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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游县城区荣昌路、兴龙路街景改造工程EPC总承包招标公告

  • 发布时间:2018-06-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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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人:shen-xf1

项目概况

项目地点 浙江  龙游 工程类别 监理&项目管理总承包
工程规模 2000   米 工程投资 5000.00 万元
报名截至 2018-06-25
详细介绍 龙游县城区荣昌路、兴龙路街景改造工程EPC总承包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LYSG2018-108-084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龙游县城区荣昌路、兴龙路街景改造工程列入龙游县2018年政府性投资项目计划(龙政办发[2018]20号),招标人(项目业主)为龙游县城市发展投资有限公司,建设资金为国有资金。本项目经龙游县公共资源市场化配置监督管理办公室核准,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采用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方式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地址:龙游县城区荣昌路呈东西走向,东至龙洲路,西至龙翔路;兴龙路呈南北走向,南至巨龙路,北至龙翔路。
2.2.建设规模:荣昌路,全长约2000米,双向四车道;兴龙路,全长约1200米,双向二车道。项目总投资5000万元。
2.3.招标范围:本次招标龙游城区荣昌路和兴龙路涉及道路、交通、景观(绿化及建筑)、亮化、综合管线等项目改造工程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工作内容包括方案设计深化、初步设计(含概算编制)、施工图设计,工程材料(设备)采购、运输及验收保管,工程施工、验收、保修服务等,以及完成上述工作所需的辅助性工作。本项目为交钥匙工程。
2.4.计划工期:2018年12月31日前交付使用。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入围浙江省工程总承包第一批试点企业(浙建建发〔2014〕424号)和浙江省工程总承包第二批试点企业(函建字〔2016〕81号),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工程设计甲级资质的独立法人企业,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人员、设备、资金和设计能力。
3.2.项目经理具有国家注册一级建筑师执业资格和高级工程师职称;设计负责人具有国家注册一级建筑师执业资格和高级工程师职称(项目经理可兼任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具有国家注册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有安全生产考核B证。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在原承担的合同工程项目未通过验收前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活动。
3.3.企业及项目经理无正在公示的不良行为记录(不良行为记录指被各级行政主管部门记录并公示的违反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行为,未被记录不良行为的上述行为不作为认定依据)。
3.4.因串通投标等行为被立案调查的投标人谢绝参与投标。
3.5.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获取招标文件并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不一定为合格的投标人。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保证金
4.1.本项目投标保证金必须通过投标人的基本账户以银行转帐形式提交。收款人:龙游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户银行:浙江龙游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账号:201000013409698。
4.2.本工程投标保证金80万元和席位费400元请在2018年6月25日15:00时之前持IC卡到320室办理完毕,逾期不予受理,办理招投标IC卡详见http://www.lyxztb.com网站首页,办理IC卡前浙江省外企业须凭省级行政管理部门出具的进浙备案(公示)等材料到县监管办102室办理确认手续。
5.招标文件资料的获取
请投标申请人自行到龙游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下载招标文件,(网址http://www.lyxztb.com)。招标文件400元/份,开标现场缴纳。
6.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8年6月26日9时30分整,地点为龙游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325室(开标室)。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龙游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及省、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发布。
8.联系方式
龙游县城市发展投资有限公司:毛先生 15869072168   
衢州市开成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李女士 0570-7922088/15857052079
龙游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毛先生 0570-7266270
龙游县城市发展投资有限公司
衢州市开成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
龙游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信息来源:龙游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www.lyxztb.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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