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姜山镇天童南路(加油站至姜山横河)景观绿化提升工程总承包(EPC)招标公告

  • 发布时间:2018-04-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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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人:shen-xf1

项目概况

项目地点 浙江  宁波 工程类别 监理&项目管理总承包
工程规模 15000   平方米 工程投资 633.00 万元
报名截至 2018-05-17
详细介绍 姜山镇天童南路(加油站至姜山横河)景观绿化提升工程总承包(EPC)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YZ-GCZB-2018125 (发布时间:2018-04-25)  
1.招标条件
项目业主/招标人:宁波市鄞州区姜山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人:宁波明安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姜山镇天童南路(加油站至姜山横河)景观绿化提升工程总承包(EPC)
项目批准或备案机关及文号:甬鄞镇治办【2017】17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宁波市鄞州区姜山镇。
项目规模:绿化改造面积约15000m2,园路面积约700m2。
项目总投资:约633.1371万元
建安工程设计限额:5384146元
资金来源及出资比例:财政资金
招标范围:本工程范围内的景观工程、绿化工程设计、采购、施工。
标段划分:数量:1 个
允许投标的标段数:1 个
质量控制要求:设计质量要求:按国家技术规范、标准及规程,达到施工图设计深度;施工质量要求:按国家施工验收规范一次性验收合格。
安全要求:合格
工期要求:150日历天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①风景园林工程专项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资质)和②合法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且经营范围应包含园林工程施工;或由具备上述①、②资质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和施工能力。
3.2总承包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园林类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并于开标时提交由投标人缴纳的开标前三个月的社保证明(2017年12月—2018年2月)。(联合体投标的,由牵头人派出)
设计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园林类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并于开标时提交由投标人缴纳的开标前三个月的社保证明(2017年12月—2018年2月)。(联合体投标的,由承担设计任务的单位派出)
施工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园林类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并于开标时提交由投标人缴纳的开标前三个月的社保证明(2017年12月—2018年2月)。(联合体投标的,由承担施工任务的单位派出)
总承包项目负责人、设计项目负责人、施工项目负责人不得兼任。
3.3、联合体投标:
1)、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2)、联合体牵头人应具备风景园林工程专项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资质)。
3)、联合体成员不超过2家。
3.4、其他要求:
1)、投标人(仅指设计单位)在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以下简称“系统”)中须具有C级(如有)及以上信用等级(以开标之日所在季度的系统提供的信息为准);
2)、投标人(仅指设计单位)须在系统录入信息的,相关内容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系统中审核通过;
3)、施工项目负责人不得有其他在建项目,在建项目依甬建发[2016]200号文规定。
4)、企业注册在浙江省行政区域以外的投标人,须通过浙江省住房和城市建设厅的备案登记;
5)、投标人及拟派的总承包项目负责人、设计项目负责人、施工项目负责人无正在宁波市鄞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曝光台公示的不良行为记录和被鄞州区外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取消其投标资格且在处罚期内的不良行为记录;
6)、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总承包项目负责人、拟派设计项目负责人、施工项目负责人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招标代理人对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总承包项目负责人、拟派设计项目负责人、施工项目负责人失信信息进行查询(具体以开标当天“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为准),若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则否决其投标。若在开标当天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无法查询且一时无法恢复的,可在中标公示期间对中标候选人进行事后查询,如中标候选人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则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本项目重新招标。
7)、开标结束后,招标人将通过鄞州区检察院的查询系统对中标候选人和法定代表人及其拟派的总承包项目负责人、设计项目负责人、施工项目负责人自2015年4月1日至今的行贿犯罪记录进行查询,若有行贿犯罪记录,则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
4.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鄞州分网(http://220.191.214.173:8080/)”注册成功后,请于投标保证金截止时间前(以下载成功时间为准)下载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包含:招标文件专用条款、红线图)。
5.2投标人必须在鄞州区工程建设电子交易平台( http://220.191.214.173:8080/index)中下载本标段对应的招标文件等附件。未下载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不予受理。(备注:投标人可根据“鄞州区工程建设电子交易平台系统”中的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下方的“招标文件下载记录”来确认招标文件是否下载成功)
5.3如已组成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所有成员均需完成注册,由联合体牵头单位购买招标文件,并在系统内完成与联合体所有成员的组合。
5.4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5.5如有补充的招标文件请关注本网站,自行下载,不另行提供纸质版补充文件。
(具体操作流程详见办事指南中的《3.0建设工程电子交易平台企业信息库操作手册》和《建设工程电子交易平台操作手册—投标人》。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18年 5月17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宁波市鄞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址】(鄞州中心区四明东路588号,鄞投大厦内,具体受理场所详见当日电子指示屏)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联系方式
招标人:宁波市鄞州区姜山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俞先生
招标代理人:宁波明安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宁波市鄞州区新天地东区11号楼15层
联系人:张俊上、陈凯
电话:0574-87842865、13957837413
传真:0574-87884615

信息来源:宁波市鄞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www.ggjy.nbyz.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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