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细介绍 |
杨桥西路兰尾村旧屋区改造项目(勘察设计)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E473501021804160015001
1.招标条件
福州市鼓楼区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的招标编号为E473501021804160015001 的杨桥西路兰尾村旧屋区改造项目(勘察设计)已由福州市鼓楼区发展和改革局以 鼓发改基[2017]47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福州市鼓楼区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鼓楼区财政拨款,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科艺建设有限公司。现决定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选定勘察、设计单位。
2.项目概况
2.1项目名称:杨桥西路兰尾村旧屋区改造项目(勘察设计);
2.2建设地点:杨桥西路南侧、西河路西侧原兰尾村旧屋地块;
2.3工程建设规模:项目规划用地面积约4676.5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18300平方米,地下室二层,主要建设多层住宅及配套用房等。采用工业化方式建造,装配式面积不低于35%,预制装配式混凝土结构预制率不低于20%,装配率不低于30%。
2.4投资总额:人民币34594.51万元,其中,工程费用限额:人民币4972.29万元;
2.5招标类型:勘察、概念性方案设计招标及施工图设计;
2.6招标范围和内容
2.6.1招标范围:工程勘察、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预制装配式砼
结构设计(含深化设计)、设计概算、后续阶段设计和施工期间的现场指导和配合等服务(工程勘察、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概算、施工图设计、后续设计服务……)。
2.6.2内容:岩土工程详细勘察、建筑安装工程(采用工业化方式建造,装配式面积不低于35%,预制装配式混凝土结构预制率不低于20%,装配率不低于30%)、室外工程、智能化工程、装饰装修工程、幕墙工程、景观工程(含绿化工程)、基坑支护、人防工程等。其中施工图设计包括但不限于建筑工程、结构工程、水电工程、暖通工程、室外总体工程、消防工程、人防工程和附属工程等专业工程。
2.7计划开工日期及建设周期:本工程计划于/开工,建设周期18个月。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具备合法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2.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国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甲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和岩土工程勘察专业类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
本招标项目允许由具有设计、勘察资质的单位组成联合体参加投标;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具有招标项目相适应的设计资质的单位为联合体牵头人,且各方均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工作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工作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3.投标人拟派出担任本招标项目的设计负责人应具备有效的一级国家注册建筑师执业证书(若为联合体投标的,设计项目负责人应由联合体牵头人派出)且为本单位员工;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岩土勘察专业负责人应具备有效的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证书,且为承担本招标项目勘察任务的单位的本单位员工;
3.4.投标人应具备类似业绩:无。
3.5.投标人及拟派的主要勘察设计人员均应不属于福州市建筑市场主体不良行为认定及处理办法中从业限制的当事人;
3.6.投标人及拟派的主要勘察设计人员均应不属于福建省建设市场法人和自然人违法违规档案制度试行办法中从业限制的法人和自然人;
3.7.根据福建省相关规定,非我省工商登记注册的勘察单位在我省应具备与其资质等级相配套的土工试验室(或合作土工试验室)和技术人员并已按规定登记备案且能够提供有效的备案证明;勘察单位和与其签定土工试验合作协议的合作单位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3.8.企业注册地在福建省行政区域以外的投标人,中标后应按闽建[2014]12号文相关规定进行信息登记备案;
3.9.投标人没有因违法违规被限制参加相应项目投标;
3.10.投标人非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11.投标人其他主要设计人员要求、以及资格审查的其他条件要求的具体内容见招标文件。
3.12.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的方式:资格后审。
4.获取招标文件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8 年 4月 27 日至 2018 年 5 月 4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 9 时 00 分至 12 时 00 分,下午 1 时 00 分至 5 时 00 分(北京时间,下同),到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福建科艺建设有限公司代表处(地址:温泉公园路69号福州市行政服务中心四楼) 以无记名方式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含资格审查文件)每份售价50元,售后不退。招标项目的设计有关资料每份售价50元
5.评标办法
5.1.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记名投票法。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贰万伍仟元(¥25000元)。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018年 5 月 23 日上午9时45分,提交地点为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本项目开标室(温泉公园路69号福州市行政服务中心三楼)。
7.2. 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拟担任的设计项目负责人必须持注册建筑师执业证书、授权委托书和身份证(均须原件)、购买招标文件收款凭证原件到场验证登记。如设计项目负责人因故不能出席的,可以由该投标单位技术负责人代替〔须持单位资质证书、个人身份证和“设计单位技术负责人证明书(均须原件)(其格式见《通用本》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中规定的格式)”到场验证登记。
7.3.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设计项目负责人(或设计单位技术负责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未按7.2款要求到场核验登记或不符合招标文件投标须知第18条规定的包封、密封要求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费用
8.1.招标人公布设计项目的工程设计收费计费额(即招标时的设计费计费基数)4972.29万元,估算的工程设计收费金额130.454万元,其工程设计收费基准价、浮动幅度值和计算办法见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5项。
8.2.招标人只要求中标人承担方案阶段设计而不再承担后续设计和服务的,其设计费为 / 万元(全过程设计费总额的 / %)(本款不适用于本项目)。
8.3.招标内容包含勘察的,招标人公布的工程勘察收费的上下浮动幅度值、勘察费计算办法等见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5项(本款仅适用于发包内容包含勘察的项目)。
9.根据相关文件规定,中标结果公示期间,招标人将通过人民检察院对中标候选人、法定代表人、设计项目负责人进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福州市鼓楼区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福州市鼓楼区津泰路;
电 话: 0591-87665126 ,传真: /;
联系人: 陈工 。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科艺建设有限公司;
地址:福州市仓山区科技园,邮编:350011;
电话:13067261281,传真:/;
联系人: 小赖 。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名称: 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地址: 福州市温泉公园路69号福州市行政服务中心三楼
联系电话: 0591-87598415
监督部门:鼓楼区建设局
地 点:福建省福州市津泰路98号
电 话:0591-87604305
投标保证金银行账户:
开户银行:兴业银行福州温泉支行;
帐户名称: 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
帐 号: 116030100100139258010001;
应在汇款凭证上注明“E473501021804160015001投标保证金”,如因投标人汇款凭证未注明项目招标编号造成银行无法识别投标保证金到账情况或识别错误的,其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信息来源: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https://www.fjggfw.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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