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细介绍 |
县城容貌提升城区道路两侧便道工程设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县城容貌提升城区道路两侧便道工程设计已由平山县发展改革局以平发改投资【2018】28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平山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平山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 .工程名称:县城容貌提升城区道路两侧便道工程
2 .建设地点:平山县县城
3 .招标范围:本项目全部设计工作;
4 .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5 .预算金额:24.78万元;
6 .设计周期:15日历天。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具备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
3.2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否则均按投标资格无效认定;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企业信誉(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企业无严重违法失信证明)、由投标人注册所在地检察机关或项目实施地检察机关开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
3.5委托代理人必须是本公司的在职在册人员,须提供近半年(2017年11月-2018年4月)投标人为其缴纳养老保险的证明
3.6潜在投标人应通过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进行注册并在“市场主体登录”系统填写投标信息后,报名现场进行确认,未注册登记的不予受理。
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8年6月7日至 2018年6月13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1:30时,下午14: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投标者报名时持以下证件原件及复印件两套(加盖公章)到平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大厅报名并领取招标文件:
5.1.1法人身份证明书及法人身份证原件(法人参加报名的),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被授权人参加报名的);委托代理人必须是本公司的在职在册人员,须提供近半年(2017年11月-2018年4月)投标人为其缴纳养老保险的证明
5.1.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三证合一的提供营业执照、二证合一的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5.1.3资质证书副本
5.1.4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企业无严重违法失信证明)、
5.1.5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5.2招标文件售价 500 元,售后不退。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8年6月29 日上午9:00,地点为平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第一开标室。
6.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北省建设工程招投标交易管理及计算机辅助评标系统、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平山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招标代理机构:河北恒方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平山县建设南大街4号
地 址:石家庄长安区平安北大街158号东胜商务广场A座17层
邮 编:050400
邮 编: 050000
联系人:齐科长
联系人: 孟亮瑜
电 话:0311-82911453
电 话: 0311-66566258
信息来源:河北建设工程信息网(http://zbb.hebjs.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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