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细介绍 |
苍南县城新区中心绿轴景观生态廊道施工(EPC)总承包工程(重)
招 标 公 告
编号:A3303270480000348001001
1.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苍南县城新区中心绿轴景观生态廊道施工(EPC)总承包工程(重)已经批准建设(苍发改投[2018]20号),招标人为苍南县县城建设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政府投资,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 苍南县城新区中心绿轴景观生态廊道施工(EPC)总承包工程(重)
2.2 建设地点:苍南县城新区
2.3 建设规模:苍南县城新区中心绿轴景观生态廊道工程位于苍南县城新区中心湖,通过设置景观廊桥,结合城市中轴线,形成“一轴、一廊,五区”的总体景观布局,总长约1000米,起于中心湖公园体育馆前止于横阳支江绿道,横跨玉苍路和江滨路。项目总投资估算约人民币2000万元。
2.4 施工现场及变化情况:以现场实际情况为准。
2.5 招标范围:本工程为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项目,招标范围包括本项目有关的所有设计、设计范围内的施工、设备采购、负责协调管理各分包单位、供应商的配合工作等内容,具体包括生态廊道工程规划范围内的方案优化、初步设计(包括报告、概算、附图)、施工图设计(不含施工图预算)和专项设计等所有设计;本工程所有的工程材料、设备采购;工程施工、验收、移交、备案、工程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及保修服务等。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同时具备①和②或由①和②组成联合体投标:
①、投标人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或投标人具有市政公用行业(桥梁)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且同时具有钢结构工程设计专业甲级资质(或且同时具有建筑工程设计甲级资质);
②、投标人具有按住建部颁发的建市【2014】159号《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要求取得钢结构工程施工专业承包企业壹级资质企业;
3.2省外企业须具有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外省工程勘察设计企业进浙承接业务备案证书》和《省外企业进浙承接业务备案证明》(有效期内)。(如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中施工单位若为省外企业须具有《省外企业进浙承接业务备案证明》;设计单位若为省外企业须具有《外省工程勘察设计企业进浙承接业务备案证书》;)
3.3项目班子成员
3.3.1项目负责人(设计与施工各一名):①设计需要具备市政类(道桥)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资格。②施工需要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同时具有“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B类合格证,且无在建工程,且符合浙政发(2014)39号文件规定;③拟派项目负责人为投标企业在职职工的,应提供缴费期限为投保截止时间近三个月的社保证明(缴费单位和投标单位名称必须一致)。
3.4其他要求: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未被人民法院列入限制失信被执行人投标资格名单的企业。投标企业已录入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平台。
3.5本工程允许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2家,均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应提供联合体协议书,明确各成员承包范围、职责分工。由联合体牵头人(牵头人须为设计单位)负责本项目投标报名、投标保证金缴纳、编制及递交投标文件等相关事宜。
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招标文件等材料统一于2018年6月2日——2018年6月7日在苍南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www.cnztb.com.cn下载;招标答疑在网站招标提问区匿名咨询。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8年6月28日09:30,地点为苍南县灵溪镇江湾路环保大楼--苍南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报名区。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提问时间:2018年6月2日至2018年6月8日。
5.4 答疑时间:2018年6月12日。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苍南县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7.其他说明
7.1 企业诚信入库办理须知详见温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苍南分网通知公告。
7.2投标人资格后审文件中的各类证书,应当及时录入企业诚信库内,若因企业诚信库信息过时或资料不齐全导致其投标文件被否决,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7.3 本项目投标保证金采用网上收退系统(银行保函除外),详见招标文件。
7.4 本项目实行电子招标投标。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苍南县县城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温州市兴城工程造价审计咨询事务所
联 系 人:钱女士
联系人:王先生
电 话:0577-59909015
电话: 0577-68882000
信息来源:温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cnztb.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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