勘察资质,在中标后经招标人同意可将工程勘察分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实施,并在投标时按附件四格式提交承诺书,则视为满足要求。
注:①资质标准按照建市[2014]159号文颁布的新版《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市[2015]154号)以及《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简化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部分指标的通知》(建市[2016]226号)执行。
②经招标人同意,中标人可以把中标项目的部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给具有相应资质和能力的专业单位实施,但不得再次分包。
5、主要负责人资格要求:
5.1项目负责人(兼施工项目负责人,下同)要求: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的人员为: 建筑工程 专业 一 级注册建造师,持有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或能够提供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证书信息的打印页。
注:建造师的专业及等级标准按《注册建造师执业管理办法(试行)》及《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试行)》;注册建造师包括延续注册成功的注册临时建造师。项目负责人在任职期间不得担任专职安全员,项目专职安全员在任职期间也不得担任项目负责人。
5.2设计负责人要求:投标人拟担任本项目设计负责人须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或建筑工程专业(含相近专业)高级或以上技术职称,或中级技术职称从事建筑工程专业(含相近专业)工作10年以上。
6、投标人(或联合体主办方)专职安全员须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或能够提供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证书信息的打印页。
7、投标人已按照附件二的内容签署盖章的投标申请人声明。
8、关于联合体投标:
8.1允许联合体投标,但只接受最多由2家单位(即一家设计单位、一家施工单位)组成的联合体,应以承接施工任务的一方为主办方,并签定联合体投标协议。联合体投标协议应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
8.2投标人拟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设计负责人必须是联合体中对应分工成员的正式员工,以上2项人员不得重复兼任。
8.3联合体的资格条件按联合体任务分工进行评审,其中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专职安全员、项目负责人、类似项目施工业绩以承接施工任务的主办方为准;工程设计资质、设计负责人以承接设计任务的成员单位为准。
8.4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9、资格审查前,投标人在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建立了诚信档案,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设计负责人须是各自企业诚信档案中的在册人员。
注:未在招标公告第九条单列的资审合格条件,不作为资审不合格的依据。
十、正式投标人的确定方式:资格后审。
十一、招标人因两次或多次招标失败,需申请改变招标方式或不招标的,应按《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省第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通过2003.4.2)的第四十条规定执行。
十二、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1、投标申请人报名时除按《投标申请人报名须提交的书面资料及其他取自广州市房建和市政企业库登记登记的信息一览表》中要求提交书面资料外,其余各款资料均取自投标人在广州市房建和市政企业库登记登记的信息,企业库记录的该部分信息将被视为投标申请人递交资格审查资料的一部分。评标委员会对该部分资料的审查将以投标报名截止日期当天24时在广州市房建和市政企业库登记记录的信息为依据。若招标人延长投标报名时间,以上资料以延长报名截止期当天24时在广州市房建和市政企业库登记记录的信息为依据。则投标人应及时维护相关信息,确保各项信息在有效期内。
《投标申请人报名须提交的书面资料及其他取自广州市房建和市政企业库登记登记的信息一览表》中没有要求提交的资料,不作为资审不合格的依据。
2、招标文件投标人自行下载。
十三、资格审查结果及中标结果将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站公示,公开接受投标人的监督。
十四、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及招标内容有异议的,向招标人书面提出。
异议受理部门:广州市增城区人民政府荔城街道办事处
异议受理电话:020-82612422
地址:增城区荔城街荔城大道148号
十五、本公告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站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本公告在各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的文本为准。
十六、其它
1、招标人须将招标文件(招标公告)报招投标监管机构备案后,方可发布。
2、本项目的前期服务机构:广东省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单位)。
3、参加投标之前,投标人应查询企业诚信档案信息、拟报项目负责人的使用状态,以免出现企业诚信档案信息以及拟报项目负责人不能被使用的情况。上述情况有可能导致投标信息无法录入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服务系统。如出现上述情况,投标人有可能失去投标机会,因其可能所引起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4、项目负责人和安全员注意事项
4.1投标人如违反《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加强建筑工程项目负责人管理的通知》(穗建规字〔2016〕3号)有关规定,如经查实取消其本项目中标资格;
4.2中标人拟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指注册建造师)不得同时担任本项目以外的施工项目负责人(法律法规规定的有关情形除外),如经查实取消其本项目中标资格;
4.3中标人拟任本工程安全员不得同时担任本项目以外的安全员(法律法规规定的有关情形除外),如经查实取消其本项目中标资格。
5、投标人须保证其提供的资格审查申请资料及投标资料的真实性,招标人有权在招标的任何阶段进行调查和核实,一旦发现虚假,将上报建设管理部门及相关部门严肃查处。
(业主名称)广州市增城区人民政府荔城街道办事处
(招标代理名称)广州建筑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信息来源: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http://www.gdzbtb.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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