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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安县世纪大道南拓延伸道路工程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 发布时间:2018-05-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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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人:shen-xf1

项目概况

项目地点 福建  惠安县 工程类别 市政&公路
工程规模 4350   米 工程投资 58253.00 万元
报名截至 2018-05-25
详细介绍 惠安县世纪大道南拓延伸道路工程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惠安县城乡建设投资经营有限公司(招标人)的编号为35052018039 (招标编号)的惠安县世纪大道南拓延伸道路工程勘察设计(招标项目名称)已由惠安县发展和改革局以惠发改审[2018]54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惠安县城乡建设投资经营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拨款及融资解决(资金来源),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泉宏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决定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选定设计单位。
2. 项目概况
2.1. 项目名称:惠安县世纪大道南拓延伸道路工程勘察设计;
2.2. 建设地点:惠安县螺阳镇东风村、下埔村、盘龙村、溪西村;
2.3. 工程建设规模:本工程道路等级为城市主干道,双向六车道,设计全长4.35km,设计行车速度50km/h~60km/h;
2.4. 投资总额:估算总投资额人民币58253万元;(其中,工程直接投资最高控制价暂按22000万元测算)
2.5. 招标范围和内容
2.5.1. 招标范围:工程勘察(包括岩土勘察、岩土设计、勘探、岩土检测等)、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概算编制、施工图设计和勘察、施工图审图,施工期间的指导和配合及各阶段验收等工作。
2.5.2. 内容:设计内容包括(但不仅限于)道路工程、桥涵工程(跨线桥、涵洞工程)、交通工程、管线工程(包含通信、燃气、广电等管线管位)、部队通信管道工程、给水工程、污水工程、雨水工程、电力工程、照明夜景工程、景观绿化工程等的工程勘察及设计。
2.6. 计划开工日期及建设周期:本工程计划于  /  年  /  月开工,工程建设周期  /  月。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同时具备:①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工程勘察综合资质甲级或工程勘察(岩土工程)专业甲级及以上资质;②具有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市政行业设计甲级或市政工程专业(道路工程、桥梁工程)甲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3.2.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只允许以一家设计单位和一家勘察单位的形式组成联合体, 不允许设计和设计单位、勘察和勘察单位组成联合体);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具有招标项目相适应的设计资质的单位为联合体牵头人,且各方均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工作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工作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3. 投标人拟派出担任本招标项目的设计负责人应具备有效的国家注册土木工程师(道路工程)执业资格或具备道路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勘察负责人要求具备国家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证书。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拟担任项目负责人应由牵头人派出的设计项目负责人担任;
备注:根据《关于非我省注册勘察单位设立土工试验室有关问题的通知》(闽建设[2011]7号)文件规定,非福建省工商登记注册的勘察单位参加投标时应提交《非我省注册的勘察单位在我省土工试验室备案表》复印件(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且须满足下列任一条件:①在福建省设立满足要求的土工实验室;②与福建省具有通过计量认证土工实验室的勘察单位签订了不低于二年期限的合作协议。
3.4. 投标人其他主要设计人员要求、以及资格审查的其他条件要求的具体内容见招标文件;
3.5.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
4. 获取招标文件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可于2018 年5月21日 08:00 (北京时间)至2018年5月 25 日18:00 (北京时间)前以不记名方式登录泉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网址: www.qzzb.gov.cn)获取招标文件等材料,支付80元即可下载招标文件,并打印”报名回执”,须自行保存好电脑随机生成的“报名号”及密码,在后续阶段可通过网上提交质疑书及下载答疑纪要。
网上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操作方法详见泉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网址:www.qzzb.gov.cn)下载专区中的相关操作指南。
5. 评标办法
5.1.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2018年6月19日17:00时前到账;
6.2.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投标人从本企业所在地基本账户划出,并在规定时间前将投标保证金汇入招标人如下指定账户;
账户名称:惠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 户 行:兴业银行惠安支行;     账  号:157300100100214423;
汇款凭证上用途栏注明招标编号 (格式:投标保证金  招标编号  )并要求受理银行录入凭证。同时于开标时另提供投标保证金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各一张,否则投标人将承担由此造成投标保证金不能及时退回的责任。
投标人为福建省建筑业龙头企业,其投标保证金执行《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实施建筑业龙头企业年度投标保证金制度的通知》(闽建筑[2014]33号)文件;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肆万伍仟元(人民币45000元)。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若采用资格预审的,递交的投标文件指的是资格审查文件,商务文件和技术文件递交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2018年6月20日09时00分,提交地点为惠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惠安县螺城镇惠兴街螺兴大厦二层);递交投标文件时应同时提供“报名号”及密码供招标代理单位确认其有效,投标人未能提供“报名号”及密码或确认无效,其投标文件将被拒收;
7.2. 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拟派出担任设计项目负责人必须持身份证、执业资格证书或职称证书(均须原件)到场验证登记。如设计项目负责人因故不能出席的,可以由该投标单位技术负责人代替〔须持单位资质证书、个人身份证和“设计单位技术负责人证明书(均须原件)(其格式见《通用本》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中规定的格式)”到场验证登记〕。
7.3. 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拟派出担任设计项目负责人(或设计单位技术负责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未按7.2款要求到场核验登记或不符合招标文件投标须知第18条规定的包封、密封要求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 费用
8.1 勘察设计费采用收费比率包干形式,收费比率为1.05%。招标人公布设计项目的工程设计收费计费额(即招标时的设计费计费基数)暂按 22000万元计取,最终设计收费以惠安县财政评审所审核后的最高控制价为计费基数乘以收费比率进行调整。其工程设计收费基准价、计算办法见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5项。
9.根据泉检预〔2015〕6号文精神,在确定中标人后,中标人应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自行到惠安县人民检察院或企业注册所在地人民检察院职务犯罪预防部门对本单位及项目负责人进行查询,中标人应对提供的查询结果原件的真实性负责。对近十年有行贿记录的单位或项目负责人,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人资格。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惠安县城乡建设投资经营有限公司;
地  址:惠安县 ,邮编:362100;
电  话:0595-87365766;
联系人:王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 福建泉宏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泉州市丰泽区浦西万达中心A座1309,邮编:362000;
电话:18250255004,传真:0595-22515783;
联系人:小何。
交易中心名称:惠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惠安县螺城镇惠兴街螺兴大厦二层;
联系电话:0595-87378669。
监管部门名称: 惠安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电话: 0595-87382238

信息来源: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https://www.fjggfw.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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