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细介绍 |
通安镇文化中心集群项目设计标段服务招标资格预审公告(代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通安镇文化中心集群项目设计已由其他(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通政发[2018]23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苏州高新区华通开发建设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政府投资:100.00%,私有资金:0.00%,外国政府及组织投资:0.00%,境外私人投资:0.00%,其他国有:0.00%,招标人为苏州高新区华通开发建设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苏州华星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特别提醒:本招标项目采用电子化招标,并使用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交易平台”)开展招标投标活动,招标文件(含补充、答疑文件)、投标文件均为使用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提供的“招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制作生成的指定电子格式文件。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苏州高新区通安镇
规模:华通花园一至七区的所有社区公共用房及便民服务中心的室内装饰改造,设计费估算335万元
标段划分:
标段编号:E3205010304003155001001
标段名称:通安镇文化中心集群项目设计
招标范围:通安镇文化中心集群项目设计
工期(天):30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资质,无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服务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资质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提出资格预审申请,但最多允许中标1个标段。
4.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合格制/有限数量制)。
5.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申请资格预审者,请于2018年05月09日至2018年05月14日止,可以在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中下载资格预审文件。
6.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撤回与修改
6.1 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2018年05月18日 09时30分前可以在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中递交资审申请文件;
6.2 超过递交截止时间后上传成功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件人不予受理;
6.3 投标申请人在资格预审文件规定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撤回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应当通过交易平台向招标人提交撤回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申请。
6.4 投标申请人在资格预审文件规定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对已经成功递交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进行修改、补充的,投标申请人应当先撤销,并重新上传交易平台。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以在资格预审文件规定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最后上传成功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为准。
7.其它明确事项
一、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者[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含)以上或者[建筑装饰工程设计专项甲级]或者[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设计与施工一级]; 二、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要求:具备[高级工程师职称];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具体情形为:1)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2)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三、申请人应当具备的必要资格条件: (1)必须持有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投标申请人办理投标报名、资格审查事宜必须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办理,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本企业在职职工。 投标申请人有以下情形的,为资格预审不合格: (1)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2)企业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3)资格预审申请书中的重要内容失实或者弄虚作假。(4)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四、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超过3家(包含3家)均入围,如小于3家的将重发公告。五、请投标单位用投标工具软件下载设计资格预审文件;六、本工程无设计投标补偿,投标人自行承担参加本次招标所产生的全部费用;七、本项目招标范围:包含通安镇文化中心集群项目设计所有设计任务,方案设计、施工图设计、在工程施工直至竣工验收全过程参与施工现场设计服务。八、本项目设计周期:配合甲方进度(2018年07月01日前必须完成且将全部成果交付甲方)。九、投标单位需提供人民检察院网站下载打印的企业、法定代表人和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查询结果告知函。(具体按照江苏省招标办《关于江苏省人民检察院调整行贿犯罪档案查询方式的通知》文件执行),未提供或提供内容不符合省招标办文件要求的,资格审查不予通过。十、本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苏州高新区(虎丘区)通安镇人民政府。十一、本项目定标办法:评标委员会不排序推荐三名中标候选人,由招标人从中选择一家单位作为中标单位。十二、本公告“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资质,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服务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资质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该条款取消。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同时在http://szzyjy.fwzx.suzhou.gov.cn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苏州高新区华通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苏州华星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苏州高新区通安镇通浒路88号
地 址: 苏州工业园区苏雅路388号新天翔广场A座1201室
邮 编: 215153
邮 编: 215021
联 系 人: 张秀红
联 系 人: 吴敏
电 话: 0512-66060150
电 话: 0512-69560667
传 真:
传 真: 0512-69560668
电 子 邮 件:
电 子 邮 件: 14300393@qq.com
网 址:
网 址: www.huasin.net
信息来源: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http://www.jszb.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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