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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建沭阳县第三实验小学工程勘察设计(工程名程)招标公告

  • 发布时间:2018-05-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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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人:shen-xf1

项目概况

项目地点 江苏  沭阳县 工程类别 建筑设计
工程规模 36000   平方米 工程投资 0.00 万元
报名截至 2018-06-04
详细介绍 新建沭阳县第三实验小学工程勘察设计(工程名程)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E3213010313101492001001
沭阳县人民政府沭城街道办事处的新建沭阳县第三实验小学工程勘察设计已经沭阳县人民政府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财政,现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新建沭阳县第三实验小学工程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选定中标人。
1.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1 工程地点:
永康路西侧、丽景贵都小区南侧
1.2 工程规模:
占地约80.25亩,建设面积约5350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36000平方米(含 30%装配式建筑)。招标内容包括:①初步设计文件编制;②勘察、施工图设计以及建设期服务等;③设计范围包含总体规划方案、地质勘查、建筑施工图、人防、景观、绿化、亮化施工图、运动场施工图、市政管线施工图(包含弱电、给排水、燃气、消防、技防等配套设计)以及设计范围所包含内容的二次深化设计等。
1.3 设计周期:30日历天。
1.4 质量要求:
符合国家技术规范、标准及规程要求,达到设计文件要求的深度,且能通过有关部门审查。
1.5 设计服务费的支付时间、方式:
(1)初步设计文件编制、地质勘察报告、总平面图布置、工程初步方案设计、效果图审核通过完成并通过发包人或上级主管部门审查后,向设计人支付勘察设计费用的10%;
(2)主体施工图纸、附属配套工程设计方案、施工图纸、人防、消防、抗震、景观绿化等整个项目的图纸(含二次深化设计项目)审查合格并交付后,支付合同价款的60% ;
(3)工程全部竣工验收合格后付合同价款的20%,剩余合同价款在三个月内付清。
1.6 本次招标项目共分1个标段。标段划分及相应招标内容如下:
新建沭阳县第三实验小学工程勘察设计。各投标人可就上述标段中1个标段投标,但每个投标人  (或项目负责人)只能在1个标段上中标。
1.7本项目最高限价为126万元;各投标人投标报价不得高于或等于此价格,否则作无效标处理。
2.资格审查方法
本工程招标采用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方法:合格制。
3.评标方法
本工程采用评标方法:综合评估法;
4.申请人资格要求
4.1投标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具有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建筑行业甲级设计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设计资质(如果无勘察资质,经业主单位允许后由中标单位专业分包给其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实施,并由中标单位承担全部费用和责任);
4.2拟选派项目负责人资质等级:一级注册建筑师;
4.3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代理人、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本单位人员,且在投标时提供本单位与其签订的劳动合同及投标截止前6个月内本单位为其办理的任意一个月养老保险缴纳证明,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可查询的社会养老保险官方网址及登陆查询信息,如因社保机构原因不能从官方网址查询的,需提供社保机构出具的证明后方可进行官方电话查询(社保查询全国统一电话12333),凡因投标人提供的信息不全面、不准确,或其他任何原因,导致评委会无法登陆系统查询或验证的,均视同投标人资格审查不予通过。
投标人须将本工程项目负责人劳动合同原件和保险查询方式扫描后上传至诚信库并链接到投标文件中。若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代理人不是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须将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代理人的劳动合同原件和保险查询方式扫描后,上传至投标文件的投标所需其他材料内容中。
如投标人拟选派的项目负责人为已退休人员但又在执业期内的,须将劳动聘用合同原件、退休证原件及其本人身份证原件扫描上传至诚信库并链接到投标文件中,凡因投标人提供的信息不全面、不准确,或其他任何原因,导致评委会无法查询或验证的,均视同投标人资格审查不予通过。
4.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5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4.5.1项目负责人不得有下列情形之一:
a.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b.将本人不同的执业资格证书、职业合格证书等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c. 在非注册单位任职,时间持续3个月及以上。
4.5.2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可登录“江苏省人民检察院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网”申请查询,并自行下载打印《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盖有受理申请的人民检察院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电子印章和防伪二维码,接受黑白打印件),也可以投标企业所在地或招标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在有效期内的《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为准。(注: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前由招标人进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
4.6关于对投标人惩戒执行【关于印发《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苏信用办【2018】23号文件。具体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和“信用江苏(www.jscredit.gov.cn)”网站查询,不同网站公布的信用被执行人信息存在差异的,以“信用中国”公布的信息为准。
4.7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4.7.1 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4.7.2 为本标段的代建人;
4.7.3 为本标段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4.7.4 与本标段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4.7.5 与本标段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4.7.6 与本标段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4.8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政府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其他条件。
5.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05月29日 08:30至2018年06月04日 17:30登录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 http://ggzy.sqzwfw.gov.cn/ )的投标人业务管理系统,使用网上银行购买招标文件及招标资料,每套售价人民币235元(含网上招投标平台和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使用费人民币150元),售后不退。咨询方式:软件公司,咨询电话: 0527-84396020,客服热线:400-850-3300。
5.2 CA加密锁办理:网上购买招标文件须申报成为网员并申领CA加密锁,详情请查阅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 http://ggzy.sqzwfw.gov.cn/ )“通知公告”栏目中《关于电子招标投标办理CA证书和电子签章的通知》,咨询电话:0527-84396015。
6.投标文件的提交
6.1 网上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18年06月19日 09:00;
6.2 开标地点:本项目采用网上开标(不见面),投标人须登录宿迁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投标人业务系统(http://ggzy.sqzwfw.gov.cn/)并进入网上开标大厅参加开标会议;
6.3 网上电子投标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至宿迁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逾期上传或者未上传到宿迁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不接受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情形
8.1 有违反法律、法规行为,依法被取消投标资格且期限未满的;
8.2 因招标投标活动中有违法违规等不良行为,被招标投标管理部门公示限制且限制期限未满的;
8.3 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加投标的其他情形。
8.联系方式
招标人名称:沭阳县人民政府沭城街道办事处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江苏宏润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沭阳县人民政府沭城街道办事处
地      址:沭阳县台州北路第二汽车综合楼4楼
联  系  人:陈坚
联  系  人:叶苏云
电      话:17805203555
电      话:15250786588、15370538567
 
信息来源: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http://www.jszb.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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