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细介绍 |
杏滨内茂安置房地块二(设计)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厦门市集美城市发展有限公司 (招标人)的编号为 xhw(集美)2018-02 (招标编号)的 杏滨内茂安置房地块二(设计) (招标项目名称)已由 厦门市集美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下达厦门市集美区2017年第六批财政性投资建设项目前期工作计划的通知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厦门市集美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下达厦门市集美区2017年第六批财政性投资建设项目前期工作计划的通知(集发展基前[2017]106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厦门市集美城市发展有限公司 , 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投融资项目 (资金来源),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 厦门兴海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决定对该项目的 设计 (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选定设计单位。
2. 项目概况
2.1. 项目名称: 杏滨内茂安置房地块二(设计) ;
2.2. 建设地点: 杏滨内茂(明达玻璃厂内) ;
2.3. 工程建设规模: 项目位于杏滨街道内茂范围内,杏滨站轨道用地北侧,场地现状主要为明达玻璃厂厂区,集美区杏美路和杏林北路交叉口西南侧,用地未收储。用地面积11787.065平方米,容积率按2.5控制。规划总建筑面积29500平方米(含地下室),建筑密度≤28%,绿地率≥38%,项目安置户数为302户。建设内容包括地上拟建4栋高层住宅楼,临街有社区服务裙楼,包括非商业性用房:物业用房、设备用房等及商业性用房:生鲜超市、便利店、电商物流配送站等。层数均不小于20层。地下拟建两层地下室,包括地下停车场、消防水池、水泵房及设备用房等。具体建设内容以相关部门批复为准。 (包括拟设计工程的用地面积、建筑密度、绿地率、规划总建筑面积、建筑高度、层数、栋数等);
2.4. 投资总额:人民币 11800万 元。其中,工程费用限额:人民币 10620万 元;
2.5. 招标类型: 实施性方案设计招标 (概念性方案设计招标、实施性方案设计招标);
2.6. 招标范围和内容
2.6.1. 招标范围: 方案设计(含估算)、方案优化、初步设计(含概算)、绿建设计、海绵城市设计、施工图设计、概算编制、后续施工指导和配合全过程服务等。本次招标设计费已包括上述各项工作的报酬。 (工程勘察、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概算、施工图设计、后续设计服务……)。
2.6.2. 内容: (包括总平面、基础、主体、电气、弱电、给水、排水、雨水、空调冷凝、消防系统、喷淋、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地下室通风、室外综合管线等)、室外道路及附属工程、智能化工程、LED夜景照明、玻璃幕墙设计及深化设计、室内装修工程、环境景观绿化工程、绿建及海绵城市相关设计、门窗设计及深化设计及相应配套设备设计(建筑安装工程、装修工程、室外总体工程等); (建筑安装工程、装修工程、室外总体工程等);其中施工图设计包括 建筑安装工程、装修工程、室外总体工程、建筑智能化工程、幕墙工程、钢结构工程、消防设施工程、人防工程和环境工程、绿建及海绵城市要求等专业工程;最终实施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复和业主的设计任务书为准。 (建筑智能化工程、幕墙工程、钢结构工程、消防设施工程、人防工程和环境工程等)专业工程。
2.7. 计划开工日期及建设周期:本工程计划于 2019 年 05 月开工,工程建设周期 / 月。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甲级及以上设计资质或建筑行业工程设计甲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须满足《工程设计资质标准》中与本项目相对应的设计类型对人员配置的要求) (设计资质类别及等级,发包内容包含勘察的,还要提出勘察的资质要求)资质;本招标项目发包内容包含勘察的,允许由具有设计、勘察资质的单位组成联合体参加投标;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具有招标项目相适应的设计资质的单位为联合体牵头人,且各方均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工作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工作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2. 投标人拟派出担任本招标项目的设计负责人应具备有效的不低于 壹 级国家注册建筑师执业证书;
3.3. 投标人及其拟派出担任本设计项目负责人均应具备 / 项类似项目设计业绩(本条仅适用于大型工程设计项目)。类似工程业绩是指(下同):
自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的前三年内(以施工图审查合格日期为准,不含发布招标公告当日)完成设计的并经施工图审查合格的 (建筑面积、层数、造价等);
3.4. 投标人其他主要设计人员要求、以及资格审查的其他条件要求的具体内容见招标文件;
3.5.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的方式: 资格预审 (资格预审、资格后审)。
4. 获取招标文件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8-04-06 08:30:00 至 2018-04-13 17:30:00 通过 厦门市建设局——建设工程招投标交易网(http://www.cztb.xm.fj.cn/) (电子交易平台名称及网址)采取无记名方式免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 电子签名系统(V3.6.1) (电子招标文件编制工具软件名称及版本号)打开。
5. 评标办法
5.1.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 排序法 。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 投标人应在截标前自行办妥投标担保手续 ;
6.2.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 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要求 ;
6.3.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 人民币伍万元 。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若采用资格预审的,递交的投标文件指的是资格审查文件,商务文件和技术文件递交时间另行通知): 2018-04-23 09:00:00 ;
7.2. 在开标时,投标人拟派出担任设计项目负责人必须持注册建筑师执业证书和身份证(均须原件)到场验证登记。如设计项目负责人因故不能出席的,可以由该投标单位(联合体投标的,由牵头人派出)技术负责人代替{须持单位资质证书和个人身份证到场验证登记,若资质证书中未标明企业技术负责人姓名的,则须单独提供“设计单位技术负责人证明书”(均须原件),其格式见招标文件《通用本》。
7.3. 拟派出担任设计项目负责人(或设计单位技术负责人)未按7.2款要求到场核验登记或不符合招标文件投标须知要求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福建省公共资源电子公共服务平台(www.fjggfw.gov.cn)、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hinabidding.com.cn/)和厦门市建设局——建设工程招投标交易网(http://www.cztb.xm.fj.cn) 上发布。
9.费用
9.1招标人公布设计项目的工程设计收费计费额(即招标时的设计费计费基数)为 10620万 元,估算的工程设计收费金额为 292.41万 元,其工程设计收费基准价、浮动幅度值和计算办法见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4项。
9.2招标人只要求中标人承担方案阶段设计而不再承担后续设计和服务的,其设计费为 / 元(全过程设计费总额的 / %)。
9.3招标内容包含勘察的,招标人公布的工程勘察收费的上下浮动幅度值、勘察费计算办法等见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4项(本款仅适用于发包内容包含勘察的项目)。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 厦门市集美城市发展有限公司 ;
地址: 厦门市集美区侨英路283号 ;
邮编: 361026 ;
电话: 18850303466
传真: 05926068552 ;
联系人: 纪安帮 。
招标代理机构: 厦门兴海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武夷工贸7号楼四楼 ;
邮编: 361012 ;
电话: 0592-6258766
传真: 0592-6258766 ;
联系人: 钟工、张工 。
投标保证金银行帐号:
开户银行: 厦门银行杏林支行 ;
帐户名称: 厦门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集美分中心 ;
帐 号: 8391020111018519 。
电子交易平台名称: 厦门市建设工程招投标电子交易平台
网址: http://www.cztb.xm.fj.cn
联系电话: (招投标咨询)0592-6683399;(技术咨询)4001886640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 厦门市集美区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
地址: 厦门市集美区杏林杏滨路898号集美杏林台商投资区服务中心八楼
联系电话: 0592-6683399
交易中心名称: 厦门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集美分中心 ;
地址: 厦门市集美区诚毅大街一号之1三楼
信息来源: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https://www.fjggfw.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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