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淡水大华一路54号房屋拆建工程设计、采购及施工总承包(EPC)项目

  • 发布时间:2018-04-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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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人:shen-xf1

项目概况

项目地点 广东  惠州市 工程类别 监理&项目管理总承包
工程规模 810   平方米 工程投资 0.00 万元
报名截至 2018-05-15
详细介绍 淡水大华一路54号房屋拆建工程设计、采购及施工总承包(EPC)项目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淡水大华一路54号房屋原为淡水教育指导中心(原淡水教办)办公场所,房屋产权隶属淡水街道办,现已交由惠州市惠阳区淡水恒源实业有限公司管理。该房屋经检测被定为D级危楼,为消除安全隐患,拟拆除重建为7层楼房,经批准由惠州市惠阳区淡水恒源实业有限公司采用EPC模式进行建设,招标人为惠州市惠阳区淡水恒源实业有限公司,建设资金为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采购及施工总承包(EPC)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淡水大华一路54号房屋拆建工程设计、采购及施工总承包(EPC)项目
2.2 项目编号:淡公易施工[2018]003号
2.3 招 标 人: 惠州市惠阳区淡水恒源实业有限公司
2.4 项目地点:惠州市惠阳区淡水街道淡水大华一路54号房屋
2.5 项目规模:总建筑面积约810平方米。
2.6 拟建造价:约人民币198.81万元(其中设计费报价上限为人民币6.5万元。)
2.7 招标范围及工作内容:招标范围为淡水大华一路54号房屋拆建工程设计、采购及施工总承包(EPC)项目。工作内容为根据招标人的要求进行施工图设计以及施工全过程服务,对项目配套的设备设施进行采购、安装、保修,对项目建设各专业工程和附属工程进行拆除及重建的施工、保修工作。拟重建7层房屋,建筑面积约810平方米,主体结构为钢筋混凝土框架结构,装饰装修要求外墙马赛克、室内毛坯、水电到户。具体工作内容由招标人在合同中确定。
2.8工期要求:总工期(含设计、拆除、采购及施工)为300日历天。
2.9质量要求:设计工作要求严格按照国家有关的规程、规范、标准进行设计,符合相关规范、标准的规定,满足招标人的使用要求和限额要求;采购及施工质量要求为合格。
2.10 资金来源:自筹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须具备本项目相应的设计、采购及施工能力,报名条件如下:
3.1 设计资质要求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3.2 施工资质要求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市外企业已在惠州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平台完成信用信息登记)。
3.3 投标人中标后须成立项目部,任命一名项目经理,实行项目经理负责制,在项目经理的领导下开展工程总承包工作。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省外企业须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以及须同时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且无在建项目。
3.4 拟派设计负责人须具有二级以上(含二级)注册建筑师或二级以上(含二级)注册结构师执业资格。
3.5 拟派驻施工现场最基本的管理班子人员:技术负责人1人、须具有建筑工程类中级工程师或以上技术职称;安全员1人;质量检查员1人;施工员1人。
3.6 投标人(如为联合体,则指联合体各方)目前没有被处以责令停业、投标人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投标人无论在何地受到暂停或取消当地投标资格的处罚,只要在处罚期内的,都无资格参加投标)。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发生较大的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
3.7 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和拟派项目经理必须无不良行为记录、无行政和刑事处罚记录及其他违反职业道德之记录。
3.8 投标人(联合体时含各成员)为市外企业的应在惠州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平台办理并通过信用信息录入。项目经理及拟派本工程的施工管理班子人员必须是惠州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平台录入的对应岗位人员。
3.9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最多应由两家单位组成。报名时需提交联合体协议书(按本公告所附格式2填写),联合体主办方须为施工企业,联合体其他成员均应为独立法人,并满足上述相关要求。
4. 报名方式
4.1本工程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4月23日至2018年4月27日,上午9:30时至11:30时,下午3:00时至5:00时(北京时间,下同),持有效身份证及下述报名资料到惠州市惠阳区淡水街道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报名。
4.2 报名资料要求如下:
⑴ 投标报名表(按本公告所附格式1填写,不得更改);
⑵ 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联合体时含各成员);
⑶ 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联合体时含各成员);
⑷ 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复印件(施工企业提供);
⑸ 联合体协议书复印件(联合体投标时提供);
⑹ 法定代表人证明书(联合体时含各成员)及身份证复印件。如法定代表人委托他人办理,需同时提供法人授权委托证明书,联合体各成员的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代理人须为同一人;
⑺ 拟派项目经理的注册证书复印件、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复印件(B类)、近三个月投标人为其缴交社保凭证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
