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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平县下洞村社会主义新农村示范村建设项目EPC总承包招标公告

  • 发布时间:2018-05-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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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人:shen-xf1

项目概况

项目地点 广东  连平县 工程类别 监理&项目管理总承包
工程规模 0    工程投资 1648.00 万元
报名截至 2018-06-05
详细介绍 连平县下洞村社会主义新农村示范村建设项目EPC总承包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连平县下洞村社会主义新农村示范村建设项目,已由连发改【2018】32号批准建设,资金来源已落实,采用EPC建设模式。招标人为中共连平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招标代理机构为河源市振丰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勘察、设计、采购与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二、工程概况及招标范围
2.1 工程名称:连平县下洞村社会主义新农村示范村建设项目EPC总承包。
2.2 建设地点:连平县下洞村。
2.3 项目立项总投资:1648.62万元,其中:建安工程费用为1460万元、工程设计费29.20万元、工程勘察费8.76万元,项目实行限额设计。
2.4 建设规模:村容村貌提升工程(整治提升村容村貌、提升农村住房水平)、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程(生活污水处理、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工程(村道硬底化、农村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和富民增收工程(发展特色产业、扶持农村就业创业、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共4大类9项工程项目
2.5 工期要求:2018年12月31日前项目竣工验收(具体开工时间以招标人发出开工令为准)。
2.6 招标范围:完成连平县下洞村社会主义新农村示范村建设项目工程项目的勘察、设计、采购及施工至工程竣工验收并通过广东省贫困村创建社会主义新农村示范村考核验收及工程项目备案、移交,完成并配合相关部门结(决)算、审计、工程保修等工作。
2.7质量要求:勘察设计要求符合建设工程设计的技术规范及本项目设计任务书的要求,施工要求符合现行国家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并同时通过广东省贫困村创建社会主义新农村示范村考核验收。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
3.2、 同时具备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和工程测量)乙级或以上资质,拟派本工程勘察项目负责人具有国家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资格。
3.3、具备工程设计市政行业( 给水工程专业或排水工程专业或道路工程专业或环境卫生工程专业)丙级或以上资质;拟派本项目设计项目负责人具备高级工程师证。
3.4、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以上资质。
3.5、拟派本工程施工项目负责人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含临时)建造师资格;
3.6、拟派本工程施工项目技术负责人具有市政专业或园林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施工项目负责人与施工项目技术负责人一人一岗,不得兼职。
3.7、根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取消省外建筑企业和人员进粤信息备案有关工作的通知》粤建市〔2015〕52号规定,广东省外企业必须已办理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登记。
3.8、若单个投标企业不满足以上资格要求,本项目接受不超过3家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且具有上述要求的施工单位为联合体牵头人。联合体各方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否则视为无效。
四、报名时间、地点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报名时间:2018年5月30日至2018年6月5日(每天8:30~12:00,14:30~17:30),报名截止时间为2018年6月5日17:30,法定节假日不接受报名。
4.2 报名地点:连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连平县新城大道中原计生局办公大楼)。
五、投标报名须提交以下资料
5.1 联合体协议书原件(独立投标人则无需提供)。
5.2 法定代表人证明书(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出具)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出具)原件,法定代表人和委托代理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若投标人代表为法定代表人的,则不需提供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
5.3 勘察单位提交材料:①《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副本的原件及复印件;②勘察项目负责人《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证书》、在本公司缴交近三个月社保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有效身份证的复印件;③广东省省外建设工程企业已办理的《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网上打印件。
5.4 设计单位提交材料:①《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副本的原件及复印件。②设计项目负责人《高级工程师证》、在本公司缴交近三个月社保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有效身份证的复印件。③广东省省外建设工程企业已办理的《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网上打印件。
5.5 施工单位提交材料:①《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的原件及复印件(若投标人已换新的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可只提供新的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复印件)②施工项目负责人《建造师注册执业证书》(含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在本公司缴交近三个月社保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有效身份证的复印件。③施工项目技术负责人《职称证书》、在本公司缴交近三个月社保证明原件及复印件。(4)广东省省外建设工程企业已办理的《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网上打印件。
注:投标报名资料复印件及打印件一式三份,须编制封面和目录,用A4纸复印装订成册逐页标记页码,每页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并加盖骑缝章(联合体投标的,除联合体协议书,其余材料须每页加盖联合体牵头人单位公章及并加盖骑缝章),否则不接受报名。报名资料原件在报名核对后退回(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授权委托书原件不退还)。
六、投标人须知
6.1 投标人必须提交20万元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提交方式:由投标人基本账户汇入指定账户或由投标人以银行保函形式提交(格式以银行出具的为准);投标保证金提交时间:2018年5月30日9:00至2018年6月5日15:30。没有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资格审查不予通过。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提交。
户  名:连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  号:4405 0174 7302 0000 0075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连平支行
联系人:梁先生     电话:0762-4388789
6.2 本工程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则为联合体牵头人)授权委托人必须参加投标报名、开标会,自带有效身份证原件备查,否则取消其投标资格。
6.3 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则为联合体各成员)和拟派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勘察项目负责人、设计项目负责人、施工项目负责人)近三年(公告发布起始日前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在开标前,投标人企业注册所在地检察院对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和拟派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进行近三年(检察院查询起始日前三年)行贿犯罪档案查询。查询结果以检察院出具的书面文件为准。
6.4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七、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8年7月 24日10时00分至10时30分,地点为连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连平县新城大道中原计生局办公大楼)。
7.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在民营经济报、河源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www.hyggzy.com)、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http://www.gdzbtb.gov.cn/)和连平县政府门户网(http://www.lianping.gov.cn)同时发布。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中共连平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联 系 人:吴先生                   
电    话:13827822135
代理机构:河源市振丰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谢先生                   
电    话:0762-4285999
连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 系 人:梁先生                   
电    话:0762-4388789

信息来源: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http://www.gdzbtb.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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