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细介绍 |
2016年度重建公司代建市政工程部项目苏州中环快速路园区段(东方大道)工程设计咨询
项目名称 2016年度重建公司代建市政工程部项目
项目编号 GYY201603004
招标人名称 苏州工业园区市政工程部
工程地点 苏州工业园区
标段编号:GYY20160300410
标段名称:苏州中环快速路园区段(东方大道)工程设计咨询
发包内容:市政工程
发包方式:公开招标
合同估算价:160.000000(万元)
企业允许申请标段数:1,
注册建造师(项目经理)允许申请标段数:1
标段规模: 包括道路、桥梁、隧道、排水(雨污水管、泵闸)、交通导改等市政工程设计咨询,该项目西起苏申外港线(含苏申外港线大桥主桥), 东至吴淞江大桥(不含吴淞江大桥主桥)。沿既有东方大道进行快速化改造,全长约5.6km,其中苏申外港线大桥0.5km、高架桥段3.8km、地面段0.7km、隧道段0.6km。雨污水管网最大管径1500mm。主线快速路双向6车道,道路占地宽度50.5~80米,主线计算行车速度为80千米/时。 施工建安投资约11.2亿元。
投标申请人应具备的必要合格条件:
1.企业资质要求:([道路工程专业资质甲级]并且[排水工程专业资质甲级]并且[城市隧道工程专业资质甲级]并且[桥梁工程专业资质甲级])或者[市政行业资质甲级]或者[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
2.项目负责人(总监)资质:[高级工程师]
3.企业业绩要求:无
4.项目负责人(总监)业绩:无
5.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6.招标人可以拒绝园区施工单位考评结果为c类或者苏州工业园区规划建设部门认定的其他不良信用的申请人投标;
7.企业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①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②记入苏州工业园区规划建设局不良信用记录且未被撤销的;
③资格审查申请书中的重要内容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④为招标人的附属机构(单位);
⑤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项目管理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⑥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的。
8.本项目不允许联合投标;
9.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0.其他条件:10.1申请人不存在下列情形:(1)为招标人的附属机构(单位);(2)为本标段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但设计施工总承包的除外;(3)为本标段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或者为本标段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4)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项目管理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的。
10.2提供企业承诺书,格式自拟但应包含公告中的第7条、第10.1条中的全部内容(格式自拟)。
10.3本工程的设计单位包括:悉地(苏州)勘察设计顾问有限公司、江苏省交通规划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
其他说明
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1、获取招标文件: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招标公告发布期间在【苏州工业园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通过“苏州工业园区建设工程网上招投标平台”下载招标文件。(备注:投标单位不需要报名操作,直接支付后下载招标文件。)
下载招标文件截止时间:2016/9/21日10:00
招标人地址: 苏州工业园区旺墩路158号置业商务广场9楼
联 系 人: 朱卉
电 话: 0512-62767647
苏州工业园区招投标投诉电话:0512-66605607
要求本公告发布时间为:2016年08月30日 至 2016年09月05日
苏州工业园区建设工程电子招投标平台网址: http://zhaotoubiao.sipac.gov.cn,投标申请人通过CA证书登录。
信息来源: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http://www.jszb.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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