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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南沙区万顷沙镇新垦学校幼儿园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 发布时间:2018-03-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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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人:shen-xf1

项目概况

项目地点 广东  广州市 工程类别 建筑设计
工程规模 4720   平方米 工程投资 2900.00 万元
报名截至 2018-03-30
详细介绍 广州市南沙区万顷沙镇新垦学校幼儿园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1.1 招标目的
1.1.1  为了获得工程勘察设计方案,招标人以公开招标方式,在给定任务书、统一收费标准、投标人满足投标资格的前提下,通过评标委员会的评审推荐,确定最佳勘察设计方案及其勘察设计承包人。
1.2 项目概况
1.2.1  工程名称:广州市南沙区万顷沙镇新垦学校幼儿园建设项目勘察设计。
1.2.2  工程位置:新垦幼儿园内。
1.2.3  工程范围:对原万顷沙新垦幼儿园进行改建扩建,总规模为4720平方米,设置16个教学班,拆除原有办公楼、教学楼、操场围墙、门房及保健室,新建配电房面积为100平方米,新建消防水泵房建筑面积约为50平方米,新建门卫及保健室面积约56平方米,新建围墙约300米,以及配套室外绿化等,具体数据要求一施工图纸及现状为准。
1.2.4  规划用地文件:   /   。
1.2.5  项目批准文件:穗南发改项目[2017]298号。
1.2.6  资金来源:区财政资金。
1.2.7  投资总额:人民币2900.4万元。其中,工程费用限额:约人民币2464.5万元;
1.2.8  招标内容:工程勘察(包括岩土工程勘察初勘及详勘(超前钻)、工程测量(包括但不限于初勘、定测实施工作和编制工程测量报告等内容)、工程物探)、修建性详细规划、方案修改或设计、初步设计及施工图设计【包括建筑用地红线范围内所有建筑、结构、安装、消防、市政排水、校园道路、园建配套、弱电智能化、通风、电气、节能、绿化、室内设计绿色建筑咨询服务工作、、初步设计专家评审会所需费用、绿色建筑设计工作、雨水手机系统等设计、绿色建筑标识专家评审会所需费用,等有关绿色建筑的工作(不含业主另行委托的专业装修)等相关专业设计以及建筑物与市政管网衔接的设计工作】、编制工程概算、现场指导与监督。
[注释]招标内容可视工程具体情况删除不需要的内容。根据具体项目的实际情况,合同范围可增加和删除及细化明确。
1.2.9 工程建议施工日期为     年   月,竣工日期为    年    月。
1.3 前期服务机构
1.3.1  机构名称: 无  。
[注释] 如果有前期服务机构,应公开披露其名称。
1.3.2  如果前期服务机构参加本次投标,应将本公告发布前最终完成的工作成果(含电子文件)在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的同时提供给所有投标人参考,否则前期参与的服务机构中标无效。
1.4 投标资格
1.4.1  申请人与招标人过去3年内无合同履约纠纷。
[注释] 合同履约纠纷是指招标人过去3年内曾与申请人签订合同,并且对申请人不满意。
1.4.2  国内申请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 (1)工程设计综合乙级资质证书或建筑行业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证书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证书;且同时具备(2)工程勘察综合类乙级资质证书或工程勘察(岩土工程)专业类乙级及以上资质证书。若申请人不同时具备上述第(1)(2)项资质,申请人可以组成联合体投标,组成联合体投标的须由负责设计工作的单位作为联合体投标牵头方。联合体各方(包括主办方及联合体成员)不得再单独或与其他单位组成联合体参与本项目投标。
[注释] 具体资质要求按照《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60号)、《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实施意见》(建市[2007]202号)、《工程勘察资质分级标准》(建设[2001]22号)、《工程勘察、工程设计资质分级标准补充规定》(建设[2001]178号)和《工程设计资质标准》(建市〔2007〕86号)填写。要求同时具备2项或以上资质证书的,申请人可以组成联合体投标。
1.4.3  外国或香港、澳门、台湾的设计企业必须选择一家符合上述条件的企业进行合作设计。
1.4.4  申请人及项目负责人在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已建立诚信档案,并可在广州市房建和市政企业库查询档案信息。
[注释] 以交易服务机构网上公布的备案有效期为准。
1.4.5  申请人委派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  一级注册建筑师  资格。
[注释] 从下列资格中选一项:
一级注册建筑师。
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
本专业(含相近专业)高级工程师或从事本专业工作10年以上的工程师。
1.4.6  申请人委派的(建筑、结构、概算)专业负责人须具备注册执业资格;其他(给排水、电气、暖通空调、勘察)专业负责人须具有注册执业资格,或者具有本专业(含相近专业)高级技术职称,或者中级技术职称从事本专业工作10年以上。
1.5   购买招标文件
1.5.1报名时间为 2018  年3月26日至 2018 年3月30日,上午10:00-12:00,下午14:00-16:00,由申请人到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沙交易部(广州市南沙区环市大道中成汇街2号南沙城商务楼A栋2楼)投标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逾期可不受理。投标报名时应提交下列资料:
1.5.1.1项目负责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1.5.1.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授权人委托书原件一份(格式见附件一)。
1.5.1.3投标申请人的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一份(需提供原件核对)。
1.5.1.4各专业负责人注册执业证书(未实行注册制度的专业可用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代替)复印件一份。(需提供原件核对)
1.5.1.5填妥并盖章的《投标申请表》(见附录1、2、3)一式三份,《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见附件2,只限联合体投标的申请人使用)原件一份。
1.5.1.6填妥并盖章的《广州建设工程投标报名申请表》二份,表格可从www.gzzb.gd.cn服务指南栏目下载。
