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阜宁县文化体育中心专项设计项目

  • 发布时间:2018-0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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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人:shen-xf1

项目概况

项目地点 江苏  阜宁县 工程类别 建筑设计
工程规模 27947   平方米 工程投资 0.00 万元
报名截至 2018-04-13
详细介绍 阜宁县文化体育中心专项设计项目

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项目编号: FN20180408390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阜宁县文化体育中心项目已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阜宁县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国有,国有资金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部分内容专项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地点:阜宁县城南新区,东至厦门路,西至南京路,南至苏州路,北至北京路;
2.2工程规模:阜宁县文化体育中心项目规划建筑面积80691平方米,其中包含1.演艺中心(建筑面积27947平方米,地上建筑面积25723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2224平方米,地上4层,地下1层)、2.文博中心(建筑面积19778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19354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424平方米,地上4层,地下1层)、3.全民健身中心(建筑面积23946平方米,地上建筑面积22706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1240平方米,地上3层,地下1层)、4.体育场(建筑面积9020平方米,地上2层,地下0层)。
2.3设计周期:中标单位在合同签订后150日历天内,提交最终通过评审并获得报批的施工图等成果。
2.4设计要求:依据已有建筑设计施工图纸和技术文件要求,本工程项目的室内装饰设计必须达到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及省、市、行业的一切有关法规、规范的要求,如标准及规范要求有出入则以较严格者为准。智能化系统的配置应达到国家智能建筑设计标准的要求;智能化系统设计要符合阜宁体育公园总体设计、分步实施、支撑发展、引领未来的要求;设计理念应与体育文化产业的功能定位及发展需要相匹配。声学设计空间主要分为4类空间:特殊声学要求空间、一般声学要求空间、公共大空间,和机房等噪声控制空间。其他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2.5本招标工程共分一个标段。
阜宁县文化体育中心专项设计包括阜宁县文化体育中心项目室内精装饰设计、建筑智能化专项设计、建筑声学设计、演艺中心舞台机械专项设计、体育智能化设计、体育工艺专项设计、幕墙深化设计、基坑支护设计等。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以下是资格后审必要合格条件:
3.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3.2投标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资质的独立法人,并在有效期内;                 3.3投标项目设计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
3.4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 5 年的;
3.5招标人不同意投标申请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
3.6资格预审申请人或者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3.6.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3.6.2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的;
3.6.3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3.6.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3.6.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3.6.6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3.6.7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因发生设计质量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3.6.8投标人近 3 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 5 年的。
3.7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招标文件的发售               
4.1本项目在网上报名购买和下载招标文件,各潜在投标人登陆网上报名系统(网址为:221.231.107.42)进行操作。因报名购买招标文件前需注册完善单位信息并提交审核,请注意文件发售截止时间。(咨询电话:0515-89705091)
4.2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18年04月09日8:30至2018年04月13日18:00。售价为305元/份,售后不退。请各潜在投标人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内购买和下载招标文件。
五、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
5.1 投标保证金数额为人民币 壹拾壹 万元;履约保证金数额按合同额5%执行。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的具体规定详见招标文件相关条款。
六、招标最高控制价 :550  万元。
七、付款方式:合同签订10日内支付合同总价的30%; 专项方案成果确定后10日内即再支付合同总价的20%; 专项施工图及全部设计成果提交并通过专家评审,根据评审意见修改完善提交最终证实成果后10日内在支付合同总价的40%; 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无设计缺陷问题且经县政府批准或审定后,结清合同余款(以上付款均汇至中标人的基本账户,无息)。
八、评标、定标办法:  采用“评定分离法”
本工程招标评标、定标办法采用“评定分离法”。评标采用定性评审法,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对投标人的技术、经济和商务标进行定性评价,向招标人推荐5名不排序的定标候选人名单。定标工作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定标委员会负责,并在评标委员会推荐的定标候选人名单中择优确定1名中标候选人。
九、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和“阜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专栏”上发布。
十、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阜宁县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天成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阜宁县城南大厦A座            
地址:阜宁县城南大厦A座6楼6011室
邮    编: 224400                    
邮    编:224400                      
联 系 人:  王恵华                     
联 系 人:王建玉                      
电    话: 13961928886               
电    话:0515-89719985

信息来源: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http://www.jszb.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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