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细介绍 |
莲湖路(湖滨路-青莲路)道路工程(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YZ-GCZB-2018169 (发布时间:2018-06-0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莲湖路(湖滨路-青莲路)道路工程已由宁波市鄞州区发展和改革局以鄞发改投[2018]50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宁波东部新城开发投资有限公司,招标人为宁波东部新城开发投资有限公司,招标代理人为宁波世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建设资金由宁波东部新城开发投资有限公司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项目已具备下列条件:
■ 经审批部门同意的项目建议书或可行研究报告的批复。
□ 经审批部门核准或备案的项目确认书。
□ 具有土地管理部门颁发的土地使用证。
■ 具有规划部门确定的项目建设地点、规划控制条件和用地红线图。
2、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位于宁波市鄞州区邱隘镇(宁波市东部新城范围内),西起湖滨路,东至青莲路。
项目规模:工程路线全长约746米,宽为20米,具体横断面布置为:14米机非混行道+2x3米人行道。工程建设标准为城市支路。
项目总投资:13942万元。
设计概算:建安工程限额设计3949万元(具体以初步设计批复的设计概算为准)。
设计周期:60日历天,其中勘察、方案设计(含优化)20日历天;初步(含扩大初步、设计概算等)设计20日历天;施工图设计20日历天。
招标类型及范围:实施性方案设计招标,包括:方案设计(含优化);勘察;初步(含扩大初步、设计概算等)设计;施工图设计。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
3.2 投标人资质等级:同时具备①市政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行业(道路工程、桥梁工程)专业设计乙级资质及以上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②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或由具备上述①②资质单位组成的联合体。
3.3 主设计师资格要求:市政类专业工程师及以上职称(需提供社保机构出具的2018年2月、3月、4月连续三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
3.4 勘察负责人资格要求: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
3.5 潜在投标人数量要求:资格后审合格的投标人均入围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3.6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牵头人应具备市政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行业(道路工程、桥梁工程)专业设计乙级资质及以上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并负责拟派主设计师。
3.7 其它要求:
(1)投标人在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以下简称“系统”)中勘察设计信用等级须为C级及以上(以开标日所在季度系统提供的信息为准)。
(2)企业注册地在浙江省行政区域以外的投标人已通过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的备案登记
(3)投标人及其拟派主设计师、拟派勘察负责人不得有正在宁波市鄞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曝光台被公示的不良行为记录或被鄞州区外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取消其投标资格且在处罚期内的不良行为记录。
(4)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主设计师、拟派勘察负责人2015年1月1日至开标截止时间不得有行贿犯罪记录,以宁波行政区域内检察院查询结果为准,开标结束后,招标人将通过宁波行政区域内检察院的查询系统,对中标候选人及其拟派的项目主设计师、拟派勘察负责人2015年1月1日至开标截止时间的行贿犯罪记录进行查询,若有行贿犯罪记录,则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
(5)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主设计师、勘察负责人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招标代理人对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主设计师、勘察负责人失信信息进行查询(具体以开标当天“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为准),若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则否决其投标。若在开标当天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无法查询且一时无法恢复的,可在中标公示期间对中标候选人进行事后查询,如中标候选人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则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本项目重新招标。
如联合体投标的,除非另有规定和说明,本招标文件中的“投标人”一词亦指联合体各方。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鄞州分网(http://220.191.214.173:8080/)”注册成功后,请于投标保证金截止时间前(以下载成功时间为准)下载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
4.2、投标人必须在鄞州区工程建设电子交易平台( http://220.191.214.173:8080/index)中下载本标段对应的招标文件等附件。未下载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不予受理。(备注:投标人可根据“鄞州区工程建设电子交易平台系统”中的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下方的“招标文件下载记录”来确认招标文件是否下载成功)
4.3、如已组成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所有成员均需完成注册,由联合体牵头单位购买招标文件,并在系统内完成与联合体所有成员的组合。
4.4、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4.5、如有补充的招标文件请关注本网站,自行下载,不另行提供纸质版补充文件。
(具体操作流程详见办事指南中的《3.0建设工程电子交易平台企业信息库操作手册》和《建设工程电子交易平台操作手册—投标人》。
5. 投标保证金
5.1 金 额:人民币贰万元整
形 式:银行电汇或网银(公对公转账形式)直接缴入以下指定账户。
<保证金收退银行窗口不办理任何形式的现场缴付>
由投标人在“鄞州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进入各自建设工程交易系统中的“业务管理—费用管理”选择需缴纳项目,点击“缴纳”获取保证金缴纳说明书,根据缴纳说明书所述事宜进行缴纳;
5.2提交截止时间 2018 年 6 月 21 日 16 时(北京时间,以资金到账时间为准),收退规则按《关于投标保证金统一收退工作的通知》执行(详见宁波市鄞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
6、投标文件的提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18年6月22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宁波市鄞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鄞州中心区四明东路588号鄞投大厦内,具体受理场所详见当日电子指示屏);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3、(本项适合电子投标项目)本项目投标文件包括书面投标文件和电子档投标文件,各投标人在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需同时提交书面投标文件、电子档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之后,开标系统名单中未显示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视为无效,并被拒绝参与后续的开评标流程。开标时,若投标人开标现场提交的电子档投标文件均无法读取,则按否决其投标处理。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宁波东部新城开发投资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人:宁波世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宁波市鄞州区中山东路796号东航大厦1911
联 系 人:陈文昌、周旭东
联系电话:0574-87284375
传真:0574-87680182
信息来源:宁波市鄞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www.ggjy.nbyz.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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