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细介绍 |
南平市三元路道路改造工程勘察设计
招标编号:FJHL[2016]第035号
开标时间:2016-09-07
所属行业:市政公用工程
标讯类别:省内
资金来源:国内政府资金
招标代理:福建宏林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业主名称:福建省南平市市政工程管理处
所属地区:南平市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福建省南平市市政工程管理处的编号为:FJHL[2016]第035号的南平市三元路道路改造工程勘察设计已由南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南发改审批[2016]57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福建省南平市市政工程管理处,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宏林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现决定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选定勘察设计单位。
2.项目概况
2.1.项目名称:南平市三元路道路改造工程勘察设计;
2.2.建设地点:南平市三元路;
2.3.工程建设规模:改造沥青混凝土路面4428平方米、人行道铺设(透水砖)5471平方米、安砌侧缘石1300米、树池彻筑244个,原雨污水合理系统改造雨污分流系统(其中雨水管道610.422米、污水管道610.422米);
2.4.投资总额:人民币600万元,其中工程投资约600万元;
2.5.招标类型:勘察设计招标;
2.6.招标范围和内容
2.6.1招标范围:包括工程勘察、方案设计、概算、施工图设计、施工图审图及工程报批配合、方案设计评审、施工配合、验收配合等报批和工程期间的其他相关服务。
2.6.2内容:工程勘察;道路工程、给水工程、雨水工程、污水工程等设计;以及施工图审图、工程施工中的相关服务工作。
2.6.3计划开工日期及建设周期:本工程计划于2017年2月开工,工程建设周期2个月。(实际开工日期以招标人书面通知为准,建设周期根据实际情况调整)。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分核发有效的①市政公用行业(道路工程)设计乙级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②工程勘察岩土工程专业乙级以上资质(或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独立投标人具备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3.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设计负责人应具备有效的道路专业工程师及以上职称证书;拟派项目岩土勘察专业负责人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国家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注册执业证书;
3.4投标人及其拟派出担任本设计项目负责人均应具备/项类似项目设计业绩。
3.5.投标人其他主要设计人员要求、以及资格审查的其他条件要求的具体内容见招标文件。
3.6.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的方式:资格后审
3.7若投标人为福建省外勘察设计单位且尚未在福建省内设立分支机构的,应当在签订勘察设计合同之日起10日内,登陆福建省建筑市场综合监管信息平台(http://www.fjjs.gov.cn),通过企业数字证书登陆系统(使用方法见系统登陆首页“数字证书使用指南”),登记本单位相关信息。信息内容包括本单位基本信息、在闽分支机构信息、人员信息和项目信息。
4. 获取招标文件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8月26日8时30分起至2016年8月30日23时59分止,登陆南平市招标投标服务中心网站(www.npzbtb.gov.cn)“招标公告”栏目下载招标文件,并打印投标报名单,投标时须附上投标报名单做为投标报名的唯一有效凭证;招标文件每份售价200元,售后不退。
5.评标办法
5.1.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随机抽取法(按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关于规范政府投资小规模工程招投标活动的意见》和《福建省政府投资小规模工程施工简易招标办法》的通知[闽发改法规(2016)5号])。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一个工作日下午17:00时之前;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①从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并应在银行转账单或电汇单上的备注栏标明“FJHL[2016]第035号”;②或按闽建筑[2014]33号文《关于实施建筑业龙头企业年度投标保证金制度的通知》规定交存年度投标保证金,已缴交年度投标保证金的,凭交易中心开具的“年度投标保证金收讫证明书”可参与本项目的投标,投标时不需要按项目交存投标保证金,若缴存的年度投标保证金不足需本条款(1)的方式补足差额部分。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贰仟元人民币(¥2000)。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016年9月7日15时00分,提交地点为南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本项目开标室。
7.2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拟派出担任设计项目负责人必须持身份证原件到场验证登记。如设计项目负责人因故不能出席的,可以由该投标单位技术负责人代替〔须持单位资质证书、个人身份证和“设计单位技术负责人证明书(均须原件)(其格式见《通用本》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中规定的格式)”到场验证登记
7.3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拟派出担任设计项目负责人(或设计单位技术负责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未按7.2款要求到场核验登记或不符合招标文件投标须知第18条规定的包封、密封要求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费用
8.1招标人公布设计项目的工程设计收费计费额(即招标时的设计费计费基数)为600万元,估算的工程设计收费金额为17.6256万元(投标单位若不按以上设计收费金额填报相应的设计服务收费投标报价,视为不响应实质性要求,按否决投标处理),其工程设计收费基准价、浮动幅度值和计算办法见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5项。设计费计费额最终以南平市财政投资评审中心审核的招标工程控制价或预算价的总和为计费额,根据按上述计算公式和调整系数以及下浮幅度计算最终结算价款。
8.2招标人公布的勘察费收费标准为根据原国家计委、建设部计价格[2002]10号文件所附的《工程勘察收费标准》中规定的工程勘察收费标准下浮45%计取,勘察费用按“实际完成工作量结算”方式计取收费, 最终结算以南平市财政投资评审中心审核的审核数为准,并按上述方法计算后下浮45%计取。
8.3设计勘察费用包括了从勘察、方案设计至施工图设计全过程设计、施工图审图、设计概算编制、设计变更、后续设计服务、施工现场配合服务等所有费用。本工程不计取其他设计勘察费。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福建省南平市市政工程管理处
地 址:福建省南平市府前路56号
电 话:0599-8851632
联系人:陈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宏林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南平市八一路338号汇丰大厦1006室
电话:0599-8836068
联系人:萨先生
投标保证金银行帐号: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南平分行营业部
账户名称:南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 号:409158388194
交易中心名称:南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 址:南平市亿发商贸城7号楼2层
注:
1、投标人在招标公告约定的招标文件销售时间内,登陆南平市招标投标服务中心网站“招标公告”栏目,点击“招投标报名”,根据系统提示进行投标报名。投标人通过网银转帐购买招标文件及招标相关资料后,即可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投标人应保留购买电子招标文件的网银转帐记录以备查询。
2、投标人应根据系统提示打印投标报名单,投标时须附上投标报名单做为投标报名的唯一有效凭证,如有遗失,南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概不负责(注:可以通过个人网银进行报名缴费)。
3、投标人可以通过南平市招标投标服务中心网上的投标报名查询栏目对其投标报名号进行查询。
4、招标文件售价包含图纸的,投标人可凭投标报名单的缴费证明到福建宏林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南平市八一路338号汇丰大厦1006室)领取招标图纸。招标文件售价不包含图纸的,投标人如需招标图纸,到招标代理机构处自行购买。
5、投标人如需购买招标文件的发票凭证,可以在开标后凭投标报名单到招标代理机构换取招标文件销售发票。
6、电子招标文件网上代售制度正式实施后,各招标代理机构不得再以其它方式和途径销售招标文件。
信息来源:福建招标与采购网(http://www.fjbid.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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