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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网福建泉州惠安县供电公司生产营销用房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 发布时间:2018-05-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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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人:shen-xf1

项目概况

项目地点 福建  泉州 工程类别 建筑设计
工程规模 8580   平方米 工程投资 4460.00 万元
报名截至 2018-05-28
详细介绍 国网福建泉州惠安县供电公司生产营销用房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国网福建惠安县供电有限公司的招标编号为35052018045 的国网福建泉州惠安县供电公司生产营销用房已由 惠安县发展和改革局 以闽发改备(2018)C08049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国网福建惠安县供电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自筹,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 福建省源兴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决定对该项目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选定设计单位。
2. 项目概况
2.1. 项目名称:国网福建泉州惠安县供电公司生产营销用房勘察设计;
2.2. 建设地点:螺阳镇霞光村;
2.3. 工程建设规模:本项目新建生产营销用房、配电房、门卫室,总建筑面积8580㎡;
2.4. 工程建设费用:总投资为4460万元;
2.5. 招标类型:实施性方案设计招标;
2.6. 招标范围和内容
2.6.1. 招标范围:国网福建泉州惠安县供电公司生产营销用房工程勘察、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概算、施工图设计及后续设计服务。
2.6.2. 内容:国网福建泉州惠安县供电公司生产营销用房工程地质勘察、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概算、施工图设计及工程建设全过程服务和施工招标阶段配合等工作。
注:【设计工作内容包括本项目的建筑安装工程、二次装修工程、室外工程设计等,以及上述建筑工程所包含的所有相关专业的设计内容,其中①建筑安装工程包括(但不限于):结构、建筑、无障碍和智能化设计、建筑电气工程、给排水工程、通风与空调工程、防排烟系统、电梯工程和强弱电工程等所有专业工程施工所需的图纸设计;②装修工程包括:包括室内外装修和二次装修工程;③室外工程:包括景观绿化、交通组织等】
2.7. 计划开工日期及建设周期:本工程计划于\ 年\ 月开工,工程建设周期\月。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有效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设计乙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乙级资质】和【岩土工程勘察专业类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3.2. 本招标项目允许由具有设计、勘察资质的单位组成联合体参加投标;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具有招标项目相适应的设计资质的单位为联合体牵头人,且各方均应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相应资质条件;相同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一家勘察单位只能与一家设计单位联合);
3.3. 投标人拟派出担任本招标项目的设计负责人应具备有效的一级国家注册建筑师执业证书且具有高级及以上职称(注:若为联合体投标的,设计项目负责人应由联合体牵头人派出);
3.4. 投标人其他主要设计人员要求、以及资格审查的其他条件要求的具体内容见招标文件;
3.5.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的方式:资格后审。
4. 获取招标文件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可于2018年 5 月 23 日 08:00 (北京时间)至2018年 5 月 28 日17:30 (北京时间)前以不记名方式登录泉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www.qzzb.gov.cn)获取招标文件等材料,支付 80 元即可下载招标文件,并打印”报名回执”,须自行保存好电脑随机生成的“报名号”及密码,在后续阶段可通过网上提交质疑书及下载答疑纪要。
网上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操作方法详见泉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www.qzzb.gov.cn)下载专区中的相关操作指南。
5. 评标办法
5.1.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  记名投票法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2018年6月13 日17:00时前;
6.2.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由企业法人所在地基本帐户开户行汇入(不受理现金、汇票的缴款方式)招标人指定账户;  
注:投标人为福建省建筑业龙头企业的,其投标保证金执行《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实施建筑业龙头企业年度投标保证金制度的通知》(闽建筑[2014]33号)文件。
投标保证金以保函提交的投标人,须提供工商注册所在地基本帐户开户银行出具的银行保函。
6.3.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2万元。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018年 6 月 14 日 9 时 00 分,提交地点为惠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一开标大厅(惠安县螺城镇惠兴街螺兴大厦二层(中闽百汇隔壁));递交投标文件时应同时提供“报名号”及密码供招标代理单位确认其有效,投标人未能提供“报名号”及密码或确认无效,其投标文件将被拒收。
7.2. 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拟派出担任设计项目负责人必须持注册建筑师执业证书和身份证(均须原件)到场验证登记。如设计项目负责人因故不能出席的,可以由该投标单位技术负责人代替〔须持单位资质证书、个人身份证和“设计单位技术负责人证明书(均须原件)(其格式见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中规定的格式)”到场验证登记〕。
7.3. 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拟派出担任设计项目负责人(或设计单位技术负责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未按7.2款要求到场核验登记或不符合招标文件投标须知第19条规定的包封、密封要求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 费用
8.1. 根据工程设计收费计费额(即招标时的设计费计费基数)暂定为4460万元估算的工程设计收费金额为 103.3711 万元)。其工程设计收费计算办法见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5项。
8.2. 工程勘察收费见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5项。
9. 根据泉检预[2015]6号文精神,在确定中标人后,中标人应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自行到惠安县人民检察院或企业注册所在地人民检察院职务犯罪预防部门对本单位及项目负责人进行查询,中标人应对提供的查询结果原件的真实性负责。对近十年有行贿记录的单位或项目负责人,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人资格。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国网福建惠安县供电有限公司(加盖公章);
邮编: 362100 ;
招标代理机构:   福建省源兴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加盖公章) ;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地址:  福建省泉州市泉港区驿峰路东段金第旺座B幢1703室  ,邮编:        ;
电话:  0595-87085288   传真:             ;
联系人:   林小清  。
投标保证金银行帐号:
账户名称:惠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兴业银行惠安支行,               
账号:157300100100214423;
汇款凭证上用途栏注明本招标工程编号 (标准格式:投标保证金35052018045 )并要求受理银行录入凭证(须注明企业基本账户全称)。否则导致招标人无法及时退回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须自行承担责任。
交易中心名称:惠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惠安县螺城镇惠兴街螺兴大厦二层(中闽百汇隔壁);
联系电话:0595-87378669
监管部门名称:惠安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联系电话: 0595-87382238

信息来源: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https://www.fjggfw.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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