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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齐武路小学项目

  • 发布时间:2018-05-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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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人:shen-xf1

项目概况

项目地点 江苏  南京市 工程类别 建筑设计
工程规模 17339   平方米 工程投资 16625.00 万元
报名截至 2018-05-03
详细介绍 南京市齐武路小学项目

编号: AJN180460-01SG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南京市齐武路小学项目已经立项部门南京市江宁区发展和改革局批准建设(立项文件:江宁发改投字【2018】93号 )。项目招标人为南京市江宁区教育局,建设资金来自 [国有政府性资金:18199.53万元] 。项目已经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受招标人委托 江苏中润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现对南京市齐武路小学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用资格后审办法选择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本次招标不采用网上招投标。  
2. 项目概述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南京市江宁区解溪西河以西、学十二路以北、务实路以东、求是路以南;
2.1.2建设规模:总建筑面积约28030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20753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7277平方米。教学楼单体最大建筑面积17339平方米,高度20.1米,层数5层,地下1层。
2.1.3合同估算价:约16625万元(其中设计费约:310万)。
2.1.4总工期要求:430日历天(包含设计、施工)。
2.1.5 质量要求: 设计(含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含设计概算)、施工图设计,质量必须达到国家有关要求,并须通过有关部门组织的专家审查。施工质量符合设计图纸及国家有关标准规范要求,工程质量达到国家及行业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工程所有物资(设备、构配件等)采购质量需符合有关标准规范的要求,合格率达到100%;
2.2招标范围:建设教学楼、食堂、风雨操场、报告厅、门卫及地下车库工程(包括土石方、基坑支护、桩基、土建、水电安装、智能化、消防、通风、装修(含报告厅、体育馆)、空调、电梯、变配电、室外管网、运动场、雨水回收系统、围墙、道路、景观及绿化工程)。本项目包括但不限于设计(含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含设计概算)、施工图设计)、工程施工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及缺陷责任期内的保修等工程总承包的全部工作。工程所有物资(设备、构配件等)采购质量需符合有关标准规范的要求,合格率达到100%;
2.3本标段是在可行性研究完成后的工程总承包发包。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工程设计资质及工程施工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工程总承包能力。
3.1.1工程设计资质及工程施工资质:
投标申请人同时具备:
(1)设计资质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①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②建筑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③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
(2)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2拟派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及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
(A)拟派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须取得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或者工程类高级及以上职称。(注: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包括注册建筑师、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注册建造师、注册监理工程师等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
(B)申请人拟委派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可以兼任施工项目负责人或设计负责人;
(C)设计负责人:申请人拟委派的设计负责人必须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
(D)施工负责人:申请人拟委派的施工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注册建造师证建筑工程二级(含)以上,具有有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3本项目接收联合体投标;
3.4本次招标不接受红、黄牌警示单位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投标申请人请登录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ggzy.njzwfw.gov.cn/njggzy/)获取招标文件,或者持《单位介绍信》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原件到下列指定地点获取招标文件。
4.2本工程招标文件发售时间与地点:自2018年4月28日至2018年5月8日上午9时00分至12时00分,下午14时00分至17时00分(节假日除外),因系统限制,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以“e路阳光”网上交易平台截止时间为准。发售地点:江苏中润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南京市鼓楼区中山北路200号南京工业大学筑意四号楼4楼)。费用500元/份,售后不退。     
5. 资格审查办法  
5.1投标申请人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是独立的企业法人,持有效营业执照;(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核查)
5.2 投标申请人须具备工程设计资质及工程施工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工程总承包能力;必须满足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准和颁发的且在有效期内的:
5.2.1工程设计资质及工程施工资质:
投标申请人同时具备:
(1)设计资质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①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②建筑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③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
(2)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提供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5.3 施工企业应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具备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5.4 施工企业应提供江宁地区建筑施工企业年度登记手册或单项登记手册。(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核查)
5.5 拟派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及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
5.5.1拟派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须取得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或者工程类高级及以上职称。(注: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包括注册建筑师、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注册建造师、注册监理工程师等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
5.5.2申请人拟委派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可以兼任施工项目负责人或设计负责人;
5.5.3设计负责人:申请人拟委派的设计负责人必须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
5.5.4施工负责人:申请人拟委派的施工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注册建造师证建筑工程二级(含)以上,具有有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核查)
5.5.5拟派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必须满足的其他条件(符合并提供承诺书):
(1)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a.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b.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2) 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上任职。