⑻ 拟派设计负责人的注册证书复印件、近三个月投标人为其缴交社保凭证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
⑼ 拟派技术负责人技术职称证书复印件及身份证复印件;质量检查员、施工员提供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岗位证复印件及身份证复印件;安全员提供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复印件(C类)及身份证复印件;
⑽ 报名人员(即委托代理人)须提供身份证复印件;
⑾ 投标工程所在地或投标企业注册所在地检察院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联合体时各成员均须提交。自公告发出之日起两个月内有效,查询范围须包括法定代表人及拟派建造师、技术负责人)。
⑿ 市外企业已在惠州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平台办理录入信息,且拟派驻本工程的设计负责人、注册建造师、技术负责人、安全员、质量检查员、施工员必须是信息录入的对应岗位人员,并可在惠州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平台查询相关信息(附网页截图打印件)。
⒀ 投标保证金银行进账单或汇款单复印件。
以上资料必须装订成一册,并须提供一式三份(正本一份、副本二份,在每份首页的右上角注明正本或副本,每册加盖拥有方骑缝章)。所有复印件统一使用A4纸进行复印,其中投标报名表三份均须原件(如为联合体,仅需加盖主办方公章),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法人授权委托证明书正本须原件,报名资料复印件每一页均须加盖资料拥有方公章,并同时提交原件核查(根据建办市函[2016]462号文,不需要提供新版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原件,但须提交清晰可扫二维码的彩色复印件,供查询)。投标人须购买招标文件(每份500元,售后不退)。
5. 投标保证金及履约担保
5.1本项目采用投标保证金的方式作为投标担保。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3万元整,由投标人(联合体时为主办方)在4月27日下午3:00前从其注册地的基本帐户以银行转帐方式汇入招标人指定帐户(以到账时间为准),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其签订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通过网上银行退还原来的汇款帐号;未中标企业的投标保证金,将在确定中标单位并按规定公示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通过网上银行退还原来的汇款帐号。(投标保证金收款单位名称:广东信仕德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惠州分公司;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惠州宏益支行;帐号:2008 0209 1920 0067 326),如为联合体投标的,应从联合体主办方基本账户汇入。
5.2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提供履约担保。
6. 递交投标文件时间及地点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8年5月15日上午9:30时,地点为惠州市惠阳区淡水街道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开标室。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惠州市惠阳区淡水街道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网站(http://zwgk.huiyang.gov.cn/2049/hyList.shtml)、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http://www.gdzbtb.gov.cn/)、民营经济报发布,以惠州市惠阳区淡水街道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网站发布的时间为准。
8. 其他事项
8.1 按照惠州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惠州市发展改革局、惠州市监察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的补充通知》(惠市规建〔2010〕7号)文件规定,凡存在重复报名、报名后不提交投标保证金以及不递交投标书的行为,一经查实,将对投标人处以停止在淡水范围内参加公开投标一年的处罚,并上报上级有关部门;再次违反的,处以停止在淡水范围内参加公开投标二年的处罚,并上报上级部门。
8.2 报名企业参加本项目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必须没有发生施工安全事故。如有瞒报将没收投标保证金,并报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处理。
8.3 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应准时参加开标会(凭身份证),否则作自动弃权处理。
8.4 本次招标活动及与本次招标活动相关的所有文件所适用的法律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8.5 本招标公告的解释权和修订权归招标人所有。
9. 联系方式
9.1 招 标 人:惠州市惠阳区淡水恒源实业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惠阳区淡水镇上塘西街29号镇政府办公楼二楼
联 系 人:叶小姐        联系电话:(0752)3354943
9.2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信仕德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惠州市惠城区龙丰新联路17号
联 系 人:肖先生       联系电话:(0752)2823173
9.3 交易场所:惠州市惠阳区淡水街道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办公地址:惠州市惠阳区淡水南门西街29号
联系电话:0752-3357691

信息来源: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http://www.gdzbtb.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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