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邵武市千岭湖休闲度假区旅游开发项目规划设计施工运营总承包

  • 发布时间:2018-06-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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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人:shen-xf1

项目概况

项目地点 福建  邵武市 工程类别 监理&项目管理总承包
工程规模 0    工程投资 10000.00 万元
报名截至 2018-06-18
详细介绍 邵武市千岭湖休闲度假区旅游开发项目规划设计施工运营总承包

招标公告
FJWC闽招字[2018]A051号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邵武市千岭湖休闲度假区旅游开发项目规划设计施工运营总承包(项目名称)已由邵武市发展改革和科技局以邵发改投资[2018]48号文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邵武市拿口城镇建设综合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自筹资金,招标人为邵武市拿口城镇建设综合开发有限公司,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万川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规划设计施工运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邵武市千岭湖休闲度假区旅游开发项目规划设计施工运营总承包
2.2. 建设地点:邵武市拿口镇。
2.3. 建设项目及规模:本项目规划设计施工总投资约10000万,一期投资约2500万。实施范围包括:《邵武市千岭湖休闲度假区总体策划及概念性规划》、《邵武市千岭湖休闲度假区旅游修建性详细规划》、邵武市千岭湖休闲度假区旅游开发项目方案设计、施工图设计、工程施工,以及后续运营管理服务等。
2.4.招标范围:
(一)规划(含策划)、设计、施工范围如下:
①规划(含策划):《邵武市千岭湖旅游休闲度假区总体策划及概念性规划》、 《邵武市千岭湖休闲旅游度假区修建性详细规划》,具体内容详见第五章《发包人要求》。
②方案设计、施工图设计和施工全过程的设计服务。施工图须经招标人委托进行施工图审查。
③施工范围包括:施工图纸所载明的所有工程的施工安装。
(二)采购范围包括:与工程相关(施工图载明的)所有建筑材料、设备的采购。
(三)中标人必须负责与分包工程的其他分包人及材料供应商的联系、配合、服务、协调和管理,并提供施工条件、相关设施、安全管理及统筹进度、质量、安全、文明施工、资料管理等直至完成政府质监部门竣工备案验收。
(四)运营管理范围:千岭湖休闲度假区景区规划区的范围:东临千岭大坝,南至316国道,西至大竹镇官墩村,北至低矮山,中心为千岭湖。规划区总面积约为112.5公顷,其中水域面积86.25公顷,环湖山地26.25公顷。
2.5.  总工期为365个日历天;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规划设计20日历天,工程设计20日历天,施工100日历天内完成一期工程;
2.6.  标段划分:  / ;
2.7.  质量要求:
(1)规划、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地方及行业相关规划、设计规范要求,能顺利通过施工图审查机构等有关部门的审查;
(2)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要求投标人必须具备合法有效的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具备以下资质:
3.1.1国家旅游局核发的旅游规划设计甲级资质。
3.1.2工程设计综合类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甲级设计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设计资质;
3.1.3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且具备合格有效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2.项目总负责人(1人)的资格要求: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总负责人(若为联合体投标的,项目总负责人应为牵头单位派出人员)应具备规划设计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
3.3.施工负责人的资格要求: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施工负责人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一级市政公用工程(或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或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并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应是具有本项目要求的施工资质的企业的本单位正式在岗职工;
3.4.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设计负责人应具备有效的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且应是具有本项目要求的设计资质的企业的本单位正式在岗职工。
3.5.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在联合体协议书中明确联合体牵头人。
联合体牵头人应具备:国家旅游局核发的旅游规划设计甲级资质。
3.6.信誉要求:
3.6.1、根据《关于建立建设工程责任主体质量安全黑名单制度的通知》(闽建建〔2014〕42号)及《关于公布2015年度责任主体质量安全黑名单的通知》(闽建办建[2016]10号)规定,对被列入黑名单的施工企业实施各种限制措施。
3.6.2、无不良行为记录。不良行为记录是指:建设市场各方主体在工程建设过程中违反有关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规章或强制性标准和执业行为规范,经县级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执法监督机构查实和行政处罚,形成的不良行为记录。
本招标项目的不良行为记录仅限于近三年(2015年 5 月1日起至2018年5月1日止) “信用中国”网上已经公布的不良行为记录。
3.7.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无 ;拟派出的项目总负责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无 。
3.8.本招标项目采用 资格后审 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招标项目是电子招投标。
4.2.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 年 06 月  14 日08时00分至2018年  06 月 18 日23时59分通过邵武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www.swsggzy.cn)采用(无记名)方式报名购买招标文件,招标人不另行出售纸质招标文件。 无记名方式 报名的在获取报名号后,用报名号登录下载电子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含电子版)每份人民币 50 元,售后不退。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www.swsggzy.cn上面公布的“海迈电子标书软件”最新版本打开。投标人获取电子招标文件后,应检查电子招标文件的合法有效性,合法有效的电子招标文件应具有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电子印章;招标人没有电子印章的,须附招标人对招标代理机构的授权书。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投标截止时间:2018年 07 月 05 日 09 时00分提交地点为邵武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第二开标室。(招标人在售标起始时间开始接收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代理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到后,启动解密程序,投标人必须在解密程序启动后的1个小时以内确定对投标文件解密。
