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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郡斑马湖中学勘察、设计项目招标公告

  • 发布时间:2016-08-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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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人:shen-xf1

项目概况

项目地点 湖南  长沙 工程类别 建筑设计
工程规模 109365   平方米 工程投资 0.00 万元
报名截至 2016-10-08
详细介绍 长郡斑马湖中学勘察、设计项目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长郡斑马湖中学项目已由长沙市望城区发展与改革局以望发改投〔2013〕224号及〔2016〕167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长沙市望城区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广东建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二、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长郡斑马湖中学勘察、设计项目;
2.项目概况:该项目位于高塘岭街道,拟建于株树路、潇湘北路、白沙洲北路、张家湖东路合围地块。建设规模为初中规划30个班(另预留6个班),高中规划30个班。总用地面积约为109365平方米,净用地约93359平方米,建筑密度≤30%,绿化率≥35%,建筑限高24米,容积率≤1.2;
3.项目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4.设计周期:设计总工期 120 天(设计100天,勘察20天)。中标通知书发出后20天内完成方案设计优化;方案设计优化完成后40天内完成初步设计,初步设计审批后60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地勘按设计进度要求同步完成,设计进度及后续服务应满足本项目的建设要求;
5.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6.标段划分:本项目设计划分为一个标段;
7.招标范围:
7.1 勘察部分:完成满足符合项目技术要求的所有地勘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初勘、详勘及施工勘察,包括方案阶段及初步设计阶段放样、原地面测量等),提交合格的勘察报告及相关后续服务工作;
7.2设计部分:长郡斑马湖中学的勘察、方案设计(含深化)、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包括建筑、结构、给排水、电气、暖通、消防、钢网架、幕墙、弱电(智能化系统、网络信息化、系统集成)、景观、运动场、精装修、绿色星级建筑、海绵城市、环保、无障碍设计等及总图中的室外景观绿化、亮化工程、道路、综合管线、消防、人防及其附属工程。同时,提供方案设计阶段估算、初步设计阶段概算、施工期间的后续服务(含各阶段的报批、报建、施工招标和施工现场等配合工作等)。设计成果包括图纸、说明书、工程投资等。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事业或企业单位,且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处于有效期内。
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勘察综合资质或工程勘察(岩土工程、工程测量)专业类乙级以上资质(含乙级),并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类资质或国家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乙级以上资质(含乙级),并在人员组成结构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勘察、设计能力。
3、投标人拟任设计负责人应具有壹级注册建筑师资格,拟任勘察负责人应具有注册岩土工程师资格,其中注册建筑师和注册岩土工程师的注册单位名称应与投标人名称一致。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5、投标人及法定代表人、项目设计负责人投标前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长沙市人民政府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文件规定的禁止参加长沙市本级政府投资项目建设活动的企业及项目负责人不能参加本次投标。
6、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由不超过两个独立法人组成,联合体必须以设计单位作为联合体牵头人,仅限于设计单位与勘察单位组成(联合体协议书内容详见附件)。
6.1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设计单位为联合体牵头人并在联合体协议书中明确各方的权利义务,联合体各方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对业主方承担连带责任;
6.2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
6.3联合体各成员法定代表人应当出具授权委托书,授权同一人作为委托代理人办理招投标事宜;
6.4联合体协议书和授权书须由联合体各成员法定代表人共同签署并加盖公章。
四、资格审查方式: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五、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参照《湖南省建筑工程勘察设计招标投标管理实施细则》、《长沙市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招标投标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长住建发[2011]143号)中的综合评估法。
六、投标保证金:
6.1、投标保证金的形式:银行转帐
6.2、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人民币肆万元整(¥:40000.00 元)
6.3、递交方式:投标保证金必须是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从投标人单位的基本账户转入投标保证金的托管账户管理。招标人不接受以现金方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以现金方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无效。
投标保证金的托管账户:
开户名称:长沙市望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望城县支行
银行账号:190 102 702 920 005 8602
6.4、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账,以银行到账为准,在开标时予以查验;
6.5、未按上述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不合格,被确定为不合格投标人;
6.6、投标人在提交投标保证金时应在转账票据的用途栏或备注栏中注明“长郡斑马湖中学勘察、设计项目”。投标人在提交投标保证金时须认真填写本单位及投标保证金托管专户的帐号、户名、金额以及所投项目名称等信息,并告知银行应录入项目备注(长郡斑马湖中学勘察、设计项目),因填写错误或未填写或银行录入信息错误或银行未录入信息,其可能造成的损失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七、招标文件的获取及澄清答疑发布:
7.1 请从2016年 8 月30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北京时间,下同)在望城区城乡建设局(http://cxjsj.wangc heng.gov.cn/)进行网上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如通过网络下载,其招标文件与书面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7.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400元,递交投标文件时缴纳。
7.3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有任何疑问,在投标截止时间前10天以不署名方式在望城区城乡建设局网(http://cxjsj.wangcheng.gov.cn/)答疑专区提出,过期不予受理(请注明项目名称,未注明项目名称的答疑,招标人可以不予回复);答疑文件中如修改或澄清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将在投标截止时间前15天发布。如修改或澄清的内容不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将在投标截止时间前3天在同一答疑专区发布,敬请留意。
八、投标文件的递交:
8.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6年10月8日上午9:30时,地点:长沙市望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二室(地址:长沙市望城区高塘岭街道望府路198号,长沙市望城区政务中心大楼三楼307)。
8.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注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3法定代表人或法人授权委托人参加开标会议。开标会上将对法人身份证明原件和身份证原件或授权委托书原件和身份证原件进行查验,以证明其出席。否则,招标人不予受理。
九、到投标现场提交法人承诺书人员要求:
本招标项目实行投标单位承诺制,投标人须进行书面投标承诺,开标时,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法人授权委托人须开标现场提交招标文件规定格式的《投标人承诺书》,并加盖本单位和法定代表人的印鉴。否则由评标委员会初审后作废标处理。
十、评标委员会组建:
本项目评标委员会在专家库中随机抽取组成。
十一、勘察、设计补偿:
投标人应承担所有与投标有关的费用。对参与本次投标的投标人不给予补偿。
十二、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以下网站同时发布:
《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www.bidding.hunan.gov.cn)、《望城区城乡建设局网》(http://cxjsj.wangcheng.gov.cn/)
十三、行政监督:
本次招标项目接受相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招标投标监管机构监督。招标投标监督机构为长沙市望城区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电话:0731-88061859。
十四、联系方式
招标人:长沙市望城区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长沙市望城区行政中心副楼投融资中心二楼
联系人:孙先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建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长沙市岳麓区金星南路300号润嘉公园道B栋1127
联系人:赵女士
电  话:0731-85095258
传  真:0731-84411919

信息来源: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http://www.bidding.hunan.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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