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细介绍 |
泉州市东海片区支十五路等四条支路市政道路工程设计(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泉州市东海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的编号为 泉建招字[2018]047号 的 泉州市东海片区支十五路等四条支路市政道路工程已由 泉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 泉发改审[2018]6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泉州市东海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建设资金来自市财政统筹,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 福建省建融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决定对该项目的 设计 进行公开招标,选定设计单位。
2. 项目概况
2.1. 项目名称: 泉州市东海片区支十五路等四条支路市政道路工程设计 ;
2.2. 建设地点: 泉州市东海片区内 ;
2.3. 工程建设规模:泉州市东海片区支十五路等四条支路市政道路,其中:①、支十五路(经八路北段至支十八路)为城市支路,道路长872.2米,道路宽度12米;②、支十六路(通港东街至支十五路)为城市支路,道路长260.6米,道路宽度为12米;③、支十七路(通港东街至碧桂园)为城市支路,道路长764.2米,道路宽度12米;④、支十八路(支十七路至师院备用地)为城市支路,道路长度471.3米,宽度12米;初步估算总投资:人民币18500万元,其中建安造价估算约13000 万元。
2.4. 招标范围和内容
2.4.1. 招标范围:初步设计、概算、施工图设计、后续设计服务等 。
2.4.2. 内容: 项目主要包括但不限于市政道路及其配套工程,配套工程包括给水工程、雨水工程、污水工程、通信工程、电力工程、道路照明工程、绿化景观工程、管线综合工程、交通监控工程等相应附属工程。
2.5. 计划开工日期及建设周期:本工程计划于 2018 年 10 月开工,工程建设周期400 日历天。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乙级或市政行业资质(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乙级或市政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注:省外勘察设计单位在闽承接工程勘察设计业务应按《关于启用省外入闽勘察设计单位信息登记系统的通知》(闽建办设[2015]1号)和《省外勘察设计企业入闽承揽勘察设计业务监督管理办法》的通知(闽建[2014]12号)文件规定执行。
3.2.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 投标人拟派出担任本招标项目的设计负责人应具备有效的道路或市政或路桥专业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3.4. 类似项目设计业绩要求:本工程不要求;
3.5. 投标人其他主要设计人员要求、以及资格审查的其他条件要求的具体内容见招标文件;
3.6.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
4. 获取招标文件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8年 4 月 27日8:00至2018年 5月 2日17:30(北京时间)以不记名方式登录“泉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支付 80 元即可下载电子招标文件,在后续阶段可通过网上提交质疑书及下载答疑纪要。网上下载招标文件的具体操作方法详见泉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下载专区中的相关操作指南
4.2. 若需购买纸质招标文件及招标相关资料的,每份售价 300 元,售后不退。购买招标资料预约电话0595-28076222。
5. 评标办法
5.1.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 记名投票法 。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 2018年 5 月21日17:00前 ;
6.2.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
①现金形式:从投标人所在地银行的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汇到以下指定的账户:
帐户名称:泉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管理处;
开户行一: 泉州银行鲤城支行 ;帐 号: 0000008140501012
开户行二:兴业银行泉州广场支行 ;帐 号:152710152200001448
汇款凭证上用途栏应注明本招标工程编号 (标准格式:投标保证金 047 号 )并要求受理银行录入凭证。
或②企业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保函形式。
或③投标人为福建省建筑业龙头企业,其投标保证金执行《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实施建筑业龙头企业年度投标保证金制度的通知》(闽建筑【2014】33号)文件。
6.3.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 叁万元 。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2018 年 5月 22日 9 时 00 分,提交地点为泉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管理处投标文件接收处;
7.2. 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拟派出担任设计项目负责人必须持身份证原件到场验证登记。如设计项目负责人因故不能出席的,可以由该投标单位技术负责人代替〔须持单位资质证书、个人身份证和“设计单位技术负责人证明书(均须原件)(其格式见《通用本》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中规定的格式)”到场验证登记〕。
7.3. 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拟派出担任设计项目负责人(或设计单位技术负责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未按7.2款要求到场核验登记或不符合招标文件投标须知第18条规定的包封、密封要求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 费用
8.1. 工程设计费按《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2002年修订本)的60%*80%计取;
8.2.招标人公布的估算工程设计费暂为165.6288万元。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泉州市东海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地址:泉州市丰泽区海星小区扩建一期3号楼二层,邮编: 362000 ;
电话:0595-28028803
联系人:小谢 。
招标代理机构: 福建省建融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地址:泉州市丰泽区田安南路丰盛大厦6F2 ,邮编: 362000 ;
电话:0595-28076222 传真: 0595-22552598 ;
联系人:小薛 。
投标保证金银行帐号:
帐户名称:泉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管理处;
开户行一: 泉州银行鲤城支行 ;帐 号: 0000008140501012
开户行二:兴业银行泉州广场支行 ;帐 号:152710152200001448
交易中心名称: 泉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管理处 ;
地址:泉州市丰泽区妙云街160号泉州市行政服务中心六楼 。
监督部门:泉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信息来源: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https://www.fjggfw.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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