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细介绍 |
福建佛子山景区游步道景观(栈道及服务点)工程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项目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闽联审南招【2018】030号
1. 招标条件
福建佛子山景区游步道景观(栈道及服务点)工程已由政和县发展改革和科技局以 政发科[2017]59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南平政和琅嬛旅游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为企业自筹及其他,招标人为南平政和琅嬛旅游投资开发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南平市政和县佛子山景区。
2.2建设规模:
本项目为佛子山景区游步道一期工程,总投资约4987万元,项目总用地面积70306平方米,其中建设用地面积56040平方米。主要建设:1、新建服务点面积30913平方米,其中磐石服务点15102平方米、狮峰庵服务点9360平方米、竹林服务点1214平方米、大弯服务点5237平方米;2、新建休息点面积430平方米,观景点面积1441平方米;3、新建主游步道面积20520平方米、长5130米,支游步道面积2736平方米、长684米;4、新建排水沟5165米;5、新建游览服务设施,包括观景点7个、休息点6个、公共厕所6个、垃圾桶84个、标识牌若干等。
2.3招标范围:建设工程的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任务,具体包括:
①设计工作范围:施工图设计(含所有专业工程的深化设计,包括且不限于游步道栈道及服务点的建筑、结构、园林绿化、建筑内外装饰、道路、给排水、防洪、消防、电气、水卫、防雷、标识标牌、交通标线、夜景照明、挡土墙、护坡、桥梁汀步等专业工程的设计)和施工全过程的设计服务。其中,施工图须通过招标人委托第三方审查机构进行施工图审查,工程量清单控制价预算由中标人编制后须通过政和县财政投资评审中心审核。
②施工工作范围包括:施工图纸所载明的所有工程。前期“三通一平”中的场地平整、土石方工程、附属工程(配电房、大门、围墙、值班室、水泵房、强弱电机房、挡土墙)、配套设施、材料二次搬运和保管、施工期间的临时用水、电以及施工图纸所载明的所有工程的施工安装。
③工程采购范围:工程所有材料、设备(不含甲供)的采购和保管。
④其他:按相关规定需由中标人完成的检测工作及相关方案论证,并承担相关费用;配合招标人办理工程建设项目所必须履行的各类审批、核准或备案手续等。
中标人必须负责与分包工程的其他分承包人及材料供应商的联系、配合、服务、协调和管理,并提供施工条件、相关设施、安全管理及统筹进度、质量、安全、文明施工、资料管理等直至完成相关部门竣工备案验收。
2.4计划工期
2.4.1计划工期:工期从合同签订之日开始计算450日历天,完成竣工验收并达到交付使用条件。2018年8月30日前,完成大湾服务点和磐石服务点主体工程;2018年12月31日前,完成主游步道1800米,景观点和休息点4处;2019年5月31日前,完成主游步道3700米,景观点和休息点8处。
2.5质量要求:
(1)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地方及行业相关设计规范要求,能达到业主及行政主管部门要求并顺利通过具有相应资质图审单位施工图审查,并取得施工图审查合格报告书。
(2)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及国家、行业及地方相关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包括联合体投标人所有成员单位)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具有全面履行合同的能力。
特别说明:①与招标人(或项目业主)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②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
3.2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同时具备下述资质条件:①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甲级资质;②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3类似项目业绩:无。
3.4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成员总数不超过两家;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的单位为牵头人,且联合体各方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5本项目要求投标人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施工能力,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招标项目 采用 电子招投标,其执行的文件为:南平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工作联席会议关于印发《南平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运行暂行管理规定》的通知(南发改法规〔2017〕1号)。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 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南平版) 打开。
4.2招标人通过南平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http://www.npggzy.gov.cn/)发布本项目的电子招标文件,投标人请于 2018 年 5 月 16 日9 时 00 分 00秒至 2018 年 5 月 20 日23时59分 59 秒利用已经激活并审核通过的CA数字证书登陆到南平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http://www.npggzy.gov.cn/nphy/)进行招标文件的下载或通过网站公告中获取。招标人不提供书面招标文件,只提供电子招标文件。
4.3 报名手续,请派代理人于2018年5月16日9时00分至2018年5月20日 17时00分持投标申请书原件(须加盖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签名或盖章,联合体方式投标的须加盖联合体牵头方公章及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独立投标申请人或联合体牵头人对其委托代理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原件(须加盖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签名或盖章)、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独立投标申请人或联合体牵头人合格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投标人概况和联系方式(加盖单位公章)到福建联审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南平市八一路310号)进行报名确认。招标代理对符合要求的投标人将出具《投标申请资料收讫单》,投标人应妥善保管。未按上述规定完成报名手续的或不符合上述要求的报名材料,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北京时间2018年6月15日9时00分前通过网络上传至南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平台。投标截止时间后,网上投标系统无法接受投标文件。网上投标操作见帮助文档中投标单位操作手册。若有疑问,可向交易平台咨询。联系电话:0512-58173200、400-850-3300、0599-8317118。
