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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环路(清昌大道-清荣大道)道路工程(设计)

  • 发布时间:2018-03-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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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人:shen-xf1

项目概况

项目地点 福建  福清市 工程类别 市政&公路
工程规模 1136   米 工程投资 30523.00 万元
报名截至 2018-04-08
详细介绍 中环路(清昌大道-清荣大道)道路工程(设计)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福清市城建投资控股有限公司的编号为E483501811803190003001001的  中环路(清昌大道-清荣大道)道路工程(设计)已由由 福清市发展和改革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融发改审批[2018]88号文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福清市城建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拨款,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 福建中宏源建设管理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决定对该项目的 设计 (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选定设计单位。
2. 项目概况
2.1. 项目名称:中环路(清昌大道-清荣大道)道路工程(设计);
2.2. 建设地点:福清市音西街道;
2.3. 工程建设规模:本工程为城市次干道,路线自北向南。道路北起清荣大道,沿途与清辉街、规划路、清展路、清泽路、规划路相交,止于清昌大道。本次修建范围为清荣大道至清昌大道之间,修建长度1136.3米、红线宽度为36米。设计时速40km/h,双向四车道,沥青混凝土路面;
2.4. 投资总额:人民币30523.19万元(其中建安费为7049.78万元)
2.5. 招标范围和内容
2.5.1. 招标范围:中环路(清昌大道-清荣大道)道路工程方案优化、初步设计、概算、施工图设计、后续设计服务和施工现场配合服务等。
2.5.2招标内容:包括但不限于道路工程、涵洞工程、给排水工程(含给水、雨水、污水)、电气(含电力、通信、道路照明(含高压接入部分、交通监控)、交通工程(预埋管、手孔井部分)等设计。其中施工图设计包括道路工程、涵洞工程、排水工程、电力排管、照明工程、交通工程(预埋管、手孔井部分)工程(以上设计内容等)专业工程。(注:其中消防栓工程只在初步设计时进行工程数量统计,但不做施工图设计。)
2.6.设计周期要求
1、方案设计优化:收到中标通知书后10日历天内应完成概念方案设计,并配合招标人使方案设计通过有权部门审批;
2、初步设计:取得方案设计文件批复后20日历天内应向招标人提供初步设计文件及概算,并配合招标人使初步设计通过有权部门审批;
3、施工图设计:初步设计文件通过有权部门审批后 30日历天内应向招标人提交施工图设计文件,并配合招标人完成图审工作;
4、施工现场配合服务:自工程设计算起,至工程全部竣工验收合格止。
2.7.计划开工日期及建设周期:本工程计划于2018年/ 月开工,工程建设周期  9个月。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须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或市政行业专业(含给水工程、道路工程)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3.2. 本项目 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3.3. 投标人拟派出担任本招标项目的设计负责人应具备有效的国家注册土木工程师执业资格(道路工程)或具备道路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且为本单位员工;
3.4. 投标人及其拟派出担任本设计项目负责人均应具备1项类似项目设计业绩(本条仅适用于大型工程设计项目)。类似工程业绩是指(下同):自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的前三年内(以施工图审查合格日期为准,不含发布招标公告当日)完成设计的并经施工图审查合格的 /__;
3.5. 投标人及拟派的主要设计人员在投标时未被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取消投标资格或限制投标。
3.6. 投标人均非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7. 投标人其他主要设计人员要求、以及资格审查的其他条件要求的具体内容见招标文件;
3.8.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
4. 获取招标文件
4.1. 请受到招标人邀请的投标人于2018年 3月 30日至2018年4 月8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9时30分至12时00分,下午14 时0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到福清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网(www.fqztb.com)进行投标报名并下载获取招标文件,每份售价 200元,售后不退;
5. 评标办法
5.1.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 综合评估法 。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
6.2.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①现金形式: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从投标人所在地银行的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汇到招标文件指定的投标保证金账户;或②银行保函的形式提交项目投标保证金;或③按福州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年度投标保证金制度交存年度投标保证金;或④按照福建省建筑业龙头企业有关规定交存年度投标保证金。
6.3. 投标人登录福清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网(www.fqztb.com)进行投标报名后交易平台将会按项目为每一投标人随机生成与其对应的投标保证金虚拟子帐号。投标人应通过投标保证金业务系统将投标保证金汇入其虚拟子帐号。投标人可以使用交易平台查询投标保证金的缴交及到账情况,同时按招标文件要求在投标文件中提交相关材料。
6.4.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20000元 。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018年 4月26 日9时30分,提交地点为 福清市福人路行政服务中心二楼 ;
7.2 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拟派出担任设计项目负责人必须持身份证原件到场验证登记。如设计项目负责人因故不能出席的,可以由该投标单位技术负责人代替〔须持单位资质证书、个人身份证和“设计单位技术负责人证明书(均须原件)(其格式见《通用本》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中规定的格式)”到场验证登记〕。
7.3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拟派出担任设计项目负责人(或设计单位技术负责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未按7.2款要求到场核验登记或不符合招标文件投标须知第18条规定的包封、密封要求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 费用
8.1. 招标人公布设计项目的工程设计收费计费额(即招标时的设计费计费基数)为7049.78万元,估算的工程设计收费金额为140.1469万元,其工程设计收费基准价、浮动幅度值和计算办法见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4项。
8.2. 招标人只要求中标人承担初步设计而不再承担后续设计和服务的部分,其初步设计的工作比例为45%,即该部分设计费按该部分设计费总额的45%计取。
8.3. 设计费的计费额、工作量比例最终以有权审核部门的审核数据为准,多退少补。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福清市城建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
地址:福清市清昌大道建设局五楼 ,邮编:350300;
电话:0591-85153786传真: /     ;
联系人: 严工        。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中宏源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福州市晋安区前屿东路71号工程学院浦东校区创意园三楼 ,邮编:350300 ;
电话:13625099951 传真:/;
联系人: 张工 。
交易中心名称:  福清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网 ;
地址:福清市福人路行政服务中心二楼  。
招投标监督机构:福清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点:福清市清昌大道8号
电话: 0591-85239101

信息来源: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https://www.fjggfw.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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