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细介绍 |
市委党校后勤综合楼及门卫房改造项目设计标段服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市委党校后勤综合楼及门卫房改造项目设计已由苏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苏发改中心【2017】461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中共苏州市委党校,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政府投资:100.00%,私有资金:0.00%,外国政府及组织投资:0.00%,境外私人投资:0.00%,其他国有:0.00%,招标人为中共苏州市委党校,招标代理机构为中诚工程建设管理(苏州)股份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提出投标。
特别提醒:本招标项目采用电子化招标,并使用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交易平台”)开展招标投标活动,招标文件(含补充、答疑文件)、投标文件均为使用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提供的“招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制作生成的指定电子格式文件。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市委党校
规模:本项目总建筑面积约10000平方米,合同估算金额约120万元,人防面积约900平方米
标段划分:
标段编号:E3205010304002214002001
标段名称:市委党校后勤综合楼及门卫房改造项目设计
招标范围:市委党校后勤综合楼及门卫房改造项目设计
工期(天):110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资质,企业承担过类似及以上工程(详见“6.其它明确事项”)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服务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资质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提出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1个标段。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03月13日至2018年03月19日止,可以在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中下载招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撤回与修改(在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内评审时)
5.1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2018年04月04日 14时30分前可以在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递交投标文件;
5.2 超过递交截止时间后上传成功的投标文件,招件人不予受理;
5.3 投标人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撤回投标文件的,应当通过交易平台向招标人提交撤回投标文件的申请。
5.4 投标人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对已经成功递交的投标文件进行修改、补充的,投标人应当使用“招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制作成完整的投标文件,并上传交易平台。投标文件以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最后上传成功的投标文件为准。
6.其它明确事项
一、投标人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并具有法人资格,具有完成本招标项目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和良好信誉。对于有行政隶属关系或控股关系或集团(总)公司下属独立法人子公司不得同时申请。
2、对企业的资质、等级要求: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3、对项目负责人的资质、等级要求:具备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
4、企业承担过类似及以上工程:具体指:近三年内(2015年3月1日至今,以设计合同签订日期为准)独立承担过 0.8万平方米及以上(建筑面积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公共建筑施工图设计。
二、投标申请人有以下情形的,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1)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2)企业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3)资格审查申请书中的重要内容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三、本项目招标内容:方案深化、初步设计、初步设计批复后的细化工作、施工图设计、概算文件编制(不含招标清单及标底编制)以及工程施工至竣工验收阶段后续服务协调配合等。
四、设计范围:包含但不仅限于建筑、结构、给排水、电气、暖通、消防、人防、景观、装饰、智能化、绿色建筑等专业及编制工程概算和相关专业设计配合服务(含过程中的技术服务及核定工作,施工交底及验收等现场服务等)。
五、本项目设计周期:100天(设计周期以此为准,具体安排详见招标文件)。
六、备注:
1、投标人须提供类似业绩证明材料(至少须提供工程设计合同),并在规定的端口上传原件扫描件,未按要求提供的资格审查不予通过。
2、投标人须提供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如有授权)、身份证原件、委托代理人和拟选派项目负责人2017年11月至2018年01月的社保证明,并在规定的端口上传原件扫描件,未按要求提供的资格审查不予通过。
3、本项目投标申请人营业执照、资质证书、项目负责人注册证均须原件扫描上传
4、本次招标对对未中标的单位建设方不另外补偿费用。
七、取消3.投标人资格要求3.1条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资质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的要求。
八、本项目代建方:苏州城投项目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5、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苏州高新区何山公园南、鹤阜山路北。
6、本项目建设资金来自:财政。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http://szzyjy.fwzx.suzhou.gov.cn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中共苏州市委党校
招标代理机构:中诚工程建设管理(苏州)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苏州高新区何山公园南、鹤阜山路北
地 址:苏州市姑苏区西环路2115号9楼代理部
邮 编:215000
邮 编:215000
联 系 人:薛军
联 系 人:郑冬
电 话:66676575
电 话:0512-68079778
传 真:65962349
传 真:0512-68079725
电 子 邮 件:
电 子 邮 件:506250830@qq.com
信息来源: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http://www.jszb.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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