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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桥造福工程西亭洋新村建设项目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EPC)

  • 发布时间:2018-06-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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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人:shen-xf1

项目概况

项目地点 福建  屏南县 工程类别 监理&项目管理总承包
工程规模 0    工程投资 1709.00 万元
报名截至 2018-06-13
详细介绍 长桥造福工程西亭洋新村建设项目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EPC)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E483509231805110019001)
1. 招标条件
长桥造福工程西亭洋新村建设项目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EPC)已由屏发改投资【2016】65号批准建设,本招标项目业主为 屏南县长桥镇人民政府 ,建设资金来自 上级补助及自筹 ,招标人为 屏南县长桥镇人民政府,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省鼓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总承包(EPC)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长桥造福工程西亭洋新村建设项目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EPC)
2.2建设地点:屏南县长桥镇长桥村西亭洋;
2.3建设规模:本项目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投资总额1709.66万元(其中:建安工程费 1323.90万元),面积628.28平方米,道路面积8291.07平方米,绿地面积9107.85平方米;
2.4工期要求:本招标项目工期为90日历天(其中设计15日历天,施工75日历天)。
2.5  长桥造福工程西亭洋新村建设项目总费用暂定1709.66万元。其中:设计费按  10 万元包工;工程建安费用暂定为1323.9万元。    
2.6招标范围和内容:总建设用地面积628.28平方米,道路面积8291.07平方米,绿地面积9107.85平方米,招标内容:包括场地平整、道路建设、绿化、雨污管网、广电、通讯、道路照明、管线综合等基础配套设施。
(1)设计工作包括:总建设用地红线范围内总平设计及优化、方案设计、施工图设计(含所有专业工程的深化设计)和施工全过程的设计服务。施工图设计文件需经招标人委托的图审机构审查通过。
(2)施工范围包括:场地平整、道路建设、绿化、雨污管网、广电、通讯、道路照明、管线综合等基础配套设施。
(3) 采购包括:与工程相关(施工图载明的)所有建筑材料、设备的采购。
(4)中标人必须负责与分包工程的其他分包人及材料供应商的联系、配合、服务、协调和管理,并提供施工条件、相关设施、安全管理及统筹进度、质量、安全、文明施工、资料管理等直至完成政府质监部门竣工备案验收。
2.7质量要求:
(1)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地方及行业相关设计规范要求,能顺利通过施工图审查机构等有关部门的审查;
(2)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方式
3.1 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3.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满足下列资质条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1)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市政公用工程)设计丙级及以上资质;(2)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3财务要求:无。
3.4设计业绩或施工业绩要求:
3.5信誉要求:
(1)投标人及拟派的主要设计人员、施工管理人员在投标时未被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取消投标资格或限制投标。
(2)投标人均非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投标人自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的前三年内无重大诉讼及仲裁情况。
3.6项目人员要求
(1)项目总负责人的资格要求:投标人拟派出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总负责人应具备合格有效的二级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及以上(含临时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且应是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单位正式在岗职工。
(2)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投标人拟派出担任本招标项目的设计负责人应具备合格有效的二级注册建筑师及以上执业资格,且应是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中承担设计任务单位的本单位正式在岗职工。
(3)施工负责人的资格要求: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施工负责人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二级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及以上(含临时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应是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中承担施工任务单位的本单位正式在岗职工。
资格条件涉及一级临时注册建造师的,明确以下要求:1、根据建市施函[2017]24号文规定,投标人拟派的一级临时注册建造师,应符合以下要求:①已按规定在2017年8月31日前提出延续注册申请或者已办理完延续注册的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人员,②已提出申请但还未办理完延续注册的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人员,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附有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行政服务中心出具的延续注册受理单,否则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2、依据建施函[2010]80号文件精神,不论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和印章上记载的有效期是否已过期或是否参加过继续教育,在新规定要求出台前,其注册证书和印章有效。
3.7本项目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  市政工程 类。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查询,网址:xy.fjjs.gov.cn。
3.8本招标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允许由具有符合资格要求的设计资质的单位和施工资质的单位组成联合体参加投标,联合体成员总数不超过2家,投标人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具有招标项目相适应施工资质的单位为联合体牵头人,且各方均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工作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工作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9根据闽建筑[2015]35号文《关于推动全省建筑市场统一开放的通知》、闽建办筑[2015]13号《关于规范省外入闽建筑企业信息登记工作的通知》,福建省省外建筑业企业在福建省开展工程建设活动,实行信息登记,福建省省外建筑业企业须提供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www.fjjs.gov.cn)”→“建筑市场综合监管信息平台的相应信息系统”→“省外入闽建筑施工企业信息登记系统”中的查询网页(须加盖投标人公章),查询网页至少须包含“企业基本情况”网页。