投标人于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必须到场,并登记核验(若为法定代表人到场的,还应提交营业执照复印件,若为委托代理人到场的,还应随带并提交授权委托书原件)。不符合上述要求的,招标人可不予接受。
5.2本招标项目采用电子招投标,只接受网络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无需递交纸质文件。
请各投标人要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完成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投标文件递交指定网址后必须在开标当日0:00--开标时间内(无记名方式用报名号登录,记名方式用注册账号登录)交易平台或海迈电子标书软件,完成开标签到操作。在开标时间到后的 60 分钟 之内,投标人务必要用注册账号登录交易平台或海迈电子标书软件,运用“投标文件固化”所使用的CA数字证书,完成投标文件的解密操作(如投标人不熟悉在线操作,可选择携带签到凭证、“投标文件固化”所使用的CA数字证书到现场进行签到和解密)。逾期递交的或未递交到指定网址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因投标人的原因未能正常签到、解密的投标文件将无法进入评审程序,按无效投标处理.
注:如遇中心停电或其他不可抗力因素导致不能按时开标、评标的,则开标日期改期,具体开标时间由招标人与交易中心协商确定后另行通知。
6.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采用综合评估法的办法进行评标。
7.投标保证金
7.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在投标截止时间的前一个工作日下午17:00前汇达指定账户;
7.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捌拾万元整(¥800000元)。
7.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
①现金形式: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从投标人所在地银行的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汇到招标文件指定的投标保证金账户,并应在电汇或银行转账单上注明“项目名称(项目名称可简写)投标保证金”,如因投标人汇款凭证未注明招标项目名称造成银行无法识别投标保证金到账情况或识别错误的,其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招标人在投标截止的同一时间到银行查询投标保证金到帐情况,并以银行出具的加盖公章的投标保证金到帐证明作为投标人是否按招标文件规定递交投标保证金的依据。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上账号应与投标保证金转账回单上账号一致,否则视为未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资格审查不合格。
②银行保函形式。银行保函需采用四大国有银行或福建省内城市商业银行(必须在南平市行政区域内有分支机构)出具的银行投标保函。银行保函能够通过互联网且无需任何授权即可在相应银行的官方网站验证真伪,并在保函上写明网址,否则视为未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资格审查不合格。
备注:1、若为联合体投标的,应由联合体牵头人按照上述要求提供投标保证金。
2、投标保证金银行保函格式见投标人须知附件1。
3、各投标人(联合体牵头人)通过电汇或转账缴交保证金后,需要用注册账号登录www.swsggzy.cn使用报名号进行保证金缴交信息关联登记操作;采用银行保函的投标人(联合体牵头人)同样需要进行投标保证金信息关联登记,上传银行保函相关保函扫描证明件。保证金信息缴交关联登记操作详见www.swsggzy.cn办事指南公布的投标人操作手册。
投标保证金银行帐号:
开户银行:邵武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
开户名称:邵武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帐  号: 9050310010010000132350
8.分包
本工程总承包项目中的设计业务由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工程设计综合类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甲级设计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设计资质的企业承担;施工业务由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
门核发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且具备合格有效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工程总承包企业应当加强对分包的管理,不得将工程总承包项目转包,也不得将工程总承包项目中设计和施工业务一并或者分别分包给其他单位。工程总承包企业自行实施设计的,不得将工程总承包项目工程主体部分的设计业务分包给其他单位。工程总承包企业自行实施施工的,不得将工程总承包项目工程主体结构的施工业务分包给其他单位。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邵武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www.swsggzy.cn)和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https://www.fjggfw.gov.cn/)上发布。
10.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邵武市拿口城镇建设综合开发有限公司
地    址:福建省邵武市拿口镇拿口街166号
联系电话:13860053191,邮编:354000
联 系 人:张春财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万川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邵武市水北嘉园名城1号楼9单元
联系电话:0599-6326266,邮编:350000
联 系 人:程建青
交易中心名称:邵武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    址:邵武市熙春路电信大厦三楼
监督部门:邵武市住房保障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地址:邵武市五一九路392号
电话:0599-6323869   

信息来源: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https://www.fjggfw.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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