(3)总承包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5.5.6拟派施工负责人必须满足的其他条件(符合并提供承诺书):
(1)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a.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b.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2)施工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施工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施工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 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施工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3)施工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5.6本次招标的业绩要求:
5.6.1企业业绩(必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A)工程总承包业绩:2015年1月1日以来,企业承担过单项合同造价3000万元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的工程总承包业绩(需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证明,三者缺一不可;金额以合同为准,时间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提供的证明材料(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必须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证明的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核查)。
(B)施工单位业绩及设计业绩:2015年1月1日以来,企业承担过单项合同造价3000万元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的施工业绩(需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证明,三者缺一不可;金额以合同为准,时间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提供的证明材料(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必须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证明的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核查);设计业绩:2015年1月1日以来,企业承担过设计费186万元及以上房屋建筑工程的设计业绩(时间、造价均以合同为准,提供设计合同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核查;提供的合同必须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
5.6.2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业绩(必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A)工程总承包业绩:2015年1月1日以来,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承担过单项合同造价3000万元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的工程总承包业绩(需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证明三者缺一不可;金额以合同为准,时间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提供的证明材料(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必须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证明的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核查)。
(B)设计业绩:2015年1月1日以来,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承担过设计费186万元及以上房屋建筑工程的设计业绩(时间、造价均以合同为准,提供设计合同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核查;提供的合同必须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
(C)施工业绩:2015年1月1日以来,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承担过单项合同造价3000万元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的施工业绩(需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证明,三者缺一不可;金额以合同为准,时间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提供的证明材料(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必须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证明的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核查)。
注: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业绩必须是投标人承接的,企业业绩与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业绩可以为同一业绩。
5.7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工程总承包招标的投标人不得是工程总承包项目的代建单位、项目管理单位、全过程工程咨询单位、监理单位、招标代理单位或者与前述单位有利害关系的单位。
(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5)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6)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7)投标人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
5.8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条件;(提供承诺书原件)
5.9本工程接受联合体投标,关于联合体的要求:
(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2)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应当具备与联合体协议中约定的分工相适应的资质和能力;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
(4)联合体各方必须指定牵头人,授权其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并应当向招标人提交由所有联合体成员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书;
(5)招标人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担保的,应当以联合体各方或者联合体中牵头人的名义提交投标保证担保。以联合体中牵头人名义提交的投标保证担保,对联合体各成员具有约束力。
5.10投标人应无下列行为:(符合并提供承诺书原件)
(1)有违反法律、法规行为,依法被取消投标资格且期限未满的;
(2)因招投标活动中有违法违规和不良行为,被有关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公示且公示期限未满的。
6. 评标方法  
本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
分值构成(总分100分): 方案设计文件:32分,工程总承包报价:59分,项目管理组织方案:9分。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纸质递交,具体详见招标文件要求。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项目招标公告将在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ggzy.njzwfw.gov.cn/njggzy)和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www.jszb.com.cn)上发布。  
本公告发布日期从 2018年4月28日18时51分到 2018年5月8日18时51分为止
9. 其他  
9.1潜在投标人的单位名称必须与企业资质证书上的单位名称一致;
9.2授权委托代理人或联合体牵头人的授权委托代理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达开标现场并递交有效授权委托书原件、本人身份证原件,否则将视为投标人自动放弃本次投标;
9.3如果您是第一次来南京地区投标,请您携带好本企业的相关资料到江东中路265号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先办理企业信息登记手续。所需材料及办理流程详见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ggzy.njzwfw.gov.cn/njggzy/)中《交易向导》,如未进行企业信息登记,可能导致无法进场交易。        
10. 联系方式  
招标人:南京市江宁区教育局
地址: 南京市江宁区
招标代理:江苏中润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南京市鼓楼区中山北路200号南京工业大学筑意四号楼4楼
联系人:常工
联系电话:18651855106  

信息来源: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http://www.jszb.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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