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细介绍 |
镇江市健康路全民健身中心工程项目设计
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镇江市健康路全民健身中心工程项目(项目名称)已由镇江市发展与改革委员会(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镇发改社会发[2017]438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镇江市体育运动学校 ,建设资金来自财政 (资金来源)。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工程进行公开招标。
二、镇江市华辰招标代理咨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受招标人的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三、工程概况及招标范围
1、项目地点:镇江市京口区健康路1-1号
2、项目规模:工程造价约15000万元。
3、设计周期:40日历天(1)工程详细规划设计、初步设计及概算20个日历天内完成;(2)施工图设计文件20个日历天内完成(初步设计与概算通过发改委审批后计算)
4、标段划分及招标内容:本招标工程共分 1 个标段,相应招标内容为:
镇江市健康路全民健身中心工程详细规划设计(含对原方案的优化、深化等)、初步设计及概算、施工图设计、施工期间全过程配套服务和技术指导(含设计建议、变更等成果的出具);以上内容包括桩基、基坑支护、建筑、结构、装饰、人防、水电安装、暖通、弱电、消防、太阳能、道路、排水、景观、绿化、幕墙、改造、加固、结构验算、绿建设计、海绵城市、边坡整治、体育运动设施等本项目涉及的所有专业设计工作。
各投标人可就上述标段中 1 个标段投标,最多可以中 1 个标段。
5、本项目未中标单位无设计补偿费。
四、投标人应当具备的资格条件:
1、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具有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资质
2、拟选派项目设计负责人资质等级:具有国家注册一级建筑师且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资格(提供注册建筑师证书原件和职称证书原件)。(投标人提供为项目负责人缴纳的2018年1月、2月和3月的社会保险证明原件)。
3、其他条件:
①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②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③企业没有因诈骗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④、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的执业资格满足招标公告要求;
⑤、资格审查申请书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⑥、投标时提供投标单位和项目负责人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彩色扫描件,投标人可以向本单位住所地人民检察院或者招标项目所在地人民检察院申请行贿犯罪档案查询。投标人可以自行至检察机关办公场所申请现场查询,也可以登陆“江苏省人民检察院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网”申请网络查询,网站地址:http://218.94.117.252:12301/ ,网上下载的查询告知函和检察机关现场出具的书面告知函具有同等效力;投标文件中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的,资格审查不合格。
⑦、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及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⑧、业主有权拒绝既往工程中业绩、信誉不佳及有不良行为的投标人。
⑨、招标人有权利对中标单位的设计方案提出修改意见,中标单位有义务配合招标人修改实施。
⑩、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存在下列情形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本次投标:
(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3)、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4)因招标投标活动中有违法、违规等不良行为,被行政监督主管部门公示限制且限制期限未满的。
(5)招标人拒绝挂靠单位参与本工程的投标,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招标人如发现系无资质的单位或个人挂靠勘察设计的,可以立即无责任终止合同,没收履约保证金,清退其出场,已完工程量不予结算;对招标人造成的损失,由投标人加倍赔偿。
六、投标保证金
(一)、投标保证金:
(1)、未缴纳年度保证金的投标人必须于投标截止前按以下方式,从企业的法人基本存款账户上划出投标保证金 人民币伍万元 至系统随机生成的虚拟子账号(财务联系电话:0511-85026056)。
缴纳方式为:账号:下载招标文件后在业务查询的“获取子账户号”模块中选定投标项目后“获取子账户号”,此随机生成子账户号即投标保证金支付账号。
注:投标保证金全部采用电汇的形式交纳,投标保证金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达账户。以个人、企业的办事处、分公司,子公司名义或从他人账户、投标人企业的其他账户、企业的投标保证金划出账号与企业诚信库的开户账号比对不符缴纳的投标保证金无效。
户 名:镇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镇江市京润支行
(2)、 缴纳年度投标保证金的企业,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将《年度投标保证金已收证明》原件一并递交给招标人或其委托的公证人员,供评标委员会评审,如未提供或提供不满足要求的,则视为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
注:
①、投标单位法人基本存款账户以镇江市有形建筑市场开放式应用信息平台企业诚信库中信息为准,如有变动请及时更新;
②、重发公告或多次公告的项目,投标企业需按最新招标公告的要求重新缴纳投标保证金;
③、投标截止后,投标人如未按上述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属于重大偏差,将被视为未能对招标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应当作为无效标予以否决;
④、保证金退还:投标保证金本息同时退还。为提高各方工作效率,在规定时间内,招标投标平台系统将自动办理投标保证金退还工作。如本项目招投标中遇质疑、投诉、复议等特殊情况,保证金退还按相关规定执行。
七、评标、定标办法
评标方法采用综合评估法,本评标办法总分为100分,其中商务标68分,技术标32分。(计算过程及结果均保留两位小数,小数点后面的第三位四舍五入)。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后,合格标书中各项分值合计最高者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当得分最高者有2家及以上时,以报价低者排序在先;当报价低者有2家及以上时,以抽签方式确定中标单位。
1、商务标(68分)
(1)投标报价(50分):
项目招标控制价为348万元。如投标报价超过招标控制价的,招标人将认为投标人缺乏诚意竞争,做废标处理。