5.2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采用联合体投标的为联合体牵头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应当持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原件、身份证原件和《投标申请资料收讫单》原件到场核验,否则,招标人将拒绝其投标。
5.3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采用联合体投标的为联合体牵头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应随身携带已经激活并审核通过的CA到南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签到,并提交一份备用电子投标文件,备用电子投标文件(.nNPTF格式)应刻录到光盘中,用信封密封并加盖投标人公章。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招标文件加写标记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特别说明:
(1)开标日当天,投标人须携带生成投标文件的CA数字证书到开标现场,各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均要到前台(解密机)输入各自数字证书的密码,进行解密。为了不影响工程开标、评标流程,请各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记住数字证书密码。解密完成后,由招标代理进行最终解密及导入投标文件。解密投标文件时未随身携带已经激活并审核通过的CA到场的视为撤销其投标文件。
(2)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将对所有投标人参加开标会议的有关人员[按招标文件规定应到位开标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进行身份证件识别和摄像留存,并做记录;应到位而未到位或弄虚作假的依招标投标法律承担责任。
5.4尚未办理南平市建设工程电子招投标系统数字证书及投标人电子信息库入库的投标人,请在开标前及时办理,具体程序详见南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5.5招标人不接受书面投标文件,投标人必须网上提交投标文件,同时提交一份备用电子投标文件(.nNPTF格式)(光盘,用信封密封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投标人是否投标以网上递交的投标文件为准。评标委员会只对网上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特殊情况下:投标人网络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由于系统出现故障,无法正常解密及导入评标系统的,将启用该投标人备用电子版投标文件(光盘)进行评标,请投标人在递交备用电子版投标文件(光盘)前认真检查备用电子版投标文件(光盘)的完整性。若启用电子版投标文件(光盘)进行评标,则投标人是否投标以电子版投标文件(光盘)为准,评委会评审时以该投标人备用电子投标文件(光盘)里面的内容为准。
6.投标保证金:
6.1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一工作日17:00时前;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捌拾万元整(¥800,000元整);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①从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汇到已投标保证金子账号;( 提醒:投标人需严格按照招标公告中指定的保证金主账号加虚拟子账号尾数进行缴纳,款项汇入主账号而非完整的项目保证金虚拟账号时,保证金缴纳情况无法验证。此类由于投标人个人原因导致的保证金无法识别问题,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②银行保函形式。银行保函应由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基本账户所在银行出具;银行保函的内容应针对于本招标项目,应以招标人为受益人且满足本招标项目对于投标保证金的数额和有效期的要求。③保险公司出具的投标保证保险形式。投标保证保险的保险条款应当经中国保监会批准或备案。保险公司应通过福建省住建厅政务网站,将保险公司经营单位信息、投保单(范本)以及保险合同含条款(范本)向社会主动公开。④福建省建筑业龙头企业年度投标保证金形式。投标人(采用联合体投标的为联合体牵头人)应按闽建筑[2014]33号规定办理年度投标保证金的相关事宜并取得《福建省房建和市政工程年度投标保证金收讫证明》,《福建省房建和市政工程年度投标保证金收讫证明》中注明的金额应不少于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保证金金额(如本项目投标保证金金额超过投标人交纳的年度投标保证金金额的,投标人(采用联合体投标的为联合体牵头人)应按上述递交项目投标保证金的规定将投标保证金金额予以补足)。若开标当日《福建省房建和市政工程年度投标保证金收讫证明》失效,将被视为未按规定递交投标保证金。⑤南平市建设工程年度投标保证金形式。投标人(采用联合体投标的为联合体牵头人)根据《南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实施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年度投标保证金制度的通知》南建筑〔2016〕3号取得《南平市建设工程年度投标保证金收讫证明》,《南平市建设工程年度投标保证金收讫证明》中注明的金额应不少于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保证金金额(如本项目投标保证金金额超过投标人交纳的年度投标保证金金额的,投标人(采用联合体投标的为联合体牵头人)应按上述递交项目投标保证金的规定将投标保证金金额予以补足)。若开标当日《南平市建设工程年度投标保证金收讫证明》失效,将被视为未按规定递交投标保证金。
7.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www.fjggfw.gov.cn)、南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www.npggzy.gov.cn/)上发布。若招标文件内容如有更正时, 将通过上述网址发布,请投标人自行留意关注。
9.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南平政和琅嬛旅游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地 址:政和县胜利街高雄楼4单元2楼
联系人:李工
电 话:0599-6058802。
招标代理机构: 福建联审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南平市八一路310号
邮 编: 353000
电 话: 0599-8814275
传 真: 0599-8814275
联系人: 李先生、叶先生、项先生。
投标保证金银行账号:
户 名:南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帐 号:
开户银行:建行延平支行
交易中心名称:南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 址:南平市亿发商贸城7号楼2层
监督部门: 政和县规划建设和旅游局
地址:政和县胜利街319号
联系电话:0599-3321767
信息来源:河北建设工程信息网(http://zbb.hebjs.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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