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细介绍 |
曲周县曙光路西延东接光明街工程设计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曲周县曙光路西延东接光明街工程设计已由 曲周县行政审批局 以 曲审批字(2018)40号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曲周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资金来自县财政资金(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曲周县漳河东侧至光明街段。
招标范围:曙光路西延东接光明街道路全长1100米,两侧绿化带各4米,人行道各3米,机动车道16米,道路红线宽度30米,路面结构采用沥青混凝土路面,人行道采用透水砖路面,并铺设雨污水管网和安装路灯。工程投资:29.64万元,设计周期:15日历天。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市政行业(道路工程、给水工程、排水工程)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投标,否则与此相关的全部投标人均不能通过资格审查。
3.4开标时,投标人必须持有“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原件,查询年限为近10年,且查询结果必须来源于全国档案库,且查询期不得有行贿犯罪记录,否则投标无效。投标人应在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开具。本市咨询电话:0310-2990706。
4.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河北省建设工程招投标交易管理及计算机辅助评标系统”下载相关招标文件、图纸工程量清单等相关资料,并及时查看有无澄清或修改等资料,招标文件等资料发布后,即视为已送达所有潜在投标人。潜在投标人从河北省建设工程招投标交易管理及计算机辅助评标系统自主下载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并及时查看有无澄清或修改。如对招标文件有疑问或异议的,潜在投标人可以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河北省建设工程招投标交易管理及计算机辅助评标系统匿名提出。潜在投标人未从河北省建设工程招投标交易管理及计算机辅助评标系统下载相关资料,或未获取到完整资料,导致投标被否决的,自行承担责任。
4.2招标文件下载时间: 2018 年 3 月 29 日9时 00 分至 2018 年4 月3 日17时 00 分 (北京时间);
4.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300 元,递交投标文件时同时交纳。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8 年4月23日14时30 分,地点为 曲周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建设工程招投标交易管理及计算机辅助评标系统、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河北省政府采购网、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发布。因轻信其他组织、个人或媒体提供的信息而造成损失的,招标人、招标代理概不负责。。
7.联系方式
招标人:曲周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招标联系人:暴 琦
招标人地址:曲周县县城
招标人联系电话:0310-8812793
代理机构:河北筑城工程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王壮壮
代理机构地址:石家庄红旗大街88号翰林观天下23号-2003
联系电话:18632009732
信息来源:河北建设工程信息网(http://zbb.hebjs.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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