1.5.2  申请人报名时,如遇到招标代理机构阻挠,可以径直向交易服务机构报名,或者向监督机构投诉。
1.5.3  本招标项目不实行网上投标,故无需将投标文件中的计算机文件网上投递到勘察设计远程招标投标服务系统。
1.6 现场考察
1.6.1  集合时间:本项目不集中勘察现场,由投标人自行考察。
1.6.2  集合地点:本项目不集中勘察现场,由投标人自行考察。
1.7 费用
1.7.1(A)工程设计费最高投标限价为:71.233709万元(其中:设计费为71.233709万元,合计总价为78.36万元)。[设计费结算价按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建设部2002年颁布的《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下浮3%计取(其中专业调整系数1.00、工程复杂程度调整系数0.85、附加调整系数1.00)]。
(B)工程勘察费最高投标限价为7.1233709万元.勘察费按设计费的10分之一为暂定价格,最终价格按实结算。
注:工程勘察设计费最高投标限价为78.36万元,设计各阶段的方案调整及施工期间的设计变更不另外增加设计费。投标报价不得高于最高投标限价,否则由评标委员作废标处理。投标报价不得高于最高投标限价及投标单价限价,否则由评标委员作废标处理;
1.7.2  市财政投资项目应实行限额设计,初步设计的建设内容和建设标准不得超过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的范围,编制初步设计概算不得超过经批准的可行性研究报告总投资。
政府固定资产投资应当坚持估算控制概算,概算控制预算,预算控制决算的原则。
1.7.3  本工程不设未中标单位经济补偿,投标费用由投标人自理。
1.7.4  岩土工程勘探费用,按照承发包双方确认的实际工程量(投标时暂由投标热自行估算工程量)乘以中标综合包干单价结算,该单价已包括所有实物工作收费、技术工作收费、税金等全部费用。岩土工程勘探费用综合包干单价最高不超过120元/m(一般),230元/m(桥梁或水上)。
1.7.5  工程测量费用参照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建设部2002年颁发的《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下浮20%计算。
1.7.6  工程物探(含管线探测)费用参照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建设部2002年颁发的《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计算,物探综合单价限价:3500元/千米。在合同实施期间工程物探费按实际完成工作量调整,但综合单价不变。
1.8 工期
1.8.1  设计工期:中标人应在设计合同签订后后7工作日内完成方案修改,方案确定后 11 工作日内完成初步设计,初步设计审查批准 7 工作日内完成施工图设计,施工图设计文件经审查发现问题后 5工作日内完成补充、修改。如果延误工期,承包人向发包人支付的误期损害赔偿费每天为最终设计合同价格的0.3%;误期损害赔偿费的最高限额为最终设计合同价格的30%。
1.8.2  勘察工期:合同签订后,承包人收到发包人发出的进场通知起计5日历天内提交勘察成果文件。如果延误工期,承包人向发包人支付的误期损害赔偿费每天为最终勘察合同价格的0.5%;误期损害赔偿费的最高限额为最终勘察合同价格的30%。
1.9    其他事项
1.9.1  投标时是否需要提交设计模型: 否 。
1.9.2  招标代理费用由招标人直接支付给招标代理机构,不占用勘察设计费。
1.9.4  项目的其他情况在设计任务书中详细介绍。本公告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更详细的信息以招标文件为准。
1.9.5  有关投标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相关事宜,与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联系。
1.9.6  投标申请人须在递交投标文件时需按要求《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如投标人为联合体,主办方和联合体成员均需提交《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以证明投标申请人及其法定代表、项目负责人无行贿记录。《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可由公司、企业住所地或者业务发生地人民检察院出具,但有效期应在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内,否则其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投标文件。
1.9.7  本公告同时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网址:http://www.gzzb.gd.cn)、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http://www.gdzbtb.gov.cn/)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本公告在各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的文本为准。
1.10   招标人
1.10.1 名称:广州市南沙区万顷沙镇人民政府
1.10.2 邮政编码、地址:511483、广州市万顷沙镇光明路49号
1.10.3 电话(手机)号码:           
1.10.4 传真号码:      /     
1.10.5 电子邮箱:           @qq.com
1.11   招标代理机构
1.11.1 名称:广东海外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1.11.2 邮政编码、地址:510000 广州市番禺区市新路8-10(广东弘海教育)
1.11.3 电话(手机)号码:13928803077
1.11.4 传真号码:
1.11.5电子邮箱:184418908@qq.com
1.12   交易服务机构
1.12.1 名称:                         
1.12.2 邮政编码、地址:510635  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沙交易部(广州市南沙区环市大道中汇街2号南沙城商务楼A栋2楼)
1.12.3 电话(手机)号码:               
1.12.4 传真号码:              
1.12.5 网址:http://www.gzggzy.cn
1.13   招标管理机构
1.13.1 名称:广州南沙开发区建设和交通局  
1.13.2 邮政编码、地址:
1.13.3 电话(手机)号码:020-84986039
 
信息来源: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http://www.gdzbtb.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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