3.10其他资格要求:根据高检会[2015]3号、闽检会[2004]10号、闽检会[2006]7号和宁检会[2010]3号等文件精神“禁止或限制有行贿犯罪记录的单位或个人进入建筑市场的要求”,行贿犯罪记录以企业所在地人民检察院查询信息为准。查询期为发布招标公告之日起近3年内,,投标企业单位和法人代表不得有行贿行为,经检察机关查询有行贿记录,按无效投标处理,投标文件资格正本中须附上人民检察院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若为联合体,联合体成员均要按以上要求提供,否则视为无效投标。在确定中标人时,招标人按规定向人民检查院申请查询,中标人若在规定查询期限内有行贿犯罪记录的,将按规定取消中标人资格处理。
3.11本项目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投标人必须按招标文件要求报送资格审查资料,其他资格审查条件详见招标文件。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招标项目采用 电子招投标。
4.2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6月8日 08时 00 分至2018年6月13日18时00 分,利用已经激活的CA登陆到宁德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http://www.ndggzy.gov.cn:8090/ndhy)进行招标文件等相关材料的下载才可参与投标,投标人可凭购买标书的回执单到招标代理机构领取承包人实施方案、设计方案封面。
友情提示:关于CA证书办理如有疑问请咨询400-933-9515、13275029812,电子标书制作等相关事项,如有疑问请咨询江苏国泰新点软件有限公司:4008503300、0593-2250236。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包括电子投标文件和纸质投标文件,电子投标文件采用网络递交方式,纸质投标文件采用现场递交方式),现场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 2018年7月3 日 09 时00分(北京时间)。网络提交平台为:宁德市公共资源网上交易系(http://www.ndggzy.gov.cn:8090/ndhy)。投标人必须通过已激活的企业CA网上提交,并在截标前通过现场递交方式提交一份纸质投标文件备用。正常情况下评标委员会只对网上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如遇网络通信、供电、系统故障或软件故障等特殊因素导致平台解码故障、专家无法评审的(因投标人自身原因除外),平台将在解密截止时间后60分钟内启动补救措施,保障投标解密工作有序进行。若上述情况无法补救解决时,由宁德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交易系统服务商提供系统故障书面证明,再由相关部门共同决定是否启用纸质版投标文件进行开、评标。
5.2本项目采用电子招投标,请各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登录宁德市公共资源网上交易系统(http://www.ndggzy.gov.cn:8090/ndhy)完成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对已投递的电子投标文件撤回、编辑再投递。交易平台以最后一份投递成功的电子投标文件信息为准。逾期递交的或未递交到指定网址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投标人应在投标代理机构开启解密后规定时限内(60分钟)使用与生成电子投标文件的同一把CA锁完成投标文件解密,否则视为无效投标文件。解密时需(因投标人CA锁等问题导致的投标文件无法解密的,其相应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电子投标文件以网络最后上传的一份为准。请企业务必提前做好投标工作,以免因操作失误或其他问题造成自身损失。业务咨询或故障处理请致电江苏国泰新点软件有限公司,联系电话:4008503300。
5.3现场递交: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纸质投标文件(含电子光盘或U盘)1份,提交地点为屏南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屏南县东环中路159号3楼(行政服务中心楼上)。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代理人执身份证原件、加盖投标人公章的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购买招标文件票据原件到场参加开标会议;拟派出项目总负责人应持注册执业证书原件以及加盖公章的相关证书复印件参加开标会。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5.4. 不符合5.3条款规定的将拒收其纸质投标文件,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可拒收其纸质文件,且该电子投标文件按无效投标处理。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将于递交截止时间前45分钟开始接收投标文件。
6.本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7.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7.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之前。
7.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20万元人民币。
7.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1)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从投标人所在地银行的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交存项目投标保证金,汇到招标人指定的投标保证金账户,电汇或银行转账单上完整注明“E483509231805110019001投标保证金”;(2)投标人为福建省龙头企业的,可以使用福建省建筑业龙头企业年度投标保证金,年度保证金缴存金额应满足招标文件的要求;(3)允许由投标人采用银行保函或担保保函或投标保证保险的方式提交投标保证金。(各投标人不得将投标保证金分2次及以上转入招标文件中指定的投标保证金收款帐号,否则,由此造成银行无法识别投标保证金到账情况或识别错误的,其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福建省建筑业龙头企业年度投标保证金收讫证明、投标保证金银行保函、投标保证金担保保函、投标保证保险(凭证)格式见投标人须知附件1、附件2、附件3、附件4。)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https://www.fjggfw.gov.cn/)和宁德市公共资源交易网(www.ndggzy.gov.cn)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屏南县长桥镇人民政府
地址:屏南县长桥镇长桥村新街63号
电话:13860308775,  
邮编:352301
联系人: 林华     
招标代理:福建省鼓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福州市鼓楼区宜发得贵城6#1401,邮编:350002
电   话:0591-87336165
联系人: 郭工
投标保证金银行账号:
开户银行:屏南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
开户名称:屏南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帐    号:9060 7100 1001 0000 0730 41  
(应在汇款凭证上注明“E483509231805110019001投标保证金”,如因投标人汇款凭证未注明造成银行无法识别投标保证金到账情况或识别错误的,其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交易中心名称:屏南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    址:屏南县东环中路159号3层
监督部门:屏南县住建局
电    话:0593-3309213

信息来源: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https://www.fjggfw.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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