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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溪县卫浴新城道路工程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 发布时间:2018-04-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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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人:shen-xf1

项目概况

项目地点 福建  安溪县 工程类别 市政&公路
工程规模 3686   米 工程投资 0.00 万元
报名截至 2018-04-16
详细介绍 安溪县卫浴新城道路工程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安溪县城区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招标人)的编号为安建招字(2018)013号(招标编号)的安溪县卫浴新城道路工程勘察设计(招标项目名称)已由安溪县发展和改革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安发改审[2018]47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安溪县城区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建设资金来自县财政出资(资金来源),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 福建德和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决定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选定勘察设计单位。
2. 项目概况
2.1.项目名称:安溪县卫浴新城道路工程勘察设计;
2.2.建设地点:安溪县参内乡罗内村  ;
2.3.工程建设规模:安溪县卫浴新城道路工程(一)共4条:
①、纵一路为城市主干道(长1479.767m,道路红线宽32m);
②、纵二路为城市支路(长147.729m,道路红线宽12m);
③、横一路为城市支路(长451.946m,道路红线宽16m);
④、横三路为城市支路(长200.247m,道路红线宽18m);
上述4条道路累计全长约2.280Km;
(2)安溪县卫浴新城道路工程(二)共6条:
①、滨西路为城市次干道(长969.458m,道路红线宽24m);
②、纬一路为城市支路(长1241.769m,道路红线宽16m);
③、纬五路为城市支路(长429.134m,道路红线宽12m);
④、支路1为城市支路(长302.079m,道路红线宽16m);
⑤、支路2为城市支路(长100.292m,道路红线宽12m);
⑥、横二路为城市支路(长643.266m,道路红线宽16m);
上述6条道路累计全长约3.686Km。`
2.4.投资总额:建安总工程费约16100万元。
2.5.招标范围和内容
2.5.1招标范围:工程勘察(含初勘、详勘等)、方案设计(含估算)、初步设计、概算、施工图设计及后续设计服务等。
2.5.2内容:勘察设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主要建设道路工程、桥涵工程、交通工程、给水工程、排水工程(雨水、污水)、市政管线、道路照明工程以及道路绿化景观等市政配套工程的勘察及设计工作、后续服务(具体以各道路建设内容为准)。其中施工图设计包括以上设计内容的各专业工程。
2.6计划开工日期及建设周期:本工程计划于2018 年 8月开工,工程建设周期5 年。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①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甲级资质;②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市政行业设计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甲级资质。
根据《关于非我省注册勘察单位设立土工试验室有关问题的通知》(闽建设[2011]7号)文件规定,非福建省工商登记注册的投标人在福建省应设有与承担招标项目相配套的土工试验室和技术人员,以保证勘察结果的真实、准确和可靠。为此,非福建省工商登记注册的投标人还应满足下列任一条件,方可参与投标:①在福建省设有与承担招标项目相适应的土工实验室和技术人员;②与福建省具有通过计量认证土工实验室的勘察单位签订了不低于二年期限的合作协议。备注:与非福建省工商登记注册的投标人签定土工试验合作协议的合作单位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3.2 本项目 接受 联合体投标(本招标项目发包内容包含勘察的,允许由具有设计、勘察资质的单位组成联合体参加投标,联合体最多由2家单位组成);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具有招标项目相适应的市政设计资质的单位为联合体牵头人,且各方均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工作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工作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3 投标人拟担任本勘察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国家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资格;投标人拟派出担任本招标项目的设计负责人应具备有效的国家注册土木工程师(道路工程)执业资格或具备道路或市政或路桥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且为本单位人员;(备注:若为联合体投标的,设计项目负责人应由联合体牵头人派出。)
3.4投标人及其拟派出担任本设计项目负责人均应具备1项类似项目设计业绩(本条仅适用于大型工程设计项目)。类似工程业绩是指(下同):自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的前三年内(以施工图审查合格日期为准,不含发布招标公告当日)完成设计的并经施工图审查合格的道路长度为2 公里以上(含2公里)或建安投资总额10000万以上(含10000万元)的市政道路工程设计;
3.5投标人其他主要设计人员要求、以及资格审查的其他条件要求的具体内容见招标文件;
3.6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
4. 获取招标文件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 4 月 12 日8:00至2018年 4 月 16 日17:30(北京时间),以不记名方式登录“泉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可下载电子招标文件,在后续阶段可通过网上提交质疑书及下载答疑纪要。网上下载招标文件的具体操作方法详见泉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网址:www.qzzb.gov.cn)下载专区中的相关操作指南;
5.评标办法
5.1.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  投标申请人应于开标前一天17:00前  ;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  必须以银行转账或电汇形式从法人单位基本帐户汇出,或按福建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公布的福建省建筑业龙头企业可以采用年度投标保证金提交方式参与投标。汇款凭证上用途栏应注明本招标工程编号(标准格式:安建招字(2018)  013号)并要求受理银行录入凭证 ;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  50000元          。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人应于2018年 5 月 14 日09:00时(北京时间)前将密封的投标文件送到指定地点,逾期将不予接受。并同时提供“报名号”及密码供招标代理单位确认其有效,投标人未能提供“报名号”及密码或确认无效,其投标文件将被拒收;
7.2.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拟派出担任设计项目负责人必须持高级工程师职称证书或执业资格证书和身份证(均须原件)及本项目投标报名回执单到场验证登记。如设计项目负责人因故不能出席的,可以由该投标单位技术负责人代替〔须持单位资质证书、个人身份证和“设计单位技术负责人证明书(均须原件)(其格式见《通用本》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中规定的格式)”到场验证登记〕。
7.3.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拟派出担任设计项目负责人(或设计单位技术负责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未按7.2款要求到场核验登记或不符合招标文件投标须知第19条规定的包封、密封要求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费用
8.1本项目的工程设计费用按《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2002年修订本)标准收费的  50 % 计取,招标人公布设计项目的工程设计收费计费额(即招标时的设计费计费基数)暂按人民币 16100 万元计,估算的工程设计收费金额暂定为人民币 209.0790 万元,其工程设计收费基准价、浮动幅度值和计算办法见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5项。
8.2工程勘察费按《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2002年修订本)中通用工程勘察收费标准的50%计取。
9.联系方式
招标人:安溪县城区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地址:安溪县金融行政服务中心1#8楼,邮编:362400;
电话:13905087478 传真:       /      ;
联系人: 陈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德和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安溪县金融行政服务中心4B#605室 ,邮编:362400;
电话:0595-26009875     传真:0595-26009875;
联系人:小林
投标保证金银行帐号:
帐户名称:安溪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一: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安溪支行;
账号一:153300100100172923;
开户银行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安溪支行;
账号二:35050165640709123456;
交易中心名称:安溪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地    址:安溪县金融行政服务中心2号楼二层  。
电    话:  0595-68862929 。
监管部门或机构名称: 安溪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地址:___安溪县金融行政服务中心 1#6 楼
联系电话: 0595-23232027

信息来源: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https://www.fjggfw.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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