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细介绍 |
白沙镇京台高速公路出口至115县道公路(“十里长廊”道路)项目 设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白沙镇京台高速公路出口至115县道公路(“十里长廊”道路)项目(项目名称)已由闽侯县发展和改革局以闽侯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白沙镇京台高速公路出口至115县道公路(“十里长廊”道路)项目建议书的复函(侯发改审批[2018]12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闽侯县白沙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县财政拨款(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闽侯县白沙镇人民政府。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名称:白沙镇京台高速公路出口至115县道公路(“十里长廊”道路)项目设计。
建设规模:该道路为三级公路(兼具市政道路),路线途径京台高速公路出口处、孔元精品村、京台高速公路高架桥、上寨村、新坡村、京福高铁高架桥、115县道,总长约7.235公里,路面宽18米,双向4车道。
建设地点:闽侯县白沙镇。
技术标准:道路等级为三级公路(兼具市政道路),主要技术指标详见本项目《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满足国家及交通部现行的强制性技术标准、规范和规程。
招标范围: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后续服务工作等。
设计内容:路基工程、路面工程、桥涵工程、给水工程、雨污水工程、电力工程、通迅工程、环境与景观工程、公交站点及概预算工程。
标段划分:1个标段。
设计周期:45日历天,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具备合格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同时具备公路行业(公路)专业乙级和市政行业(道路工程、桥梁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并具备 / 业绩,并在人员组成结构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
3.3投标人未列入交通运输部《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或《福建省交通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的公路工程设计资质企业名录的企业,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将不予通过资格审查。
√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交的业绩及项目负责人的姓名和相关证书编号,应与在《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或《福建省交通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登记的实质性内容一致,否则,将导致资格审查不通过。
3.4本次招标√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成员均应在交易系统进行备案登记,同时还应满足:投标人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公路行业(公路)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成员为牵头人,且各方均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5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以上法人(以上统称关联企业,但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直接监管的中央企业均不属于本条规定的“母公司”,其一级子公司的二级子公司则属于关联企业)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3.6投标人没有因违法违规被限制参加相应项目投标;投标人非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7招标人或发布本公告的交易系统开发单位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3.8投标人其他主要设计人员要求,以及资格审查的其他条件要求的具体内容见招标文件。
3.9每个投标人最多可对1(具体数量)个标段,且允许中1个标。
3.10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的方式:资格后审。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项目采用匿名投标,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招标公告发布之时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到闽侯县公路水运工程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电子交易平台(网址:(http://mhjt.fuebid.com/hyebid/website/index.jsp),免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本项目电子招标使用海迈电子标书软件最新版本软件打开。
4.2招标人没有电子印章的,须附招标人对招标代理机构的授权书。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本次招标不组织踏勘现场。
5.2本次招标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5.3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北京时间,下同)2018年5月3日10时00秒,通过闽侯县公路水运工程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网址:http://mhjt.fuebid.com/hyebid/website/index.jsp)在线递交投标文件。线上递交投标文件费用0元/份。
5.4本项目采用电子招投标,请各投标人要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完成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逾期上传成功的或者未上传到指定网址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因投标人的原因未能解密的投标文件将无法进入评审程序,按无效投标处理。
□开标时,授权委托人应当持授权委托书、身份证原件到场核验登记,并提交相应证件的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未前来参加开标的视为自动放弃投标资格。
5.5如遇中心停电或其他不可抗力因素导致不能按时开标、评标的,则开标日期改期,具体开标时间由招标人与交易中心协商确定后另行通知。
5.6评标结束后,中标候选人提交的投标报价、业绩及项目负责人的姓名、个人业绩和相关证书编号,以及被否决投标的投标人名称、否决依据和原因,采用综合评分法的综合分值、各分项分值等将在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https://www.fjggfw.gov.cn/)、闽侯县公路水运工程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mhjt.fuebid.com/hyebid/website/index.jsp)门户网站上进行公示。
6.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Ⅰ。
□综合评估法Ⅱ。
√合理低价+信用分。
7.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7.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2018年5月3日10时00分00秒前。
7.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捌万元人民币。
7.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见附表。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https://www.fjggfw.gov.cn/)、闽侯县公路水运工程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mhjt.fuebid.com/hyebid/website/index.jsp)等媒体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闽侯县白沙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机构(盖单位电子章):福建省正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监督单位: 闽侯县交通运输局
监督电话:0591-22986279
信息来源: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https://www.fjggfw.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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