以有效投标文件的投标报价算术平均值为评标基准价,(若7≤有效投标文件<10 家时,去掉其中的一个最高价和一个最低价;若有效投标文件≥10家,去掉其中的二个最高价和二个最低价。)投标报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即50分;偏离评标基准价的,相应扣减得分。投标人的投标价比基准价每高1%扣0.5分,每低1%扣0.3分,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不足1%按内插法计算。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报告签字后,上述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他任何情形而改变。
(2)企业资信实力及业绩(18分)
1、企业资信及实力情况(3分)
①、企业通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的得1分。(需提供证书原件)
②、企业获得省级或以上级勘察设计行业协会颁发的 “工程勘察设计行业诚信单位”证书得1分;(需提供证书原件)
③、企业获得省级或以上级勘察设计行业协会颁发的 “勘察设计质量管理先进单位”证书得1分;(需提供证书原件)
2、企业及项目负责人业绩(10分)
1)企业业绩:(5分)
①、企业2015年1月1日以来设计的建筑面积20000m2及以上建筑工程设计成果,获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城乡建设系统优秀勘察设计奖的得1分,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城乡建设系统优秀勘察设计奖的得2分。(需提供获奖证书原件,时间以发证时间为准。以最高项计分,得分不累加)
②、企业2015年1月1日以来设计的建筑面积20000m2及以上建筑工程设计项目有一个得1分,最高得2分。(需提供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备案过的工程设计合同原件)。
3、企业2015年1月1日以来设计的占地面积35000m2及以上海绵城市设计工程一个得1分,最高得1分。(需提供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备案过的工程设计合同原件)。
2)项目负责人业绩:(5分)
①、投标项目负责人,作为项目负责人设计过的建筑面积20000m2及以上建筑工程建筑施工图、景观绿化设计项目得1分。(需提供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备案过的工程设计合同原件)。
②、投标项目负责人2015年1月1日以来作为项目负责人设计的的建筑面积20000m2及以上建筑工程设计成果,获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城乡建设系统优秀勘察设计奖”的得1分,省级及以上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城乡建设系统优秀勘察设计奖”的得2分。(需提供获奖证书原件,时间以发证时间为准。以最高项计分,得分不累加)
③、投标项目负责人具有研究员级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的,得2分。(提供证书原件)。
3、人员配备(5分)
拟投入工程建设项目的主要技术人员结构、资历等状况(5分):
建筑、结构、电气、给排水、暖通各专业确保2名以上(含2名)国家注册师(其中,建筑专业需具备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结构专业需具备国家一级注册结构师、电气专业需具备国家注册电气工程师、给排水专业暖通专业需具备国家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各专业人员不得重复)(5分),少1名扣1分;注:须同时提供投标企业为上述技术人员缴纳的2018年1月、2月和3月的社会保险证明原件,否则不得分。
2、技术标(32分)
评标委员会对各投标人的技术标按照以下各项技术标评审要点进行评分,除技术标中缺少相应内容的评审要点不得分,投标文件的技术标得分取所有技术标评委评分中分别去掉一个最高和一个最低评分后的平均值为最终得分。
(1)初步设计部分技术文件(根据原始方案书及设计任务要求提供优化图纸,包括:总平面图及各类分析图、鸟瞰图、透视图、新建及改造部分的平面、立面及剖面图)(12分)
1.规划布局总平面图----需提供优化总平面图(4分)
1)分析建筑物与周边地块环境的关系、交通组织合理
2)总体布局合理(包括改造加固),平面划分有序,设施完善,对建筑的理解深刻,空间利用率高,满足使用功能。
2.实施性方案效果----需提供建筑方案优化图(8分)
1)建筑造型美观大方,材料节能环保安全(包括改造加固)(4分)
2)平面、立面及剖面合理性优化(3分)
2)采用绿色建筑标准设计,融入海绵城市设计理念(1分)
(2)、施工图设计部分技术文件(20分)
1.确保施工图设计符合国家及地方现行规范要求的措施 (2分)
2.施工图设计安全性和合理性措施 (2分)
3.每平方米钢筋含量和混凝土含量合理性措施 (2分)
4.施工图设计经济性和合理性措施 (2分)
5.建筑节能措施 (2分)
6.采用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 (2分)
7.总体设计进度计划和各阶段设计进度计划的保证措施(2分)
8.各分部分项工程的设计质量保证措施(2分)
9.设计过程中的服务承诺和合理化建议(2分)
10. 后续保障措施(2分)
八、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4月12日00:00至2018年4月16日24:00 期间使用企业CA证书登录http://222.186.125.129/zjhynew,网上支付招标文件费用人民币 300 元(售后不退),并网上下载招标文件,逾期不得下载。(CA证书办理咨询:051185221021,网上招投标系统问题咨询:18052893535)。
九、其他
(1)、投标人存在串通投标、弄虚作假等违法违规行为,或者撤销投标、或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人放弃投标、放弃中标资格的,不得参加该项目重新招标的投标,并依法予以处理。
(3)、本次招标公告日期从 2018年4月12日00:00起至 2018年4月16日24:00止;
(4)、招标人郑重声明:如本项目的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招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规定的,请严格依据苏建规字[2016]4号和苏建招函[2016]9号文,在规定的时间内按照文件规定的方式和程序提出异议或投诉,招标人或监管部门将依法受理和处理异议或投诉。异议和投诉均应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猜测式、怀疑式的异议和投诉将不被接受。(监督单位:镇江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联系号码:0511-85032867;);
十、发布公告的媒介
(1)、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镇江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 (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2)、本次招标公告为第 1 发布。
十一、招标人及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招标人地址:镇江市京口区健康路1-1号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长江路35号滨江一号406室
联系人:李镇
联系人:翁杨
电话: 0511-85968060
电话: 0511-85290969
信息来源: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http://www.jszb.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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