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细介绍 |
平泉市车驾管服务中心项目设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平泉市车驾管服务中心项目已由平泉市发展改革局以平发改投资[2017]25号、平招核准[2018]003号批准建设并核准了招标方案,项目业主为平泉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拨款,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平泉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平泉市平泉镇四合园村
2.2建设规模:总建筑面积4135.14平方米及绿化、道路、停车场和广场硬化
2.3设计服务期限:合同签订后30日历日内完成
2.4招标范围: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及相关服务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含)或以上级设计资质证书;并在人员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具体的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单位按无效投标处理。
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可于2018年3月22日至2018年4月11日14时30分期间访问“河北省建设工程招投标交易管理及计算机辅助评标系统”下载相关文件,并同时登陆“平泉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市场主体登陆”-“投标方登陆”-填写投标信息、下载相关文件。
5.2首次登陆需先到“平泉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市场主体登录”-“投标方登录”页面注册,填写基本信息、上传附件并提交验证,然后携带原件到交易中心进行现场验证,通过后登录系统填写投标信息、下载相关文件(具体详见平台要求)。
5.3招标文件费用每套售价200元,文件费用由开标当日代理机构现场收取,现金发售,售后不退。
注:潜在投标人请自行联系办理网上下载文件事宜,因此而造成的后果自负。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8 年 4 月 11 日14时30分,地点为平泉市政务服务中心四楼开标厅。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北省建设工程招投标交易管理及计算机辅助评标系统、平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因轻信其他媒介而造成的后果自负。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平泉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地 址:河北省平泉市
联 系 人:李海鹏
联系电话:13903142831
招标代理机构:中科宏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承德市双桥区港湾花园小区29号楼
联系人:李志杰
电话:0314-7013516/18713478961
信息来源:河北建设工程信息网(http://zbb.hebjs.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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