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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惠石化溪边公园(许人溪)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 发布时间:2018-03-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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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人:shen-xf1

项目概况

项目地点 福建  惠安县 工程类别 风景园林设计
工程规模 53   亩 工程投资 2588.00 万元
报名截至 2018-04-02
详细介绍 泉惠石化溪边公园(许人溪)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惠安县泉惠置业发展有限公司 的编号为 35052018020   的 泉惠石化溪边公园(许人溪)  已由 惠安县发展和改革局 以 惠发改审[2018]18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惠安县泉惠置业发展有限公司 , 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及争取上级补助,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 泉州永信房地产评估项目咨询有限公司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决定对该项目的 勘察、设计 进行公开招标,选定设计单位。
2.项目概况
2.1.项目名称:泉惠石化溪边公园(许人溪)勘察设计;
2.2.建设地点:泉惠石化工业园区内;
2.3.工程建设规模:项目总用地面积约为53.85亩;
2.4.投资总额:人民币2588.8万元。
2.5.招标范围和内容
2.5.1. 招标范围:勘察、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后续设计服务。
2.6. 内容:景观工程。
2.7.计划开工日期及建设周期:本工程计划于2018年 7 月开工,工程建设周期 6 月。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需同时满足下列资质要求:① 工程设计综合甲级 资质或风景园林工程专项设计乙级以上资质(含乙级);②岩土工程专业勘察乙级以上资质(含乙级);
3.2.本项目 接受 联合体投标;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具有招标项目相适应的设计资质的单位为联合体牵头人,且各方均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工作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工作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3.投标人拟派出担任本招标项目的设计负责人应具备园林专业高级工程师或以上技术职称;
注:园林专业指与园林绿化工程规划、设计、施工及养护管理相关的专业,包括园林(含园林规划设计、园林植物、风景园林、园林绿化等)、园艺、城市规划、景观、植物(含植保、森保等)、风景旅游、环境艺术等专业。
3.4.投标人其他主要设计人员要求、以及资格审查的其他条件要求的具体内容见招标文件;
3.5.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
3.6.根据泉检预[2015]6号文精神,在确定中标人后,中标人应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自行到惠安县人民检察院或企业注册所在地人民检察院职务犯罪预防部门对本单位及项目负责人进行查询,中标人应对提供的查询结果原件的真实性负责。对近十年有行贿记录的单位或项目负责人,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人资格。
4.获取招标文件
4.1.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拟投标人可于2018年 3 月 28 日8:00至2018年 4  月  2 日18:00(北京时间)前以不记名方式登录泉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网址: www.qzzb.gov.cn)获取招标文件等材料,每份提交 50 元人民币。并打印”报名回执”,须自行保存好电脑随机生成的“报名号”及密码。
4.2.网上下载招标文件的具体操作方法详见泉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下载专区中的相关操作指南。;
5.评标办法
5.1.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记名投票法。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2018年4 月19日17:00时前到账;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投标人从本企业所在地基本账户划出,并在规定时间前将投标保证金汇至招标人如下指定账户;
账户名称:惠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 户 行:兴业银行惠安支行;     账  号:157300100100214423;
汇款凭证上用途栏注明招标编号 (格式:投标保证金  招标编号  )并要求受理银行录入凭证。
投标人为福建省建筑业龙头企业,其投标保证金执行《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实施建筑业龙头企业年度投标保证金制度的通知》(闽建筑[2014]33号)文件;
投标保证金以保函形式提交的投标人,需提供工商注册所在地基本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银行保函。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9000元。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018年 4 月20日 9 时 00 分,提交地点为惠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 1 开标大厅;并同时提供“报名号”及密码供招标代理单位确认其有效,投标人未能提供“报名号”及密码或确认无效,其投标文件将被拒收。
7.2.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拟派出担任设计项目负责人必须持身份证原件到场验证登记。如设计项目负责人因故不能出席的,可以由该投标单位技术负责人代替〔须持单位资质证书、个人身份证和“设计单位技术负责人证明书(均须原件)(其格式见《通用本》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中规定的格式)”到场验证登记〕。
7.3.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拟派出担任设计项目负责人(或设计单位技术负责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未按7.2款要求到场核验登记或不符合招标文件投标须知第18条规定的包封、密封要求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费用
8.1.招标人公布设计项目的工程设计收费计费额为 1500万元,估算的工程设计收费金额为 48.7468万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惠安县泉惠置业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惠安县泉惠石化园区,
邮编:362141  ;
招标代理机构:泉州永信房地产评估项目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惠安县螺城镇乐园街自来水大厦三楼  ,
邮编:362100  ;
电话:0595-87362639     
传真:0595-87396039  ;
联系人:小郭。
招标投标交易场所名称:  惠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 惠安县螺城镇螺兴大厦二层第 1 开标大厅                         
详细地址:惠安县螺城镇惠兴街螺兴大厦二层                                 
监督部门:惠安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地点:惠安县住建局建设股                                        _
电话:0595-87382238

信息来源: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https://www.fjggfw.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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