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细介绍 |
资阳市强制医疗所暨市精神病医院PICU病房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 资阳市强制医疗所暨市精神病医院PICU病房建设项目已由资阳市发展与改革委员会以资发改审批【2016】37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资阳市精神病医院,建设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260万元,医院自筹1654万元,项目出资比例为:14:86,招标人为 资阳市精神病医院。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为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 资阳市发展与改革委员会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资发改审批【2016】37号)的招标组织形式为 委托招标。招标人选择(本项目在比选网站上的项目编号为:PF20160525008 )的招标代理机构是:中泰百聪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资阳市雁江区莲花路95号 。
2.2工程规模:本项目占地面积约1713平方米,建筑面积5422平方米,共四层,地上三层,地下一层。设置强制医疗住院普通病房及隔离住院病房床位156张,配套建设给排水系统、消防安全系统、配电及照明系统、通风系统、绿化及地面硬化等附属设施工程。
2.3勘察、设计周期: 勘察15日历天;设计20日历天。
2.4招标范围:(1)场地测量(含地上、地下建构筑物、管线、沟等);(2)勘察:含初勘和详勘包括建筑物、构筑物、场地、道路、配套公共设施等勘察;(3)工程设计:包括总图及场平、建筑设计、结构设计、装饰装修设计、消防工程、给排水设计、强弱电设计、综合布线(含数字化控制、监控等)设计、室外园林景观设计(含灯光工程)等(设计包括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等阶段);(4)报审、修改及后续服务。
2.5标段划分:勘察、设计一个标段。
2.6质量目标:符合国家现行相关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工程勘察(岩土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企业注册地不在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外地企业,主要专业技术人员应当是已在省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注册的人员”。
省外企业,需提供有效的《四川省省外建筑企业入川承揽业务验证登记证》或《四川省省外建筑企业入川承揽业务信息录入证》。近三年来(2013年以来至投标截止日)至少承担过1个类似项目勘察、设计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勘察设计能力。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投标由不超过两家的具有相应资质的独立企业法人组成;(2)联合体各方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只能是具备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的投标人为牵头人,牵头人负责联合体在本次投标活动和合同的全面实施)(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投标,但可以中标的合同数量不超过 1 个标段。
3.4 本次招标采用强制性标准法资格后审方式。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6 年 8 月 30 日 00 时 00 分(北京时间,下同)至 2016年 9 月 5 日 23 时 59 分,在《四川建设网》通过《四川省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电子招投标系统》凭单位CFCA数字证书报名并下载招标资料(招标文件)(联系电话:028-85569858)。
4.2 招标人不提供其他任何报名和招标文件获取的方式。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6 年 9 月 20 日 9 时 30 分,地点为资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资阳市财政局二楼)。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四川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四川建设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资阳市精神病医院
地 址:资阳市莲花路95号
邮 编:641300
联 系 人:刘先生
电 话:028-26224413
传 真:028-26224413
招标代理机构: 中泰百聪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成都市成华区建设北路三段二号龙湖三千集A座14楼
联 系 人: 龙先生
电 话: 028-83111618、028-86922869
传 真: 028-86922869
信息来源:四川建设网(http://www.sccin.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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